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外 风景依稀似旧年

  如果人生可以重新再来一次,我依然会选择爱你。

  ——题记

  签字的时候我顿了一下,望了一眼离我不过咫尺之遥的那个男人。他似乎很放松地坐在沙发上,但明显心不在焉,眼睛看着窗外,心更是不知道又飘忽到什么地方。

  倒是他的律师比他更紧张,见我如此,连忙半是疑惑半是催促地看着我。

  只要我在协议上签下自己的名字,那么从此和他再无半分关系。或者还是有的,圈子里那些闲得发慌的太太们,也许背地里会将我称作他的前妻。不过我想,不至于有人这般不识趣,敢当面对我这样说。

  前妻。

  多么可笑的两个字。

  我从来不曾做过他的妻子,他心知肚明,我亦心知肚明。

  十年,从二十岁到三十岁,我这一生最好的时光已经过去。

  和我结婚的时候他二十三岁,那时还是略显青涩的大男生,如今时光已经将他雕琢成稳重成熟的男人。岁月几乎没有在他身上留下太多痕迹,除了气质,他的一切恍若不曾改变。

  我签完自己的名字,推开那份协议,再签另一份。

  笔画出奇地流畅。十年前新婚之夜他第一次提出离婚,我用最尖酸刻薄的词汇与他大吵,最后他摔门而去。在他走后,我独自泣不成声,倒在床上放声大哭。

  十年,我用最渴爱的孤独熬成了毒,一丝一缕,侵入了血脉。我以为自己会一生一世与他纠缠下去,不死不休。

  没想到还有这一天。

  我还记得他的私人助理给我打电话,他从来不给我打电话,连最起码的沟通亦是通过助理。一如既往公事公办的语气,恭谨而疏离:“慕小姐,莫先生同意出让港业49%的股份给慕氏,具体详情,您看是否方便让您的助理过来详谈?”

  十年来,他第一次在我面前低了头,认了输,还是因为那个女人。

  童雪。

  他这样爱她到底为什么?

  我一直以为他这样的人,铁石心肠,岿然不动,我一度都疑惑他是不是根本就不爱女人。

  直到终于让我觉察到蛛丝马迹。

  八卦报纸登载的新闻,照片里他紧紧牵着一个女人的手,十指相扣。

  他从来没有牵过我的手。

  十年挂名夫妻,我单独见到他的次数都屈指可数。即使是在家族的聚会中,大部分情况下,他和振飞的关系都比和我热络。所以父亲在委派执行董事去莫氏的时候,特意选择了振飞,而不是我。

  父亲轻描淡写地说:“你不适合担任这类职务。”

  我明白父亲的弦外之音,其实我更不适合做他的妻子。

  我知道自己是发了狂。

  那个演电影的女人,凭什么被他牵着手?

  我要让她一辈子再也演不了电影。

  敢阻在我和他之间的一切人和事,我都要毁掉。

  振飞曾经劝过我,他说:“姐姐,算了吧。”

  算了吧?

  多么轻巧的三个字,十年来我倾尽一颗心,结果不过是一场笑话。

  十年前我见到他,我发过誓,一定要嫁给他。

  我的父亲是慕长河,我是慕氏最骄傲的掌上明珠,我想要什么,一定就可以得到。

  十年前他第一次拒绝我,我没动声色,而是悄悄地布局。

  我授意别人买通了他父亲手下的人,把整盘的商业计划偷出来给他父亲的竞争对手,然后步步为营,小心谋划。我想如果当他的父亲陷入困境,他也许会改了主意。我需要借助外力,才可以使他更接近我。

  可是我没想到他的父亲会心脏病发猝死在机场,幸好我的目的已经达到。

  我做的一切都非常隐秘,我很庆幸他永远不会知道我做过些什么,因为我不知道他会是什么样的反应。我十分清楚他怎样对待童雪,哪怕他那样爱她,却终究有着心魔。

  他负着罪,以为爱她就是背叛自己的父亲。

  我带着肆意的残忍看着私家侦探给我发来的那些照片,有一组拍得很清楚,童雪低着头,他就一直在她的身后,几次试探着伸出手,有一次他的指尖几乎触到了她的发梢,却终究还是垂下去,慢慢握成了拳头。

  他的目光中有那样多的落寞,可惜她永远不会回头看见。

  其实她对他而言,亦是唾手可得,却永不可得。

  我觉得快意,多好,我受过的一切煎熬,他都要一遍遍经过。

  她不爱他,如同他不爱我。

  他们的一举一动都在我的掌握中。我无数次端详着童雪的照片,虽然五官端正清丽,可是比她美的人太多太多,莫绍谦到底看中她哪一点?

  我渐渐觉得失落,或许在他和她认识之初,他已经知道她是谁的女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