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

季玉穿了裙子和长靴……全场穿的最少的人。

其实真的也不算少,她单纯想穿得好看一点。

今天也有年轻的乐队,他们也是想穿好看的,每天不敢吃米面油盐保持身材,不就是为了漂亮,最终把不多的肉露出来。

但是他们没有机会的呀。

搞乐队的很多有纹身,政策规定不能露,不提前预防,后期得加马赛克到节目组哭泣,大家的衣服都得那些花臂花脖都得遮起来。

这不,今天不少人穿高龄的毛衣和运动裤,搭配齐齐怪怪的,捧着保温杯流泪的样子……仿佛是居委会的街坊叙旧。

一点不像是搞乐队的。

于是只是穿漂亮点的季玉,就显得特别突出了。

女主唱本来就少,何况十年回来乐队,主持人敏感察觉到爆点,于公于私都不可能放过。

“所以,第一场怎么会是小蔷薇唱歌?是刻意安排的吗?”

季玉摇头:“也不是,这是今天早上才临时决定的,阿麟嗓子出了问题,我是临时顶上的。”

梁展笑着补充:“那是,如果我的手受伤了,薇姐还能顶上我帮我打鼓,到时候就让阿麟自己弹低音键盘。”

所有人:“……”

临时决定去的?好吧,你们开心就好。

唱歌不好的鼓手不是个好的贝斯手。

主持人笑着又问:“这么漂亮的贝斯手,我就不问你怎么突然回来了,你能告诉我们,你当初怎么和他们凑在一起玩乐队的吗?”

这是今晚必问的问题之一。

如今也是现场的人,甚至播出去后的观众最想问的事情。

季玉转头看了眼自己的队友,抿了抿唇:“那我就直说吧,其实行星在我之前,还有一个叫做阿峰的贝斯手。”

十年前的夏天,乐队陷入了困境,四个男人都情绪非常丧,阿峰的家境不错,想了个办法,找个懂音乐的漂亮姑娘假装成他们的粉丝,给钱的那种,鼓励另外三个人。

阿峰还额外给了季玉五十块,让她买一束玫瑰,到时候献花更有排场!

季玉把钱给昧了,去路边随便剪了一把野蔷薇抱着。

所以,他们第一次见面,她抱着蔷薇。

他们就叫她小蔷薇。

一个月后,阿峰被要求回家继承家产,季玉就顶上了。

左右她那时候没成年不好找工作。

何灿阳笑着说:“那时候的行星乐队还不赚钱,因为加入了一个女贝斯手,酒吧老板和观众开始买单了,我们开始收入不错,后来她有更重要的事情,就离队了。”

主持人有些震惊这几个人的坦诚,原来这不是兴趣相投……

说白了就是很单纯的,你我本无缘,全靠你花钱。

他忍不住又问:“那贝斯手回来,是因为现在不缺钱了。”

季玉犹豫了一秒:“差不多吧,反正不缺钱。”

她的坦诚让现场爆发了一阵笑声,刚才的有些沉闷的气氛都一扫而光。

主持人砸了咂嘴,没有好追问具体数字,但他有种直觉,应该是非常可观,说出来会让自己泪流满面。

毕竟这么漂亮的姑娘,居然去当贝斯手,那听起来就很有钱。

啊,这该死的炫富!

支持人话锋一转,又问:“你们的鼓手结婚了,这么漂亮的贝斯手,既不和主唱,也不和吉他手在一起。说不过去啊。”

现场的人开始起哄。

“所以主唱和吉他手,你更喜欢谁?”主持人开始追问。

季玉转头看了眼沈淮麟,又看了眼何灿阳。

这明显是想搞事,于是她对反问的主持人说:“我才不告诉你。”

她怼人的时候,唇角往上都在笑。

这一笑起来仿佛晴光照雪,让人没办法不被吸引。

主持人被对方看着,真是……一点气都生不出来,反而也跟着笑了起来,忘了自己本意是去找茬的。

梁展提议道:“那你不如问阿麟和小阳同时掉到水里,贝斯手会先去救谁。”

主持人一听,这个问题好像更好,连忙追问。

沈淮麟咳嗽了声,一脸平静的说:“这道题我会,她会给水通上电。”

何灿阳拼命点了点,表示赞同。

对,电死我们。

“你们少胡说八道诽谤我!”季玉忍不住反驳。

这都是什么鬼,通电?

台下的人开始起哄,就是这四个人说话的氛围,一看就是私下关系很好。

当真是没有半分隔阂。

而且连着平时表情很少的沈淮麟,唇角也染上了笑意。

主持人又问了几个问题,虽然行星乐队的歌有点丧,但是几个年轻人都挺积极向上的。

特别是这个女贝斯手,让人移不开眼睛。

十年才回来,时间慢慢的沉淀,她身上那种慵懒、沉静、肆意、自由很舒服,没有一点青涩的味道。

那是和小姑娘不同的美,虽然她看起来还很年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