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十六(第3/4页)

我仔细向明远打听了古恒的喜恶,回头又一五一十地告诉给林霞,至于他们俩怎么发展,我可就没办法控制了。

明远在城郊买了一套房子准备结婚用,不过我们俩还是喜欢现在这套小公寓,一直挤在这里不肯搬走。然后就是拍婚纱照啊、布置房间啊等等,到结婚前两天,两个人都累得快趴下了。

结婚前三天,依照C城的规矩新人是不能见面的。其实我们俩都觉得这是扯谈,正式算起来,我们俩都婚了多久了。不过家里有老人在,总不能不顾忌他们的看法。于是明远只得委委屈屈地搬出了我的公寓。老妈还不放心,非要我给搬回家来住了。

晚上有高中同学约了我吃饭,等吃喝完毕出来的时候已经是九点多,给明远打电话居然接不通,我只得自己打车回家。才走出饭馆大门,就瞧见一身套装的曾小娟急匆匆地朝我跑过来,一脸惊慌地道:“钟小姐,可算找到你了。金总出车祸了!”

我心里陡地一沉,险些没岔过气去,想也没想就跟着她上了车。

一上她的车我就后悔了。这要换做别人也就算了,曾小娟是谁,她的话也能信?她不会是想绑架我吧。

我悔得肠子都快青了,心里琢磨着她到底打算干什么?如果要绑架,她一个人肯定不成。十有**一会儿还得上来人,到时候再来俩,我可就没处逃了。

想着明远的电话打不通,我就摸出电话来打算给刘浩维,结果摸出手机一看,没信号。看来这个曾小娟早有准备,今儿可真是不能善了。

手往包里再掏了掏,很快摸到个够沉的。刚才吃饭的时候高中同学给送的水晶球,里头还装着埃菲尔铁塔,收到的时候大家伙儿还开玩笑来着,说要是遇到贼了能把人给砸晕。你说他们怎么就不说点好听的呢?

乌鸦嘴!

我想也没想就把它给掏了出来,一转身,半秒钟都没犹豫,冲着曾小娟的脑袋就给砸了过去。

明远上回开玩笑说我以前跟古艳红打过架,杀过野猪,彪悍得一塌糊涂,我当时还不信,现在东西一上手,顿时有一种气吞山河的熟悉感。那曾小娟还没反应过来呢,就被我几下给砸晕了……

汽车哧溜一下滑出车道,径直朝路边的小花坛冲去,我狠命地踩住刹车,终于在撞上路灯之前把车给停住了。但汽车的脑袋也够呛,前头撞得都变形了,估计得花不少钱来修。

我小心翼翼地从车里出来,周围很快就有人围过来,我还瞧见穿着制服的警察往这边走。

听说是绑架,那警察盯着我看了老半天,又把脑袋探进车里,回头赶紧接通了对讲机,“派辆救护车,有人受伤了。”然后,不由分说地非要押我去警局。我觉得,他似乎有点不大相信我的说辞。

等后来明远他们赶过来的时候都快十一点了,一伙人脸色都很难看,直到瞧见我安然无事地坐在警局,又听警察说绑架的人已经被送去医院后,他们这才露出复杂的神色,那表情就像——“唔,本来就应该这样”,就是这样的意思。

因为有王榆林和古恒在,我这回总算顺利地“释放”了。古恒说从曾小娟的车里找到了信号屏蔽仪,手机里也有和人商量细节的短信,所以算是证据确凿。至于她绑架的目的是什么——这会儿她还没醒……

这事儿我们商量着没告诉我爸妈,要不,还不吓坏他们两老。送我回去的时候,明远就说我被同学给灌醉了,结果还挨了老爸好一顿埋怨。

曾小娟的事儿就算是这么结束了,我一点也不想知道她后来落了个什么结局。明远也没跟我提过。事实上,她只是一个不相干的人。

我们的婚礼在两天后举行。婚礼热闹而隆重,除了王榆林和古恒几个朋友外,现场大部分都是我们家的亲戚和同事。刘家兄弟没有过来,只打电话给了明远,又托人送了礼。我总觉得,他们对我的出现似乎还是不大能消化。

由于古恒和刘浩维都没有结婚,为了自己的将来着想,他们并没有大肆地闹洞房,王榆林又一向是个有分寸的人,所以我们很顺利地过了闹洞房这一关。只是晚上爸妈非要我们去新房,说这是规矩。

于是,我和明远不得不驱车近一个小时去渡过我们的新婚之夜。

城郊车少,明远不自觉地就把车开得快了些。

结果,就在一个丁字路口拐弯的时候,我们险些撞上了人。

这一瞬间,我的心都快跳出来了。虽说刚才我们很严格地遵守着交通规则,但是不管怎么说,要真撞伤了人,这心里总会不好受。

我们俩赶紧冲下车去查看伤者的情况,还没近身,那人就慢吞吞地扶着地面站起来了,是个老人家,看不出多大年纪,身上又脏又破,脸上的表情——我怎么说呢,或许这么说一个被我们撞车的老人家不大合适,可我怎么看怎么觉得他有点儿猥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