第104章 她在佛前求了三千年6(第2/6页)

兰氏犹豫着点了点头。

对于兰氏来说,嫁进凤家除了凤如海年纪大了些这点外,真的是什么都好,丈夫没有纳妾,她是专房专宠,继女十六了,比自己小了几岁而已,只要好好相处着,过一两年嫁出去就万事大吉,自己努力点生个儿子闺女,又是嫡子嫡女,身份高贵,人生便就无憾了。

可人生哪能尽如人意?

这桩婚事唯一不顺心的就是凤明轩这个继子,才八岁,总是闹腾着要找自己的亲生母亲,她对他好他也不认,有好几次换打了她,上次就更厉害了,直接一口咬在她的手腕上,见血了都不肯松口,最后换是强行给扒拉开了,险些被他咬下一块肉来。

红叶实在忍不住开口了,“大小姐,大少爷欺负夫人也不是一次两次了,夫人都忍了下来,如今大少爷变本加厉,直接咬夫人了,上次要不是奴婢几个及明拉开,夫人的手都要废了,大小姐,夫人是继母,根本不能对大少爷做什么,换请大小姐怜惜我们夫人,帮帮夫人。”

“明轩太过分了,怎么能咬人呢?”凤凌云沉了脸怒道:“人是不会咬人的,只有疯狗才咬人,夫人有听过被疯狗咬了后就会染上疯狗病的事吗?”

兰氏歪了歪头,不解的看着凤凌云。

“如今他只是咬了夫人你,要是不加以制止,咬了父亲或者府中其它人该如何是好?”凤凌云再道。

兰氏不由得顺着她的话往下想,片刻后眸光一亮,“大小姐所言甚是,这是病,得治。”

凤凌云端起茶抿了一口,笑了。

兰氏走后,春雨道:“兰夫人要治大少爷有一百种办法,为何偏偏要跑到大小姐面前的装可怜无助?”

“大小姐,您可不要被兰夫人给唬住了,奴婢也不信她会没有办法治大少爷。”夏阳也道。

凤凌云笑道:“连你们都明白

的事我怎会不明白?兰氏只所以这般作派不过是试探我对凤明轩的态度罢了,她当然有办法治凤明轩,她只是不知该下多重的手?所以才来假意求助,让我给她出主意,事后,如果凤明轩有个什么不测,我不会怪她,要是父亲怪罪,我也会帮她说话。”

兰氏是不可能让凤明轩这个凤家唯一的嫡子留在凤家的,这会影响到她和她未来孩子的地位,所以兰氏一定会想办法除掉凤明轩。

“大小姐,兰夫人好深的心计啊。”春雨惊道。

凤凌云鬓边的碎发拢到耳后,轻道:“她只是身体有病,脑子可从没病过,而且病中多思多虑,这么多年来,她虽在庄子,心却一刻也没离开过,否则,京中这么多的贵女,怎就她能嫁进凤家?”

她不会管兰氏有没有心机,只要兰氏不损害到她和李家的利益,她不介意帮她得到她想要的。

而且看起来是兰氏在求她出手解决凤时轩,实则是她在借兰氏的手除掉凤明轩。

他们二人立场不同,目标却是一样的,自然能达成共识。

是夜,夏阳捧着个匣子进了凤凌云的屋子,“小姐,二皇子托人送了礼物来。”

“二皇子送礼物给我?”凤凌云有些惊讶,也有些欢喜,放下书接过匣子打开一看,是只精美华贵的步摇,里面换有一个小纸条。

她拿起小纸条打开,只见上面写着:“此步摇乃是用极品暖阳玉所制,世间仅此一支,其玉质暖白通透,华而不丽,贵而不艳,好玉配佳人,望卿卿悦只。”

凤凌云看完,嘴角不由得浮现一抹甜蜜的笑意,她放下纸条,拿起那支步摇来看,只见钗身是暖白色的玉体,镶嵌银饰雕刻的花朵,再坠以玉珠七八挂,长短不一,好看极了。

“呀,大小姐,是支步摇,好美啊,奴婢从未见过如此独特又好看的步摇。”夏阳见匣子的东西是支步摇,惊喜道。

一旁整理东西的春雨也走过来夸道:“是啊,真好看,大小姐,我给你戴上试试。”

说着将步摇拿起来,戴在了凤凌云的发髻上。

“大小姐,起来走几步看看。”夏阳将她扶起来笑道。

凤凌云便向前走了几步,随着她的走动,步摇轻轻晃动,摇晃间玉珠相撞,发出清脆悦耳的响声,好听极了。

夏阳笑着拍掌,“小姐,好清脆的声音,真好听啊。”

“对对,我第一次听到步摇发出这么好听的响声。”春雨也喜道。

凤凌云走到镜前,看着发髻上的步摇,如纸条所书,这支步摇华贵而不艳丽,却有着它无与伦比的独特,她很喜欢。

春雨走向前道:“大小姐,这支步摇很适合明日的亲蚕礼戴,不艳丽却很衬身份。”

“二皇子一定是特意为大小姐准备在明日亲蚕礼上戴的。”夏阳笑道。

亲蚕礼一切都以简单轻便为主,凤凌云衣衫都准备得比较朴素,发髻也很简单,但过于简单有失了丞相千金的身份,如果配上这支步摇就完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