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四十三章 庭审结束,该调查调查,该处理处理!(第2/3页)

“我同样支持轻判。”

“法律规定是不支持低于三年,但是也没有说不能等于三年。”

“我的想法是判个缓刑,判刑三年,缓刑四年。”

“这样应该是合理的吧?再说了,像李栋的这种情况特殊,咱们国家的法律是支持判决缓刑的,我认为判个缓刑没有什么问题。”

在听完其他两名审判员的陈述,魏国明作为审判长微微点头。

“你们两个的陈述都没有什么太大的问题,诈骗罪在10万以上的确是不能低于三年有期徒刑。”

“但是可以判三年有期徒刑,然后再给一个缓刑。”

“判三年有期徒刑,缓4年,我认为这个可以。”

“如果你们两个没有什么意见,那么我们就按照判三缓四来进行判定。”

另外两名审判员开口:“没有意见。”

在得到了两人的同意后,三人对于判三缓四这一最终的判定结果达成了一致的意见。

随后。

休庭结束。

再次开庭。

魏国明作为审判长,坐在审判台席位上敲响法锤。

“休庭结束,现在重新开庭!”

“合议庭已经经过商讨,现进行宣布判决结果!”

在书记员的全体起立下,所有人的目光都看向了审判台席位。

只听审判长缓缓开口:“本案案由。”

“上诉人李栋认为一审判决结果,不符合实际情况,上诉二审请求减刑。”

“由本院阳城中级法院对于本案进行审理。”

“现判决结果如下:”

“第一:推翻一审判决结果。”

“判决犯罪嫌疑人李栋三年有期徒刑,缓刑4年。”

“第二:判决李栋应归还诈骗款项168,000元。”

“……”

在判决结果上,二审与一审的差别只有一点,那就是在李栋刑期上面的判决。

至于其他的判决结果,例如说医院的诈骗款项应不应该进行归还,这一点上并没有与一审有着太大的差距。

可以说直接是保留了一审的判决结果。

法律上是讲因果关系的,但是也是讲事实关系的。

刻假公章,来逃避交医疗费用这一点是事实,所以其款项理应进行归还。

二审的判决结果没有什么太大的问题。

很快,审判长将判决书中的内容陈述完毕,敲响法锤:“闭庭!”

伴随着严肃的闭庭两个字落下。

庭审结束。

坐在上诉人席位上的李栋还有些茫然不知所措。

缓刑?

有了这个缓刑,那他是不是不用坐牢,可以继续照顾春梅了?

突然意识到这一点的李栋,整个人略显呆滞的看向律师席位。

紧接着表情中带着一丝的惊喜。

缓刑了!

苏白看到李栋惊喜的表情,微微笑了笑,点头示意。

判定缓刑在苏白看来基本上没有什么太大的问题。

是意料之中的事情。

……

在整个庭审场上。

对于本次判决最关心的莫过于李栋,肖春梅以及苏白和李雪珍

至于其他人,则是对于李栋的判决结果不太上心。

尤其是林文杰和周伟。

因为他们两个人的诉求不一样,他们两个人一个是担心自己以后的前途遭受到阻挠。

而另一个则是担心医院方面的名誉受到损失。

所以两个人对于李栋的判决结果显得不是那么的上心。

只是会担心,这个案子结束以后,他们会遭受到什么样的情况。

在听到审判长宣布闭庭以后,林文杰扭头看向一旁的周伟。

“周律师……现在判决结果已经出来了,貌似和我没有什么关系……”

“你说我回到医院会不会有什么事儿啊?”

周伟:“?”

这个问题林文杰问的非常的巧妙,回到医院后会不会有什么事儿?

说实话,他还真回答不了。

林文杰涉及到的是什么情况?

他涉及到的是开高价想拿高分成,以及暗示李栋去私刻公章。

前者的话还无所谓,因为医院方面是有这方面的规定,只要明面上给一个处分,那么就没什么其他大事儿。

可是关键的是什么啊?

关键的是暗示私自刻公章这件事情!

医院方面没有收到这笔医疗费,但是还是需要给林文杰分成。

林文杰这是连患者和医院的羊毛一起去薅了。

这件事情需要看院领导替不替林文杰说话了。

如果替林文杰说话,那么林文杰可能没什么大事。

但是如果这件事情把院领导惹生气了。

院领导深究调查进行报案,那么林文杰很有可能会受到刑事处罚。

周伟不知道该怎么回复林文杰,干脆没有直接回复,只是进行了一定的暗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