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看守的大爷很固执,任是卫喜乐说什么都不愿意去叫林华杨出来,距离上一次他们过来也有接近半个月了,时间并不短,卫喜乐被打击的不行,不过在儿子女儿面前,还有在想要见到二儿子的迫切面前,她都忍住了,好声好气的求他通融。

但是说不行,就是不行。

晓晓看那边不行,注意起了周围的动静,看到有人从里面出来,立刻过去,露出自己的酒窝:“叔叔,你好。”

晓晓的长相很讨喜,她知道,尤其是现在还未长开,有一点年纪的,就没有不喜欢她的,她也很会利用自己外貌的优势。

“小同志,你找谁呀?”来人的心情不错,看到这么亮眼的女同志,心情更好,他有好一阵没有看到了,这是一个不算弱点的弱点,因为对方没有什么淫邪之心,只是单纯的喜欢看好看的人。

这对晓晓来说就是一个优势。

晓晓皱着眉头,一副苦恼的样子:“我哥在农场里面,我想见见他,哎,不过这里看守的比较严格,我可能见不到了,我还想跟他说说么,这个农场我之前有找过资料,据说这里的土地比较贫瘠,有很多都是林地,我家那边也有很多的山地,种了很多树,上上年的时候,我们大队就开始养羊了,到了去年已经初见成效,把山羊管束起来,吃草,不让它们吃庄稼,它们的粪便还能作为肥料,皮可以做衣服鞋子,肉可以吃,用处可多了,我觉得这里也可以呀,费的功夫也不多,几个人就可以了,到时候大家养了羊,多少能吃多几块肉。”

“哦,这个,不知道你们养的是什么羊,有空跟我仔细说说吗?”他果然来了兴趣。

晓晓撞大运了,因为这个就是这里的负责人,要说起来,他也愁啊,农场的粮食产量就这么多,但是送来的人越来越多,该怎么填饱他们的肚子啊?

他们送来了人,可是从来不会送粮食过来的,他全部种了产量高的粗粮,也没办法填饱这么多的肚皮,只能让他们开垦荒地,但是这开垦的荒地不是什么肥地,种植出来的作物产量就这么多,而且开垦荒地还辛苦,他也轻易不想搞出人命。

现在听到晓晓这么一说,他就来了兴趣了。

他们这里有近1/3的是林地,之前他还真没想过要往山上放养一些羊,现在听到晓晓的话,他就来了兴致。

“我哥也知道一些,当初还是他帮忙找的资料。”

“这样啊,他叫什么名字?叫过来我们一起谈谈。”

于是这样他们就被请到了他的办公室里,林华杨没多久也被请来了,看到他的时候,林华杨晓晓脸上的笑容都有些坚持不住,二哥一直都是体面的,他大学毕业,总是穿着中山装,胸前搁着一支钢笔,就算衣服上面会打些补丁,但是他的衣服一直都是整洁的,衣着整齐,看了就让人心生好感,但现在,他穿着破破烂烂的衣服,衣角下开了一个口子,都没有及时缝补,他的手上起了好几个血泡,指头尖上还有红肿和破皮,嘴唇边起了燎泡,脸颊两边的肉凹了下去,眼下有着黑眼圈,看来这半个月他过得很糟糕。。

“妈,小弟,小妹!”林华杨看到他们,愣了一下,脸上也闪过一丝喜色,随后就看向了叫他来这里的人。

“是林同志吧,你好你好,不好意思,耽误你的时间,我听你妹妹说,你们生产大队有养羊,而且你当初当干部的时候也是有组织村民做这个,你觉得我们农场合适吗?”

一听这个,林华杨看了一眼面露鼓励的小妹,他就知道这是谁说的了。

“咳咳,是的,当初还是一个知青提出来的,之后我听了也觉得有道理,让人去抱了几只小羊仔,开始养羊,很多都是跟牛、骡子相通的,只要喂草就够了……”

林华杨侃侃而谈。

如果不是他上任时间短,不然他的政绩也要出来了。

晓晓在一旁安静的看着,这时候是他表现的时候。

晓晓在心里叹息。

这是她想到的可以帮他从这繁重的劳务中解救出来的办法,但要从这农场出去,光明正大的出去,难。

除非他有什么大的发现,然后让上面的人保他。

但是他本身不是什么科研人员。

晓晓也不是。

林华杨也知道这一点,抓住了这个机会。

他确实对养羊这件事有一些心得在。

如果说知青们下乡是不适应的话,他们在农场,那就是拿命在拼,他们每天从早干到晚,有专人监督,要是干活不达标就克扣口粮,那口粮吃的是稀得能照人影的粥水,住的是漏风的草棚,这幸好不是严冬,不然估计不少人就要在寒风中迈不过去了。

这才短短十来天,林华杨就瘦了这么多。

可以充分显示这里的生活有多艰难。跟他同一批的有一个50多岁的,没适应,病了,求爷爷告奶奶才得了一些草药,熬了过去,林华杨子看了,只觉得庆幸,在那一天他当机立断的跟云薇离了婚,让她把两个孩子带走,他怎么忍心让两个孩子和她都一起来这里受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