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4、当喜欢一个人时,是会变得万般英勇的。

吃完饭后,几个人已经放浪形骸。葫芦评价这顿为了我和米楚和好的饭局举办得非常成功。大家一高兴,决定再去酒吧续场。葫芦打电话叫他不知名的女友一起,又喊了几个平时玩的朋友,一群人浩浩荡荡地开往酒吧。

灯红酒绿,纸醉金迷。这里是人间天堂,满目的迷离男女。我倒在苏冽的肩上,看米楚跟酒吧打碟的小伙子眉来眼去,千寻、葫芦等一群人在玩骰子。千寻喝酒跟爷们儿一样豪爽,弄得邻桌的几个浪荡公子哥频繁地朝这边看。

我仰头干下一杯酒,苦涩的液体在嘴里弥漫。其实我不喜欢喝酒。苏冽说,一个酒精过敏的人变成千杯不倒的女金刚,其实也算奇迹。

我摇头苦笑,这个世界上如果真有奇迹,那也是因爱而生的。

从发现自己喝酒过敏,我从没试图过改变,医生说过敏这回事,谁都拦不住。所有的转折均发生在刚入大一那年。

彼时,陆齐铭家的家族生意一落千丈,而他的爸爸也因为这个打击,一夜之间病倒。庆幸大学的课程还算轻松,所以陆齐铭除了上课外,还可以一边照顾他的爸爸,一边学习做生意。

那个穿白色T恤的少年,穿上了西服,打起了领带。

他带着客户从这个酒店奔赴到那个夜场,喝酒是不可或缺的。生意不都是在酒桌上谈拢的吗?

我有时课闲会去找陆齐铭,葫芦说,作为未来生意人的女朋友,怎么能不会喝酒呢?那样的话,到酒桌上会很扫兴的。

很多签单的是北方人,北方人豪爽,撇开生意不谈,就要先去酒桌上过两圈。一看对方喝酒爽快,自己签单也就爽快。

虽然陆齐铭很少带我到生意场上,但是我觉得葫芦说得有道理,不会喝酒是不行的。

于是,有那么一段时间,我经常背着陆齐铭,拖着米楚、苏冽和千寻去酒吧。我经常喝得摇摇晃晃,醉眼迷离,然后第二天就去医院打针吃药,过一段时间又死性不改地跑去酒吧。

长此以往,一个月下来,我竟然对酒精不再过敏了。

医生都为我捏了把汗,说,小女孩胆子也忒大了,这样搞是对自己的身体不负责。幸亏你体质好,稍微差点的估计就直接住院了。

我微笑不语,当喜欢一个人时,是会变得万般英勇的。

我不理会所有人的担心,开心地去找陆齐铭。

在酒桌上,当客户说,敬你们小夫妻早日永结同心时,陆齐铭立刻为我挡酒。我拦下他的手,豪爽地笑道,谢谢秦总。

陆齐铭瞪我,我拉他的手让他不要担心。

那笔单签得非常顺利。后来陆齐铭问我怎么不过敏了,我说大概是天意吧。

从此以后,他西装革履,我衣冠楚楚,转烛于锱铢,在言语厮杀的谈判里逆流而上,再也不是学校里那个微笑纯净的少年和上蹿下跳的少女了。

而我,对于那一个月不停地酒吧医院两地奔波的事情却绝口不提。

有些事情,我宁可一辈子烂在肚子里,因为我不喜欢对人开口就讲付出。那样会让我觉得我所做的,不是爱情,而是逼迫。

葫芦送我到家时,我已经有点头晕眼花,每走一步,都像踩在棉花上。

米楚她们把我丢到家里就集体闪人了,屋里一片寂静,我躺在客厅的沙发上,昏昏沉沉的。我喜欢黑暗,黑暗让我觉得有种莫名的安全感。就像现在,可以在黑暗里肆无忌惮地流眼泪,没人看见,就连自己,都看不见自己通红的双眼。

以前每次都是陆齐铭送我回来的,除了履行男友的义务,还因为高中时,曾发生过一件惊天动地的大事,使得我差点丧命。

那时我跟陆齐铭在一起了有段日子,和米楚葫芦也还玩的不错,每天嘻嘻哈哈,勾肩搭背。跟从前相比,生活热闹的不得了,我以为上天开始垂怜我,再也不会有艰辛,孤苦。

但是某次周末放假回家,在车站却碰到了曾经和米楚一起去班里挑事的女生。

女生搭住我的肩膀把我朝车站旁边的小胡同里拐,我不明所以,却也未抗拒。毕竟我想我和米楚已经成为朋友,她的朋友,应该找我有事或是怎样。

总之,我永远都不会想到,等待我的却是一场灭顶之灾。在我的生活里影响深远。

女孩把我拐进胡同里时,我看到胡同里还有另外几个女孩,她们脸上都带着幸灾乐祸。

直到那时,我才急了,我知道,来者不善。我挣脱开女孩的手朝外边跑,但女孩显然已经料到我的反应,反手把我推进了胡同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