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外四 残雪翠微里(第2/5页)

当然知道,那诗并不是写给我的,他说的是习剑的心得,武功精进之后的感受。

可惜,虽然我的武功不怎么样,却也能看出,为天资、教武的师傅所限,他永远成不了一流的高手。

因为,我虽然武功不济,却来自蜀中唐门,天下第一用毒世家,我的母亲,曾是唐门中的第一高手,下一任掌门人的不二之选。

至于母亲为何会嫁与父亲——一个厨子,甘心当个厨娘,从江湖退出,过着籍籍无名的生活,那就是另一个故事了!

只是记得母亲说过,世间种种,情毒最甚,为之生为之死,为之摧毁人生,还会甘之如饴。

而那会儿,我以为人生就是,我烩鱼,他吃鱼,他练剑,我偷偷研习唐门的绝技,偶然于夜深人静之时,看他写的字迹,揣摸他当时的功力。

我当然没有暗恋于他,那会儿的我,不过是个八九岁的小姑娘,哪里懂什么男女之情?不过是因为母亲赞他太多,心中愤愤不平。

以为这样的人生会天长地久下去,以为这样的平凡,会波澜不惊一世。

却不知道,一夜之间,天翻地覆,惊变乍起。

当时,外界传言,他的父亲,孙老爷得了一颗上好的夜明珠,那夜明珠在夜里头熠熠生辉,满室明亮,所以魔都城里的府尹,要老爷献上去,好作为皇上寿辰的贺礼。

老爷当然不肯,夜明珠是孙家的,可进献却是以府尹之名,失了宝贝连个水响都听不到,傻子才肯。

但民不与官斗,孙家再富,也斗不过官家,要是不献上去,肯定会引来杀身之祸。老爷还在犹豫之间,府尹已经勾连了盗贼,抢上门来。

当然不是一般的盗贼,孙家的众多长随、护卫还有教习练武的师傅们,都没有抵挡得住。

忠心的,与主一同赴难,鸟雀散的,围剿干净。

竟为了一颗夜明珠,斩尽杀绝!

父亲为了护母亲和我,被身后一刀穿心,犹自拖住杀他之人的脚踝,让母亲带我逃命。

从那天起,我再没有见过父亲,也没有见过他。

母亲给我服了“忘忧散”,把那夜的可怕记忆从我脑海里抹去。

所以,我全然不知相隔多年之后再见的他,救了他的性命,并在第一眼就爱上的这个人,其实是旧日相识。

他一身血污,却洁如莲花,恰像儿时的记忆。秋天叶落,桐树的落叶层层叠叠,风吹叶落,一地金黄熠熠生光的铺展开,耀目得令人有些睁不开眼,他手上使着招招不留余地的杀人剑法,却步步轻灵飘逸,翩翩若仙。

在我眼中,他与这世上所有的男子都不同,那黑白分明的眼眸,令我恋恋不舍,生出了要一生相随的矢志。

我如母亲当年,推却唐门护法之职,假死除名,洗净铅华,洗手羹汤,随他亡命天涯。

全然不顾那会儿,他是逃犯,而我,是梨花闲落叩门不开的闺秀,并且,彼此都没有想起眼前的这个人,曾是儿时的旧识。

或许,正是因为如此,我们才会以为是初相见却倾盖如故吧,我才会觉得他是这肮脏世间,除开黑夜和白雪之外,难得的干净。

是的,他孙愚——当时叫叶逐欢的这个少年,就是我董妙然生命里的阳光,令世界黑白分明,一切真相大白。

有母亲的庇护,我与他的路要平坦得多,直到纪纲伙同唐俊追上门来。

我被迫使出“大梦”,以纪纲之命,换家人的平安,而江湖之中,传言妙娘是假死的说法,烟消云散。

母亲却为此送了性命,临终前,我方得知,昔日叶逐欢,而今的孙愚,我的相公,竟然与我有那样一段往昔,难怪他每每吃到我做的鱼,都会欲言又止。

说起往事,我还记得那夜的惊变,却浑然不知那场横祸由何而起。回忆,印证彼此的回忆,方才明白,匹夫无罪,怀璧其罪。

一切因唐门而起。

夜明珠只是引子,真正的杀身之祸来自唐门。

唐门终于查到了母亲的隐藏之处,为了让母亲死心,又得知我如母亲当年一般,惊才绝艳,小小年纪用毒就能够出神入化。他们决心将我们掳回,逼母亲研制的各类毒物药方,重振日渐没落的唐门声名。

唐门要人,与企图借盗贼之手抢夺夜明珠的府尹一拍即合。

所以,才会有那一夜的惨案发生。所以,才会轮到我爱上他,救了他,以一生偿其救赎恩情,补其灭门惨祸。

母女之间的感情,本就是最有价值的筹码,因有我做质,母亲困町自身,不得已充任唐门第一护法,为唐门培养无数俊杰,当然,我是其中最杰出的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