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章 毒妇

跟WW谈妥了,那头梅云帆的电话也打了过来。

这个投资公司其实就是个壳子,法务和会计都是兼职,除了李晓梅这个法人,只需要招聘一个人就可以了。

但这个人却不好找,这是个总管型的位置。要什么都会都懂,上能带着法务谈合同,下能处理杂七杂八小事情,中间还能跟人沟通情商高。

梅若华要没穿之前,倒是认识不少这样的人,但在这里,只能靠梅云帆了。

好在,梅云帆一向靠谱,没几天就推荐了一个人,此人叫林雪,四十岁,是梅云帆的老同学,在职场的时候当年也混的风生水起,只可惜回家生了三胎,原本准备跟老公孩子岁月静好呢,结果老公外遇了。这不,十年后再战职场,没人要了。

梅若华对女性没有任何歧视——她知道,不少女上司对女性多有挑剔,觉得没孩子要生孩子请产假,有孩子要顾家庭无心工作,不愿意提供工作岗位。可梅若华不这么觉得,女人已经很不易,男人为难女人就算了,女人再为难女人,几十年后,大家都回家吃老公吗?

所以见了见后,发现林雪的确干练的很,就把人定了下来。

林雪也的确厉害,寥寥几天,不但将公司注册了下来,名字就叫梅资本,还将办公室租好了。随后又去WW把合同签了。

原本,梅若华还准备自己亲力亲为,这么一来,她倒是轻松不少。而且,自从开除事件后,江一民那头也安静了许多。

于婉秋第二天就没再来上班,至于江一民,原先还不停的想要约她吃饭,搬回家里,这次彻底消停了。非但如此,三天后,他出差欧洲,也没告诉她,还是听程欢说的。

程欢还挺害怕她伤心呢,各种找理由,“可能是紧急事情,没来得及跟您说。董事长总是最忙的。”

才怪!

江一民这是追着于婉秋去欧洲了,毕竟开除了人家,总要补偿的。

原书中也有这一段,只是书中于婉秋不是被梅若华开除去的欧洲散心,而是跟江一民以出差的名义浪去了。

不过他们没浪两天就回来了,因为于婉秋发现自己怀孕了。

这才是离婚序幕的开始,因为梅若华一直未能生育,所以其实江家人包括江一民都极为迫切的盼望着孩子。

更何况,于婉秋还信誓旦旦的肯定,这是个男孩子。

要知道,刘桂芝当年为了生儿子连编制工作都不要了,如今好容易要有孙子了,怎么可能允许这个集万千宠爱于一身的孩子,以私生子的身份生下来?

原本,他们因为于婉秋是个大小姐,看起来不如梅若华贤惠,并不算多同意,对他们是否离婚,抱着听之任之的态度。而如今,原本一直沉默的刘桂芝和江一蓉,全部参与了进来。

当然,梅若华早就算计到这里了,尖叫之夜的事儿,就落在这次怀孕上,她早有准备。

因此,梅若华非但没半点紧张,还要多快活有多快活。上班带着程欢忙工作加班,下班逛街买衣服做spa,没几天,就更水润白皙了。

然后,她就接到了张姨的电话,“太太,先生的妈妈和姐姐闯了进来。我也没法拦她们,她们现在在家呢。”

显然,这是江家人要出手了。

张姨不过是个保姆,这房子终究还有江一民的名字,自然不能撵人,梅若华也没为难她,“没事,好好待客就是了。”

张姨就松了口气,还问了句,“我需要把您的房间锁起来吗?”

这显然的意思就是,有人爱翻东西呗。

她以为梅若华肯定会回答好,结果梅若华却说,“都是一家人,没什么好锁的。”

但等着下了班,梅若华照旧按着这几天的样子,去了个按摩,又吃了点饭,买了点东西,然后就去酒店开了个套房,睡觉了。

她对江家人的想法心知肚明——她们想对自己用语言暴力。

书中只是描述出了冰山一角,那会儿原身已经签了代持合同了,只是如果她本身不想离婚的,离婚程序要走半年多的,到时候于婉秋肚子都老大了,一结婚就生孩子,是个人都知道是婚外情产物。

于是江家人就想出了这个法子,各种语言暴力她。

原身本就一心爱着江一民,想要回家生个孩子的,结果江一民一边用了各种避孕措施,让她无论是自然排卵还是促排卵,想尽了各种办法,身体都快被折腾坏了,永远都怀不上,一边还遭受着各种难听的话,譬如一民就是想要个孩子啊,怎么娶了这样一个不下蛋的鸡,或者是,也不知道原先怎么鬼混的,怪不得条件这么好要嫁给一民,原来不会生孩子。

这种情况下,原身没多久就抑郁了,觉得自己对不住江家人,对不住江一民。

后来江一民跟她恳谈,自己真想要个孩子,她虽然舍不得,但总觉得是自己有问题,还是答应离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