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0章 冯烨番外-你我皆凡人(第4/5页)

这真是一场可笑的阴差阳错,莫名其妙我就成了连环杀手,还以为是之前的几具尸体被水警凑巧打捞到了——我明明丢在很远的公海的。我只好一直逃一直逃,后来才搞清楚,他妈的是把另一个凶手的事算在我头上。

再后来,已经是铁证如山。我打电话给关系最好的哥们儿,他是个律师,只委婉的劝我:“我也不相信是你做的。但……肯定是死刑。”

我只好继续逃。后来我慢慢想通了,原来是这么回事,我都想笑了。

他妈的香港真是风水宝地,我跟林清岩狭路相逢。估计连他都不知道,我是他的同类。

我在霖市深山躲了三年。

我恨林清岩吗?不,我当然不恨,换成我是他,也会这么做。成王败寇,有什么好恨的。不过我很有耐心,他迟早还会作案,我迟早能翻盘。

不过他还真是病态啊,把死人打扮得像情人,看来他这些年真是被我妈折磨得不清,脑子也折磨坏了。

第三年初的时候,我遇到了谭良。

那是个春日的清晨,我坐在山洞里,烤着刚打来的兔子肉。突然有脚步声靠近,然后就是个白净的年轻人,穿着守林员的制服,安静望着我:“你在这里干什么?”

“烤肉。”我用匕首割下一块递给他,“要吗?”

他笑笑:“为什么不要?”

日子久了,我们成了兄弟。他一个人在深山守林,没什么朋友,只叫我大哥。

他讲话不多,但是每当我问及他一个大学生为什么来守林,或者问到他的领导和同事,他就格外沉默,眼睛里有特别阴鸷的光。

哦,又一个同类。

这个世界还真是扭曲。

我住山洞,他住守林员宿舍。有时候也会互相串门过夜。有一天夜里,我打了两只斑鸠,提着去他那里。远远却见屋门紧闭着。我走到窗边一看,乐了:他正压着个女人,在床上死命的干。

我知道他一直是处~男,难得今天开荤了,不知道是什么样的姑娘肯跟他。一开始我看得津津有味,毕竟旱了三年,看得我胀硬难受。过了一会儿,我察觉出不对——那女的脸色发白,一动不动,手也垂在床边,像死了一样。

等他□射在地上,我才看到女人大腿上的尸斑——我靠,这小子真他~妈重口。从哪里找了具如花似玉的尸体来干?有这么饥不择食的吗?

我再仔细一看,这女人的相貌气质衣着,似曾相识啊。

我推开门走进去,谭良起初脸色又红又白,见我很平静的查看尸体,他也在我身后蹲下,笑了:“林子里捡的。哥,你要不要来?”

我笑骂:“去你的,我不干死人。”

三两句话就问清楚,谭良发现尸体时的状况。我呆在深山里与世隔绝,此刻我几乎可以确定——林清岩来了。

你看,命运又转回来了不是。

——

礼尚往来,我决定给林清岩一个见面礼。

先说服谭良把尸体原封不动送回去。这点谭良很理解——他又不想坐牢。然后给他看当年天使案的资料——当然,都隐去了关于凶手,也就是我的报道。所以谭良只当我是荒野猎人,并不知道我跟这件事的渊源。

“杀人魔来了。”我对谭良说,“他可是个人物。为了研究他,我连氰化钾和日本性素都搞来一些。我对他的作案手法了熟于心。”

谭良眼睛里有亮光:“哥,你不会想模仿他作案吧?”

“难说。”我笑笑,“要真的模仿了,反正也算在他头上。有机会我就试试。”

不过谭良的疯狂程度,超出了我的预料。我以为他起码要挣扎个把月,结果第三天他就抱了个昏迷的女人来我的山洞,看打扮是个驴友,问我要药。我当然给了,还把天使案资料都给他。

是啊,欲望之门一旦打开,谁能忍得住。只是谭良太笨了,他就在山里抓了个人,不是把矛头引到自己身上?真怕猪一样的队友。警察必然会搜山,我立刻开始收拾行囊,往更隐秘的山里躲起来。

没几天,果然风声鹤唳。我躲在山洞里,远远俯瞰群山,都能看到警车不断在山路间穿梭。谭良走投无路,必然到我原本栖息的山洞找我。我现在藏的位置,正好可以看到上山通道,方便我观察到警方撤离后,再从深山跑出来。

谁知这天晚上,却看到谭良驾着辆宝马,一路风驰电掣开过来。副驾还靠着个人。他在山脚停好车,就把那人抱下来。

月色明朗,我看清了那个女人的脸。

姚檬?

怎么会是姚檬?

我跟着他们上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