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4章 舔狗到头,应有尽有(第2/3页)

刘曜合上了字帖。

他生气了:这字有什么好看的?有我好看吗?看我一眼又怎么了?

杀人如麻的一代枭雄居然露出了孩子气的一面,狼狗变成哈士奇。

羊献容复又打开了字帖,“别闹。”

刘曜干脆抢过了字帖,放在怀里。我就不信了,这样你还看不到我。想要字帖吗?过来自己拿。

羊献容不争不抢,将手中的毛笔搁在笔架山上,收起纸张,索性不写了。

再次被无视,哈士奇又变成了狼狗,刘曜一把搂住羊献容,抬起她的下巴,“看着我,有那么难吗?”

四目相对。

羊献容道:“放开我。”

刘曜秒怂,狼狗再次变身,成为舔狗,松开手。

羊献容离开这里,却走不动,插身而过时,刘曜揪住了她的衣袖。

羊献容道:“长安已经被你拿下,大晋已经被你斩草除根,你还要怎么样?”

刘曜说道:“三年了,对吧。”

虽没有明说,但是羊献容明白这句话的意思:惠帝司马衷已经去世三年了,她这个寡妇为丈夫守了三年孝期,在民间,守了三年的寡妇可以改嫁了。

当然,从名分上讲,她一年前就改嫁了,只是他们只有夫妻之名,并无夫妻之实。两人从未同房共枕。

羊献容迫于时局,需要中山王妃这个盔甲来保护自己;刘曜自然愿意和女神关系更进一步,他并没有强迫羊献容以身相许,也没有越礼之举,他希望女神守丧三年后,能够投入他的怀抱。

一年前,仅仅是名义夫妻,刘曜就很满足了,做梦都会笑醒——女神睡在他隔壁。

但是一年之后,他得寸进尺,想要更多,他不想再睡在女神隔壁了,他迫切打破中间那堵墙,直接睡在女神枕边。

羊献容在去年冬天惠帝去世三年忌日上祭祀过了,那时候刘曜还在攻打长安,她和白痴皇帝虽不是爱情,但有比爱情更加稳定的亲情,她是诚心诚意为亡夫守三年。

羊献容不是傻白甜,她当然知道刘曜想要什么,刘曜一直等着她守完了三年,这出乎羊献容意料之外。

这一天还是到来了。

羊献容转身,鼓起勇气,面对这个灭了她的国,却无数次救过她的男人。

他是她最初的爱恋,年少轻狂时最美的绮梦,当年还在闺中时,她在闺蜜曹淑和潘桃的怂恿下,穿着胡衣,戴着胡帽,蒙着面纱,妆成胡姬的样子,双脚第一次踏入铜骆街的喧嚣。

对于名门仕女而言,一切都那么的新奇,她们三人结伴来到四夷里,被人偷了钱袋,小偷成群结队,她们三个女子不敢追,一个白眉毛的少年狂追不舍,一个人单挑八个,把钱袋给抢回来了。

白眉少年用衣袖抹去鼻血,“敢在我家香料铺门口偷钱袋,真是不长眼,你数一数,少了钱没有?”

她不敢接,还是曹淑替她接了钱袋,给他一吊钱,“多谢英雄。”

“不用,我就是瞧不过他们敢在我的地盘撒野。”白眉少年指着自家香料铺,“有空照顾我家生意就行了。”

话都说这份上了,三人去了香料铺。曹淑和潘桃挑选香料,她第一次踏足店铺,连开口都不敢。

白眉少年好奇的问她,“你是个哑巴?”被抢了钱袋都一声不吭,怪可惜的,好漂亮的一双眼睛。

她恼了,转身不理他,脸上的面纱松了,即将飘落在地时,被身后的白眉少年一把抓住,追过去,“丢了钱袋丢面纱,你可长点心……吧。”

白眉少年看到她的真容,顿时僵在原地。

她又羞又怒,接过面纱蒙住双目以下的脸。

第二次见他时,是在一个雅集,他成为匈奴王世子刘裕的养子,据说世子公开招募护卫,他报名参加选拔,打到了第一名,勇猛无敌,被世子收为养子兼保镖,寸步不离,白眉少年从街头混混步入洛阳贵族行列。

“我们又见面了。我义父给我取了个名字,叫做刘曜,闪耀夺目的意思。”白眉少年嘿嘿笑着,手足无策的抓挠着后脑勺,却还有勇气问她,“我知道你是泰山羊氏家的小姐,你叫什么名字?”

他和所有士族男子不同,什么矜持、什么优雅,不存在的,他死缠烂打厚脸皮、翻墙爬树不要脸,尽一切可能接近她,名如其人,明亮的像是一团火,点燃了她一潭死水般的世界。

她甚至无师自通学会说谎,明面上去了潘桃家里留宿,暗地里在潘桃的掩护下出去和刘曜私会。

她知道这样做是不对的,可越是禁止,越是想要去做,他教会她骑马,她被爱情冲昏了头脑,甚至想过和他远走高飞,直到潘桃全家被皇后贾南风下狱,要被处死三族……

万万没有想到,命运兜兜转转,最初的爱恋,也是她最后的归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