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嗅觉(第3/4页)

叶挽秋应一声,合上电脑坐到母亲身边,歪头好奇地看着上面的人物和图案,清澈的眼睛如猫一样漂亮:“妈妈这是绣给谁的啊?”

绣布上已经基本成型的人物是个翩翩美少年,凤眼朱唇,长发如泼墨,身穿红衣银甲,手持紫焰尖枪,眉目清冷锐利如含着极寒的冰。一条绣了一半的飘逸红绸鲜艳如赤焰晚霞般轻盈地缭绕在他身边,完成的一端上有金线绣制成的三足金乌,另一端的色彩和银蟾图案还只是雏形。少年的白靴下踩着的是一对耀金火轮,洒落下的火星绵延簇拥成团团未成形的赤金莲花。绸面上空出来的左面则是刚绣好边框的名讳和神号。

叶挽秋其实不用看名号也知道是谁,这位少年神祗的行宫就在离家不算太远的翠屏山里,每年都有海峡两岸的无数信徒前来朝拜供奉。

“下个月就是你十八岁的生日。这是在你生日那天,我要拿去供奉给三太子庙里还愿的。”叶芝兰仰头活动一下酸痛的脖颈,垂散下来的发丝里已经明显能看到有许多白发了,“你想好要去哪儿上学了吗?”

“我想就近留下来。”叶挽秋说着,绕到母亲背后替她揉了揉肩膀和额角,“您别绣了,最近来这里旅游的人越来越多,铺子里的生意就够您忙的了,剩下的我来吧。”

因为风景绝美再加上是民俗神话文化的发源地,宜城在西南部一直都是旅游选择的首要城市。来到这里的游客们大多数都会来近郊的这座古老小城逛逛,叶家的手工绣铺生意每每一到旅游旺季就格外红火。

叶芝兰疲惫地点点头,摘下眼镜放进口袋里,拍了拍女儿的手,起身将绷架前的位置腾出来给她,目光擦过叶挽秋头上系着的金莲珠红带,又笑了,感慨着说到:“这红缎还是当初你四岁那年我从三太子行宫里给你求来的。说来也怪,你那时候病成那样,到处医院都跑过也治过了,怎么都不见好。可是这红缎一套上去,你第二天一早就睁眼清醒了,烧退了不说,吃东西也不吐了,人也跟着慢慢精神回来了。行宫的师傅告诫在你十八岁之前,这条红缎都不能离身,并且十八岁那天一定要来还愿……”

说着,她叹口气,“这时间还真是一转眼就过去了。”

叶挽秋停下手里绣赤金莲花的动作,转头看着灯光萎靡下的母亲侧脸:“我不走远,妈妈。我就近选个大学就好。”

“瞎说什么呢。”叶芝兰摇头,手指揉着眉间,“我都问过你老师了,能冲一把省外的大学对你的前途是最好的,你总不能一辈子留在这个小城里吧?”

“这儿也没什么不好啊。”叶挽秋嘟囔一句,手里的细针牵引着混色的丝线灵活翻飞如蝶,团团莲花的轮廓和底色逐渐有了基本的形状。她绣一会儿,扬针轻轻勾起垂下来的漆黑乱发别回耳后,也不怕针尖会刺伤自己,力度拿捏纯熟。

叶芝兰叹息着:“我知道你担心我一个人,但是我还希望你能出去看看。不过愿不愿意都在你,我不干涉。”

“放心吧,我会考虑好的,妈妈。”叶挽秋说,“您先去睡吧,明天绣铺的学生们该来上课了。”

“行。你也早点休息别熬太晚,生日之前绣出来就好。”

“我绣完这朵红莲就睡。”

第二天一早,叶挽秋就去了三条街外的一个老店买布料和丝线,店主凌叔是叶芝兰当初的初中同学,属于看着叶挽秋长大的那种长辈。大毛病什么的都没有,就是爱抽烟,哪怕肺不好了也总是戒不掉。用他的话来说就是,“反正都是要到阎老爷那里报道的,能别委屈自己就别委屈了。人生苦短,及时行乐。”

一打订单所要的宣纸,颜料,布料,线还有各种小装饰实在分量不少,全部捆扎好了放在自行车后座上的时候,压得车头都歪了一歪。叶挽秋拿出之前让一个店铺的老顾客从省外带来的药递给凌叔,抬手擦了把汗珠,白净清丽的小脸上挂着灿烂的笑:“给您的,凌叔。这是我妈特地托人从外面买来的,您戒不了烟总得想点办法清清毒吧。”

“嘿,芝兰有心了。”凌叔咬着烟嘴呵呵一笑,眼睛弯弯的,从抽屉里抽出一个封好的红包塞给叶挽秋,“姑娘出息了,要出去上大学了。凌叔没啥钱,就只能给这点了。”

“哪儿就出息了,高不成低不就的,还不知道能去什么地方呢。”叶挽秋丧气地摇摇头,不收对方递过来的红包。凌叔啧一声,直接朝那捆扎好的布料里一塞,拍得自行车直晃悠:“凌叔说姑娘你有出息就是有出息,不许再推了,我还做生意呢,你妈也等着要这些布和线。”

叶挽秋看着已经走进店里开始招呼客人的凌叔喊到:“那谢谢凌叔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