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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上,在我毫无准备的情况下,这个破坏者果然翩然而至。

一大早,我正睡着,被耳边一种模模糊糊的声音吵醒,我刚要伸手抱住身边的陈小露,忽然,那个声音叫我停下手来,我听到了陈小露在打电话,而电话的那一头,显然是陈小露的台湾老公,于是,我决定偷听——偷听不好,我是这么认为——既是偷听,它的意思是,别人不想让你听,你却非听不可,既是不想让你听到的内容,多半不是什么对你有利的事情,既是非听不可,多半是想得到一个对自己不利的消息,一个好心,一个不领情,这中间的冲突当然无法避免——于是,我感到我做了件不好的事情,当然,陈小露也有问题,她满可以到洗手间锁上门去打这个电话,但她一时偷懒,导致了我偷听的恶果。

我听到陈小露声音非常之小,小得几乎立刻让我可以判定那是一件不光彩的事,声音小还有一个原因,那就是我必须要非常专注才听得清楚,我当然很专注,一动不动,竖起耳朵,我听到陈小露在与她老公聊着去机场的事情,原委是他老公当天下午到,陈小露去接,这件事其实没什么了不起,我忍气吞声地偷听到如此内容就够倒霉的了,更倒霉的是,她谈起来没完没了,不消说,她的谈话风格婆婆妈妈,简直是对我的一种折磨,但这种折磨我也扛得住,因为这对我虽是折磨,但我一想到对他老公也是折磨便稍显宽心,真正把我激怒的原因却是陈小露在谈这件事时的腔调,她老公长老公短,中间夹以耍刁放赖,打情骂俏等等等等,这种语气不仅轻浮,简直可以说是迷人,这是真正天仙的腔调。

我要说,我很喜欢她用这种腔调与我说话,但不喜欢她这样对别人,真正激怒我的是,我想到她老公会像我一样喜欢她的这种腔调——我听着,听着,听着,恨得要死,难过得要命,嫉妒得发疯,电话一完,我便一跃而起,走进洗手间,把自己反锁在里面——我坐在马桶上,喘着粗气,扭头看看镜子,在我的头上,仿佛出现了一只滑稽可笑的绿帽子,挥之不去,一如我挥之不去的怒气一样,我扭开门,回到陈小露的床边,一下坐在那里,找到一支烟点燃,然后一言不发抽着,她欠起身来,绕到我前面,看着我,她极平静,一点奸情败露的表情也没有,倒是有点得意洋洋,我意识到,对于她的台湾老公来讲,她的奸情尚未败露,而对我来讲,她陈小露去机场迎接一个头顶绿帽子的台湾老公也可使我不失风度,遗憾的是,我爱她,我在二十六岁时爱上她,当然,这使我大失风度,不是因为我一丝不挂地坐在床边抽闷烟,也不是因为我想着她将会在几个小时后爬到另一张床上,更不是因为我不再朝她所在的那个方向看,而是因为我对情感这东西完全失去了信心,而是因为我想到了以后日子,那些空虚的日子,而是因为我感到现实正从我这里夺去最后一件礼物,我想,我的生活,我的故事,甚至我的写作——这可笑的一切该完结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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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从郊外饭店回城里的路上,我坐在陈小露身边,她开着汽车,让我为她念我们在乱搞时被高xdx潮打断的诗——那是一本米沃什的诗集,我打开诗集,却又沉默无言,我不知从何念起,甚至,我很难看到几个完整的句子,但是,还是有一些诗行印入我的眼帘,那些诗句如同某种咒语,既优美亲切,又不知所云,阳光透过车窗,不时从书页上一闪而过,我只好不时地闭上眼睛,我睁开眼睛,我看着前面的路,我歪头看一眼正在驾驶的陈小露,我一页页翻着,陈小露的手时常离开档把,伸到我的书下,隔着裤子捅一捅我的xxxx,我听到她开着玩笑,说着什么参加F1方程式的事情,她说我们俩人完全可以制成一架足以与法拉利相匹敌的赛车,她将一丝不挂地拦腰骑在我的身上,将以我的小腹为车座,以我的双脚为车轮,以我的xxxx为活塞,以我的头为方向盘,我们就这样冲入赛场,我们将不用换档,不用刹车,跑完全程,我们将赢得比赛,将会有香槟,我们将狂饮香槟,我们将醉于自由之乡——可是,我没被她的笑话逗笑,我无法笑出来,我的手中是一本被压得皱皱巴巴的诗集,我坐在陈小露的汽车上,我已完成剧本工作,正在回家,我戴上陈小露扔在工具箱里的小墨镜,我再次翻动诗集,一言不发地看着,耳边是发动机的声音与王靖雯的歌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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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沃什是个梦想家,梦想家写出的诗总是容易让人感动,我与陈小露乱搞时就爱喘着粗气念米沃什的诗,有时我念,有时她念,我认为,米沃什的诗要比黄色小说来得委婉,比摇滚乐更有节奏,比《花花公子》更有文化,比迷幻音乐更美,比流行歌曲更为通俗,比色情录相带更能激起人的情欲,比寂静更生动,他的诗用呼喊与细语念出均可,什么样的呻吟作为伴奏都适合,如果你愿意试试它的最佳效果,那么你可以在自慰时使用,你的嗓音将比发烧音响更具效果,你会发现,孤独离你而去,空虚不知所终,苦闷被遗忘,而你会感到你的声音实在很真切,很好听。如果你在枕下放上一本他的诗集,那么你就可以把大麻烈酒之类的东西扔进垃圾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