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6章 (二更)(第2/3页)

老王似乎早就看白了温念念和季驰这俩饿死鬼,知道他俩肯定又跑出去买零食吃了。

“江屿呢,不会也跟他们去买奶茶了?”

“呃,那个...他没有。”

老王点点头:“我就说,江屿怎么可能...”

话音未落,丁宁继续道:“江屿去给温念念买炸土豆了。”

老王气得半死,回头,不太好意思地对温栾说:“我们这个组,可能没你想的那么自觉,连江屿都被带得...堕落了,你现在要退出,还来得及。”

温栾没什么表情,摇了摇头。

“行吧。”

老王对丁宁说:“这是高二年级的温栾同学,算是你们的学长了,他也是所有报名的同学里面,唯一做出那道奥数题的同学,从今天起,就正式加入我们的大家庭了。”

丁宁惊讶地看着温栾,愣了愣,然后双手放胸前,啪啪啪,轻轻鼓起掌来。

空荡荡的掌声回响在教室里,气氛一度陷入尴尬。

老王轻咳一声,摆摆手,说道:“那什么,温栾的腿不太方便,以后你们要相互照应,知道吗。”

丁宁连连点头,然后起身给温栾提了凳子,让座。

老王又说:“今天我们要讨论的题目在黑板上,你先看看,晚些时候,等所有人都到齐了,再讨论。”

“嗯。”

“告诉他们,不准在教室里吃零食!”

“嗯。”

交代完所有的事情,老王便离开了研讨教室。

温栾扶着座椅把手,缓慢而艰难地坐在了丁宁身边的椅子上,然后将拐杖靠放在了桌边触手可及的位置。

气氛,再度陷入难掩的尴尬中,仿佛每一秒时间的流逝,都被无限地延伸,拉长。

丁宁低着头,脸红透了,鼻尖仿佛都快要滴出血来。

都这么多年了,他应该已经不认得她了,她心里这样想着。毕竟,像他那样的男孩子,很多事情,应该早已经遗忘。

当年,在实验小学,温栾这个名字,几乎可以和所有所有美好的事物挂钩,优秀得仿佛全身都在发光,是全校女孩子心目中最最崇拜的小男神。

而那时候的她,也是众多崇拜仰望她的平凡女孩之一。

后来在全国小学生奥数比赛的活动中,丁宁和他是整个实验小学脱颖而出参加全国赛的孩子。

他们两个一起坐飞机去北京参加总决赛,就认识了。

很多事情都记不清了,但丁宁现在唯一还记得,总决赛那段时间,自己真的好努力呀!

努力追上他的步伐,努力陪他闯进全国十强,一路披荆斩棘,帮他扫清总冠军之路上的全部障碍。

虽然最终,她还是止步于全国十二强,但是温栾却拿到了总冠军的奖杯。

她远远地看着他,在聚光灯前,小男神的眼神坚定,黑漆漆的眼睛里,仿佛盛着银河星辰。

相处的时间很短,但那时候的心情...却很长。

小孩子的喜欢,真的好单纯,她喜欢温栾,仅仅只是因为他优秀,仅仅只是因为学校里所有的小女生都喜欢他。

他们甚至连一句话都没有说过呢。

哦不,说过的,在飞机上,温栾问过她:“为什么你不讲话?”

丁宁没有回答他,她不敢开口,这也是后来他销声匿迹的漫长时光里,她最最后悔的一件事。

因为参加比赛的契机,认识了。

那个年龄的孩子,很容易因为优秀而闪闪发光,更容易因为与众不同,而遭受排挤。

丁宁因为交流障碍的缘故,从不和周围同学交往,没有朋友,也成为了被欺负的对象。

后来有一次,她被坏女孩抢走了包里的水果硬糖,一个人蹲在厕所外面的墙根边抹眼泪。

隐约感觉到有人走到身边,她哭哭啼啼地把自己的荷包翻出来,表示已经空空如也了,什么都没有了。

那个人温柔地把她的荷包揣回去,然后摸出几个大白兔奶糖,放进她的荷包里面。

丁宁诧异地抬头,看到她的小男神紧抿着嘴,皮肤宛如初春的雪一般纯白,眸子却很黑,深深地望了他一眼。

小男神把奶糖揣进她兜里,又给她理了理凌乱的羊角辫儿。

“要勇敢。”

他说完这句话,拍拍她的头,转身离开了。

第二天,坏女生哭哭啼啼地来到丁宁课桌边,给她道歉,并把水果硬糖尽数奉还,说以后再也不敢了,请求她的原谅。

丁宁不知道这件事和小男神有没有关系,但那个时候,她真的有感觉到...被人保护着是什么滋味。

那段时间,是丁宁少有的能铭记一生的美好时光,那三个字,也被她记了好多好多年。

后来,小男神六年级的时候,忽然退学了,没有人知道原因,老师对此讳莫如深,有同学说他出国念书了,也有人说他因病退学......

总之,自那以后无比漫长的时光里,丁宁再也没有见过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