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5章(第2/2页)

只可惜,林生规划的再好,也拦不住有个专门败家,坑爹的女儿。

短短两年时间,原主吃喝玩乐赌,将家里银钱花了个精光。

爹要是不给钱,原主直接动手揍,四处搜,败家败的,林生将柳郡的宅子都卖了,才堪堪填上窟窿。

钱没了,人总得生存。

林生会绣些手帕花样,但所挣的钱,也就图个三餐温饱,租房的钱,却是一分也拿不出来。

无奈,他只能带着闺女,继续往小地方,生存成本低的地方挪。

别人是一路打怪,一路升级,从小地方活到大地方,越活越精彩,家产越积越丰厚。

原主这个败家的,就是从洲挪到郡,再从郡挪到县,县再到村,越活越艰难。

最后林生带着女儿,就定居在了李家村。

原主算算年龄,也已经十六了。

在云喜国,这个年龄的女子,按习俗也该成婚了。

李家村民风淳朴,虽然家家都穷,但村民对新搬迁来的许家父女,都抱着极大的善意。

林生带着原主,为了更好的融入这个村子,最好的法子就是娶个本地男。

于是,他刚搬过来的第三日,便让村里王夫郎,帮忙给女儿介绍婚事。

王夫郎本来就正在为侄儿李猛的婚事发愁。

那小子也已经19了,因为长的丑(许芷萱:嗯???),又没一点男儿柔弱之气,不会做针线,先前定的张家村的一门婚事,直接黄了。

今年年后,李猛若是还没成婚,这衙门就要上门来催单身税了。

一年六两的单身税,不交就要被关入大牢,罚做苦力。

李家村人,一户人家一年最多也就挣个五、六两。

李猛又自幼失了双亲,哪来的钱交什么单身税,可不得逼死人吗?

王夫郎心思活络了起来。

他虽然只见过原主一面,觉的她吊儿郎当,有些不靠谱。

但再不靠谱,总比阿猛今后被衙门的税钱,逼死的好。

林生也不挑,毕竟以他家闺女现在的条件,能娶个夫郎,就已经不错了。

趁着村里人还没完全摸清楚自家女儿的尿性,能忽悠到一个,就一个吧。

更何况,李猛不要聘礼,还自带嫁妆。

虽然人是长的丑了点,五大三粗的模样,不像个正常男子,但也没办法了。

旁人都说,孩子不懂事,只要成婚,只要成婚后,自然就懂事了。

林生迫切希望女儿成家后,能够知道责任,快点长大,不求挣钱,但也别再整日吃喝玩乐赌。

李猛也知道自己的处境,现在这种情况,不想被关牢里,嫁过去是最好的选择。

于是,原主还在县里醉生梦死,稀里糊涂的就被安排娶了一个夫郎。

她当然不干了,这男的这么丑,还是被退过婚的,村里人都嫌弃,不想要,凭啥要她接盘。

原主觉得自己老优秀了,她可是未来许家的继承人,怎么可能娶那么一个搓货!

可想想李猛带来的一两嫁妆,原主觉得自己还是可以先忍辱负重一下,把人娶到手,把钱弄进自己口袋,就去外面潇洒。她可真是个小机灵鬼。

于是,新婚当夜,原主跟李猛拜堂后,把银子偷到手,当晚就屁颠屁颠出去,约上狐朋狗友,玩去了。

李猛嫁进来,不久后,才知道自己进的是一个大火坑。

他的妻主,啃老,好吃懒做,不挣钱养家也就算了,还整日跟一群不三不四的人混在一起赌钱。

家里但凡有点银子,都被他偷去了。

原主嫌弃李猛,别说洞房了,看见他,就一副恶心表情。

有时候这货心情不爽,暴脾气上来了,拿起棍子就胡乱揍人。

李猛有反击能力,但他不能还手。

律法规定,妻主教训夫郎,是天经地义,但夫郎还手,那就是忤逆大罪,一旦被发现,男子被遭受唾弃不说,还可能遭遇族规惩罚。

李猛只能自认倒霉,忍着,熬着日子,尽量出去外面干活,避着妻主。

许芷萱穿过来的时候,正是原主和李猛刚成亲一月。

原主外出赌钱,输了个底朝天,还欠了一屁股债,被人揍了一顿。

若不是林生见天黑,女儿还未回来,生怕出事,让李猛出去找,原主估计受伤昏在地上,直接被山里豺狼吃了。

只可惜,李猛就算救了原主一命。

原主那个渣渣压根不知道感激,反而觉的理所当然,甚至抱怨,李猛为什么不早点找到他,让她受伤躺在地上那么久,简直可恨!

若许芷萱未穿过来,接下来,原主会继续作死,把自个亲爹坑死不说,还连累李猛,以及整个李家村人,全部被诛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