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零三章 卷宗与委托人陈述不符,被骗了?!

办公室内。

苏白原本因为昨天熬夜,来到律所后,有些犯困,小眯一会儿。

可是刚睡意朦胧期间。

咚咚咚。

办公室门被敲响,紧接着李雪珍笑眯着眼睛走了进来,小脸上浮现出一抹的激动。

“苏律师……”

“我没打扰到你吧?”

苏白抬起头,笑着开口:“没有。”

“只是想眯会儿,你是不是有什么事情?”

“奥。”

“的确有事情,苏律师,我发现了一个不错的案子,你要不要看一看?”

望着李雪珍满脸笑意,并且眼睛中带着小星星的表情。

苏白就知道这个案子,肯定是个不小的案子。

“材料给我吧。”

苏白笑着伸出手开口。

李雪珍一副乖巧的模样将材料交到了苏白的手上。

苏白接过材料,简单的对材料进行了翻阅,了解到了大致的情况。

这个案子……

怎么说呢。

的确是有一定的问题。

在他看来,如果按照材料上的内容来讲。

这个案子直接涉及到了最高院和最高检。

因为这个案子涉及到了陈年旧案,和一审,二审都已经判决完成。

已经涉及到了重审的问题。

按照材料中的描述。

案件中的委托人姜伟,在十三年前,被控告一起入室抢劫强迫他人发生关系,并杀人案。

在当时,中原省开市中院判决死刑。

在最高院进行复核时,驳回了死刑的判决,改判无期徒刑。

但是姜伟并不服从判决。

因为他坚持自己并没有参与到这场的入室强奸杀人案当中。

申请抗诉。

并提起了二审。

二审由中原省高级法院,判决维持一审原判。

……

在材料里,姜伟的陈述当中,是这样进行描述的。

由于前几年在监狱里面。

他还是一直的认为自己没有罪,向检察官写抗诉申诉的状子。

可是一直没有用,也没有得到减刑的机会。

一直被羁押。

原本他还以为自己可能要坐一辈子的牢。

直到有人告诉他,只要认罪认罚。

不再上诉,不再给监狱添麻烦,那么就可以获得减刑的机会。

到时候可能关个十几年,就可以出去了。

听到自己还有出去的机会,蒋伟知道自己在出去以后,才能洗刷自己的冤屈。

这个时候,姜伟才愿意认罪认罚。

并且由于在监狱内服刑的表现良好。

多次获得了减刑的机会。

通过多次的减刑,姜伟终于在从判决无期徒刑开始,坐了13年的牢后,出狱。

在出狱的第一时间,姜伟第一个想到的就是要进行申诉。

证明自己无罪,和要求国家对自己进行补偿。

不过……

自从出狱的时间开始算,已经奔走了一两年,找过其他律师,来办这个案子。

但是一直都没有任何的进展和回应。

甚至……

省高院和省检的人,提醒姜伟。

这个案子在当年已经判死了,现在想要翻案,基本上没有可能。

让他放弃申诉,要不然的话可能会扰乱司法秩序。

???

扰乱司法秩序?

正常的申诉和翻案的请求诉求,怎么就扰乱司法秩序了?

对于这一点苏白不是太能理解。

但想想……

啧啧……

当初判这个案子就是经过了省检的手。

现在当时委托人去找省检翻这个案子,那不还是打省检的脸?

自己肯定不能打自己的脸啊!

所以,在当初姜伟去找省检,想要进行方案,这个路子已经错了。

必须要上最高检申请抗诉,而后由最高院指定法院进行审理。

才能对这个案子进行翻案。

材料中基本上记载的只有这么多情况。

放下材料后,苏白倒了杯茶,轻轻抿了一口。

对于这个案子进行了相关的整理。

怎么说呢……

这个案子涉及到的情况并不算是太复杂。

要知道。

入室抢劫强迫妇女发生关系并杀人,这个罪名非常非常的重。

在国内的刑法中。

只要是入室违法都属于特别特别严重的情景。

更别提抢劫强迫他人发生关系,还将被害人残忍杀害的情况。

这种情况下。

被判死刑,绝对没有任何的问题。

可是最高法却驳回了死刑,这说明什么?

这说明在这个案子当中,可能存在着证据控告缺失的情况!

当然这些都只是苏白的猜测。

一切都需要见过委托人,查看完相关的卷宗。

才能了解当时的事实和具体的情况。

一旁,李雪珍看到苏白已经看完材料中的大致信息后,笑眯着眼睛开口:“苏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