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1章 新领域初探

洛樱的学习成绩非常优秀。她各科的均分极高,家里有钱,人长得又美,不少男同学都对她有意思,但她从未回应过任何人。

洛樱的舍友问她:“你为什么不谈恋爱?”

洛樱自称,她把学习放在第一位。“恋爱”是锦上添花,不是生活的必需品。

她其实想说,迄今为止,没有任何一个男人能打动她。或许不是男人的问题,是她自己的问题,她体会不到所谓的“青春期萌动”,少女情怀就像一口寂静的枯井,多年如一日的无波无澜。

她的朋友很多,知己很少。

朋友们经常夸她“温柔”。

不过她自己心里清楚,她对所有人都是一样的温柔,那种温柔是十分客气的,毫无感情色彩。女生约她出去吃饭,她很少答应,男生给她发消息,她从不回复。

她的日常交际生活,被限定在课堂、宿舍、图书馆、以及文学社内。

今天,是她第一次主动赴约,愿意和一位学妹一起去实验室。

为什么呢?

洛樱心想,答案显而易见,因为林知夏是她的直系学妹,来自省城的省立一中。林知夏的性格活泼可爱,长相精致漂亮,就像她的妹妹一样,她先前就幻想过家里能有一个像林知夏一样的姐妹。

想到这里,洛樱不自觉地靠近林知夏。

林知夏看着她:“学姐?”

洛樱柔声细语地说:“我们去食堂吃早饭,好吗?”

林知夏应道:“好的,学姐。”

洛樱穿着一条收腰的浅灰色长裙,外罩一件单薄的黑色针织衫,左肩挎着一只金链的深灰色皮包。她皮肤雪白,长发及肩,裙摆迎风飘荡,身上充满了一股玫瑰与百合混合的香气。

林知夏特别喜欢那个味道。她直言不讳:“学姐,你的香水好好闻。”

洛樱挽住她的手臂:“上个月你过生日,我听说你忙,没联系你。你和同学庆祝生日了吗?我想送你一瓶香水。”

路过的男同学纷纷向她们投来目光。

林知夏从男生的眼睛里,读出了惊艳、羡慕、探究等等复杂的情绪。

想来也是,洛樱学姐这么美,这么有气质,被洛樱紧紧地挽住,大约是一种荣耀吧!

林知夏点了一下头,却拒绝了学姐:“谢谢学姐,我不用香水。”

“你不用香水?”学姐语气讶异。又过了几秒钟,学姐才说:“你很香啊,有清新的草莓味。”

林知夏分析道:“我每天晚上洗澡,只用草莓味的洗发水和沐浴液……我的洗面奶是曼秀雷敦的草莓泡沫洁面乳。”

洛樱的笑声如银铃轻响:“你是草莓做的吗?”

“可能是吧,”林知夏说,“我小时候经常怀疑,我上辈子是个草莓精。”

洛樱又问:“你的小名是不是草莓精?”

林知夏诚实地回答:“是夏夏,我的爸爸妈妈都叫我夏夏。”

洛樱停下脚步,思考道:“我想叫你夏夏,行吗?”

林知夏有些意外。

毕竟,在她的家里,林泽秋宁愿喊她“缠妈精”,都不愿意喊她夏夏。

林泽秋不在林知夏的身边,洛樱就扮演了哥哥姐姐的角色。洛樱和林泽秋的年龄相仿,又对林知夏特别温柔,简直代替了林泽秋的地位!

林知夏大方地答应:“好的。”

洛樱念道:“夏夏。”

洛樱学姐有一把好嗓子,声线清甜,就像出谷的黄莺,当她讲出“夏夏”两个字,林知夏格外受用,热情地回应她:“嗯,学姐!”

洛樱牵着林知夏走进食堂,找到一张空桌子,两人相挨着坐下。

她们从食堂窗口端回来两盘包子、两碗米粥。林知夏夹起一只奶黄包,放进洛樱的碗里,洛樱也给了她一只生煎包。她们很自然地分享着彼此的食物,就像相熟多年的朋友一样。

饭后,林知夏成为洛樱的向导。

林知夏把洛樱学姐带到了实验楼。洛樱喜欢走楼梯,不爱坐电梯,于是,林知夏陪着她一起爬台阶,走到三楼转角处,她们听见了奇怪的声音。

洛樱连忙抬起手,拦住林知夏。

但她挡不住林知夏的好奇心。

林知夏从洛樱的胳膊底下钻过去,蹑手蹑脚往前踏出一步,她仰起脸时,仿佛被一道惊雷劈中。她看见,那位来自省立一中的谭千澈学长正站在角落里和一个女生接吻。

谭千澈身高一米八五,外表也挺不错,戴着一副银框眼镜,给人感觉文质彬彬的。不过,林知夏的室友说他像个斯文败类,就是模样挺周正,但怎么看都不像个好人。

林知夏屏住呼吸,洛樱一言不发。

谭千澈背对着她们。他一只手搭住那个女生的肩膀,自己往下俯身,在人家女生的嘴唇上吻了又吻,空气中弥漫着暧昧的水声。那女生双手抱住谭千澈的后背,将他的衬衣攥出条条纹理,她本人的深红色指甲更加醒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