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2章 大胜(修文)(第2/2页)

皇帝逃跑的消息一传来,整个军心顿时大乱。这些南梁的士兵们,瞬间茫然,失去了凭峙,成了被狼群围攻的羊羔,陷入了孤立无援中。贺兰逢春找到了时机,趁势猛攻,一下子顺利多了。敌人的意志已经完全被瓦解,只能被动消极地抵抗。

陈庆之站在战场之中,已经杀昏头了。

他的白袍被鲜血染成了斑驳的乌红,脸上也尽是血渍。他放眼往战场望去,地上躺的尸首,全是穿着白衣服的。

白色是最干净的颜色,象征着高贵。他一向最喜欢白色,他最崇拜的人就是三国的赵云。白袍将军,威风凛凛,风流儒雅,天生就是传奇。

他出身寒微,但自幼读书,胸怀大志,一心要做绝世名将,成为赵云那样的人。他喜欢穿白袍,他让自己的士兵上战场,也都穿白袍,看起来风光显眼,英姿飒爽,美的好像一幅画。战争在他眼里充满了美感,有一种惊心动魄,浩浩荡荡的诗意。

而今是真的风光显眼,真的美感诗意了。天上悬着一轮明月,淡淡的清晖洒落在战场上,照着遍地的白袍和鲜血,一切都变得冰冷死寂。

他不知不觉发现,自己已经没有同伴了。

史册会如何评价这场战争?他带着七千人,来到魏国的领土,夺下了魏国的都城,立了魏国的天子。本是轰轰烈烈的丰功伟业,而今落得全军覆没的结局。这些尸体,再也回不到梁国了。那些遗物和遗书,再也送不到他们亲人的手中了。

皆是蝼蚁。

他本以为自己是个无所畏惧的人。生为战神,死于战场。然而真到了这一刻,他却怯了。他一点也不想死,甚至深深的怕死!

什么岂曰无衣,与子同袍,都比不上眼下的性命要紧。他在混乱中脱了白袍,从一个死去的魏军身上扒了一套衣服下来,穿在身上掩护,然后孤身一人,骑着马遁逃。

河桥之战大胜。

陈庆之的七千人,全部战死,无一存活。唯独陈庆之跑了。这个狡猾的东西,最后一刻脚底抹油。不过仍然称得上是一场令人振奋的大胜。想来陈庆之这仗大败,再也无法在中原 兴起风浪。贺兰逢春派人去,迎接云郁到河桥,将战情禀报。

云郁得知他放跑了陈庆之,连云灏也跑了,属实不高兴,但也无可奈何。嘉奖了众将士一番,即刻命人追击陈庆之云灏。同时下皇帝诏,明令各州郡,重金悬赏,缉拿此二人。

随后,君臣气势腾腾,率大军一道入洛。

到达阊阖门附近时,朝中的文武百官,也都过来恭迎了。

君臣相对,彼此都有点尴尬。

云灏入洛时,皇帝嘴上说着拼死保卫洛阳,结果第一个拔腿跑,实在不是人君的作为。而今看到自己的大臣们,免不了有些面子上挂不住,感觉有些臊祖宗的脸面。而大臣们,知道自己没气节。叛了国,投了敌,朝三暮四,三心两意,万万不是人臣所为,一个个也都心虚的很。

皇帝和大臣尴尬到一块去了。好比一个男子去妓院喝花酒招妓招到自己的老婆。你也羞,我也羞,都恨不得找个地洞钻下去。皇帝心想,万幸万幸,幸亏你们这群人不要脸,不然显得朕逃跑的姿势太难看。而大臣们也在暗暗汗颜,心想幸好皇帝您老人家也不要脸,否则自己这个臣子实在没法当了。俗话说得好,大哥不说二哥,两个麻子一样多。乌鸦歇在黑猪背上,谁也别笑谁长得黑了。

免不了一番冠冕堂皇的说辞,皇帝道:“诸位爱卿这两个月以来忍辱负重,委身事敌,顾全大局,都辛苦了。朕体谅诸位爱卿的苦心,都平身吧。”

而诸位爱卿也万分羞愧:“陛下北狩辛苦,臣等恭迎陛下还京。”那架势,好像皇帝真的只是出京去放了个风打了个猎。彼此互相给对方找了个台阶下,都厚了脸皮,装作若无其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