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回到最初的地方(第4/8页)

我得从头想,我究竟是怎么站到这里来的。三天前的这个时候,我还和同事坐在酒吧里很装蛋地点德国黑啤,听他们小声地用四川话划拳。我每个月的薪水就是这么花光的。成都是个享乐的城市,本来很适合我。那我为什么把好好的差事弄丢了?就是因为卫经理说我是饭桶吗?那个老女人对谁都这样,若是平时我还能说上两句俏皮话把她逗笑,我相信她在骂我的同时也在等着我这么做。可是我没有表情地把那个傻“千媚”护肤露的文案摔到她桌子上。她吓了一跳,我也是。“老子不干了。”我一字一字地告诉她。

一分钟后我就问自己:逞什么英雄呀,这个月房租都还没交呢。我平时不是个冲动的人。那么——是因为那张请柬吗?大红的喜帖,我当时都蒙了。打开才看见冯湘兰的名字,她要结婚。操,她也嫁得出去,这世道。

她在请柬里夹了一张纸:“周雷,我希望你能来。”也真难为她,毕业以后我去过北京、广州、大连、长沙、昆明,最后才来成都,她一定费了很大的劲才找到我的地址。那天晚上我彻夜无眠。所有的神经末梢都因为跟“清醒”摩擦了一夜而升温。导致我第二天心烦意乱口干舌燥。我想这才是促使我丢了工作的直接原因。

天杨,我们高中毕业以后,我和很多女人睡过觉,大江南北的都有,冯湘兰是其中之一。不,我想她应该算是我的女朋友,不过她从来不肯承认这个。

然后我开始回忆,在那个无眠之夜。这得从我的大学说起。

我是兰州大学毕业的。我的故乡的孩子都在为外面的世界努力着。就拿我和天杨的母校来说,在那所全省最牛的重点中学,没有几个人认为自己生下来是为了在这个鬼城市过一辈子——这城市潦倒也罢了,闭塞也罢了,最不可原谅的是连荒凉都荒凉得不彻底——满大街粗制滥造的繁华让人反胃。高考的时候大家一窝蜂地在志愿表上把中国略有姿色的城市全体意淫了一遍。那些在第一志愿栏里填上故乡的大学的,肯定成绩不好。至于我,为什么是兰州呢,因为岑参高适们的边塞诗让我深深地心动,因为我老早就想看看敦煌壁画,我还喜欢武侠小说——总之一句话,一个人也许只有在十八岁的时候才会用这种方式决定自己的人生。不仅如此,我还将装蛋进行到底地在第一栏填上了“中文”系。我爸妈倒没说什么,因为他们根本就不相信我能考上第一批录取的学校。我走了狗屎运。可我一直都觉得,上天给我这个机会是为了让我清醒清醒——什么叫白日梦和现实的距离。

简单点说,岑参高适欺骗了我,那些诸如“张掖”“酒泉”“凉州”等古意盎然的地方都堕落得只剩下一个好听的名字。我还发现,其实莫高窟假期的时候来参观也就够了,犯不着这么激动地以身相许。最让我伤心的是这里的姑娘,跟我们那儿的姑娘一样因为气候的关系皮肤缺少水分,跟全中国的姑娘一样只认得钱,那种柔情刻骨慧眼识英雄的——我没见着。除了以旷课和泡妞度日之外,我没有其他办法来表示我的愤怒。我上铺的哥们儿用一句话总结了四年的大学生活:“从对大一的清纯少女心存顾忌,到非大一的清纯少女不上,这是个从量变到质变的过程。”

但我不行。我不喜欢清纯少女。那些捧着铜版纸时尚杂志,听着王菲刘若英的专辑,使用或渴望使用CD香水,自诩小资或者追随小资的“少女”们,是层次稍高些的傻。她们居然相信那些让她们感动得乱七八糟的诸如网站CEO和广告公司行政总监之间的婚外恋故事。如果她们是一所名校的学生,那更糟,她们会坚信那就是她们日后的人生。她们怀着一种可怕的共鸣为男女主人公在宝马车里吻别的场景陶醉,用“宿命”、“疼痛”、“淡然”这类原本美丽的汉语词汇包装精致些的男盗女娼。多么好,香车宝马,锦衣玉食,有的是时间追悼一场“无能为力的爱情”。最基本的事实就这样被忽略:一个人是怎么爬到CEO或者什么总监的位置的?他需不需要努力奋斗,需不需要察言观色,需不需要在必要时不择手段?如果需要,那么经历过这一切之后,究竟有多少人心里还剩得下决绝的激情?也许有,但不多。我不能想象自己跟一个连这个道理都不懂的女孩上床。这样的女人没有质感,她做出来的爱当然也一样。

我就是在那个时候遇上冯湘兰的。她比我晚一年进学校的话剧社。但我早就听说过她,她是个出了名的婊子,跟谁睡都行。和那些名正言顺做三陪小姐的女大学生不同,她只跟学校里的男生睡,而且不收钱。单说我们宿舍吧,六个人,就有两个是因为她第一次买杰士邦。据说她偏爱学文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