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季玉睁眼醒过来,抓起旁边的手机看了下时间。

下午两点半。

她昨天洗漱完,爬上床睡觉都五点多了。

没想到这个点才醒。

而且睡眠质量不错,什么梦都没有做,大约是心底的石头放下了。

季玉穿上拖鞋出了卧室,赵姨在炖汤,乌鸡汤,溢出来的香味包裹着整个房子。

“小姐,您起床了,快来喝汤。”

季玉接过对方递过来的碗,温度很合适,捂手也很好。

她把碗捧起来,汤匙都不用,小口的喝了起来。

季玉觉得不太对抬起头,赵姨正在含笑注视着她。

季玉:“……为什么这么看着我”

“昨天那个男仔,如果合适,可以下次叫来家里吃饭的。”赵新梅说。

她今天早上过来,看到烟灰缸里有半支烟。

季玉很少抽烟,而且不一样,那明显是男人抽的。

桌上还有两个喝水的杯子,更是佐证了这点,毕竟小姐也到了这个年纪,有男朋友再正常不过。

她是很开心的。

季玉:“其实只是朋友而已。”

赵新问:“那是在追你的男仔?挑老公呢,最重要是擦亮眼,就像是煲汤,不能着急的。”

她倒是很放心季玉的眼光,虽然自己有些着急。但是找对象这个事情讲究缘分嘛。

季玉:“……”

这个侦探能力……

你大妈还是你大妈。

赵新梅虽然好奇,却也不八卦,只要小姐上心自己的婚姻大事就好,以后也有人陪着她。

指不定过几年,自己还能帮忙带孩子呢,那一定是个顶漂亮的崽崽。

她喜滋滋的捣鼓种在阳台上的蔬菜去了。

三十平的阳台,被她弄出了一个小型的生态农庄。

最边上是矮生番茄,簇拥着仿佛盆景一般,好看又味道清甜,比普通圣女果更好吃,虽然产量低,但是季玉伴沙拉足够。

中间的辣椒花也开了,花朵娇小素净,看着温婉安宁。

赵新梅手脚利落,一点泥土也不会带到客厅,阳台不仅好看还好吃。

这可是二十万一平的地方,还是四年前的价钱。

―――

咏月传媒在早上八点,转发了一家律师所的律师函。

这家律师事务所擅长打名誉纠纷官司,名气斐然。

“根据咏月传媒公司向本所律师提供的证据显示:近日,部分网络用户发布了季玉及其同事诽谤言论,并被多次转发,给公司及她个人造成了严重困扰,本所代替咏月传媒和季玉女士本人,作出如下声明,请即刻停止并且删除传播不实内容,本所已经完成取证,将追究法律责任。”

这条微博里面,点名艾特了十几个博主。

除了公众号,大家发现还有俞清的大粉……

而且被点名的那位大粉,还和她偶像有不少的互动。

虽然俞清已经取消了对前者的几次微博点赞,粉饰太平。

要是坦坦荡荡的,别人还可以说是不知情,但是偷摸的删除掉互动,这就有点尴尬了。

太着急撇清,大家反而会怀疑是不是有关系。

要说一般的女艺人,是不会去告粉丝,毕竟会显得不够宽厚,以大欺小。

但季玉不一般啊!

她完全没有这个困扰,搞乐队和娱乐圈不同,再说说她的人设……大魔王。

嗯,这的确是她能干出来的事。

而且这说不定也是公司的主意。

季玉哪怕是大魔王,那也只是一个才签约的乐队成员,自然是要听公司的。

咏月传媒的公关部表示,如果不是季玉的工资太高,他们也很想聘请对方当特别顾问。

瞧瞧这一周来的热搜,如果花钱买的话,一天得上百万了。

关注度其实就是钱,不然那些营销号也不会这么积极。

而且别人买热搜,还得想想什么梗和内容,不然就会变成尬买。

季玉连着内容都有了,虽然说俞清也是公司的艺人。

但……不得不说这姑娘太傻了。

仗着自己粉丝不少想作妖,毕竟以前拉踩蹭热度,也成功过几次。

只是没想到是把脸凑上去给人打。

季玉和行星乐队上自己热搜,词条都不带她,用完了就被抛弃了。

虽然说是自作自受,看着怎么有点点可怜。

两个人的操作,根本就不是一个等级上,还没正面碰上就被摁在地上摩擦。

毕竟季玉从头到尾,都没有正面理会过她。

这件事持续发酵,网友就扒出了匿名投稿的人。

不但名字和背景,还扒到了微博,对方是一个企业千金,微博日常炫富。

还有一个姐妹团,都是家境不错的大小姐。

有趣的他们都在微博上,发了抵制季玉加入行星乐队的内容。

这些人,以前也就读那所私立学校,是季玉的校友或者是同学。

这就更有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