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一十七章 火上浇油(第3/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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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所有人的目光都集中在新政和司法改革上面,他们却忽略了一个非常关键的官署,一个真正能够制衡皇庭的官署。

而这个官署就是立法会。

根据当初的约定,大庭长的判例权,其实是立法会赋予的,因为立法会是要基于法制之法修订相关刑罚的,可只有张斐懂这些,才给予张斐判例权,但最终能否成为成文律例,还得看立法会。

河中府皇庭所有的判决,包括蔡卞他们的,全部都会在第一时间送到立法会。

富弼这一年,什么都没干,也不怎么关心政务,一心就扑在修法上面,潜移默化中,他其实已经成为朝中法制之法的最大拥护者。

这一年过去了,立法会也得拿些成果给赵顼看看。

垂拱殿。

只有赵顼和富弼君臣二人。

“这是过去一年,立法会根据法制之法,以及河中府大庭长的判决,所修订的律例,还请官家过目。”

富弼将一份厚厚的奏章呈上,又道:“此番修法,共将八项死刑改为徒刑,减免三十二项徒刑刑期,取消十六项徒刑,改为罚金,同时取消七十六项苔刑。”

赵顼听罢,微微一惊,“减少这么多刑罚,还能震慑住百姓吗?”

富弼抚须道:“官家,乱世用重典,但如今国家早已经安定,很多刑罚只会适得其反,这也是为何自太祖到如今,我大宋几乎每一任君主,都会下达敕令,减免一些刑罚,比如说赦免贩卖私茶、私酒的死刑,这一回老臣是将这些敕令全部编入律例中。

而其中的徒刑和苔刑的减免,则是基于法制之法民事诉讼的理念,百姓与百姓之间的大部分纠纷,还是以保障双方利益为主,而不动用刑罚。”

其实关于重型慎刑,在宋朝司法界一直都有着广泛的争论,王安石虽是法家作风,但是在这方面,他其实更偏向慎刑,尤其是最近几年,支持慎刑的已经占据绝对多数,他们认为很多刑罚,都太重了一点。

比如说,贩卖私盐判死刑,但也有些地区的百姓,买不起官盐,只能自己弄一点私盐,这也让官府左右为难,罪不至死,但依律必须判死刑,但这涉及到财政,谁也不敢背上这口锅。

这几年已经在慢慢修改,但并没有系统化去改。

这也是为什么法制之法能够这么快收获人心。

赵顼瞧了眼富弼,点点头:“原来如此。”

他心里非常清楚,这富弼将敕令编入律例,就是希望阻止皇帝再干预律法,最好是不要颁布敕令,这项任务由立法会来干。

不过对此,赵顼早已经妥协,看似这剥夺皇帝的立法权,但由于立法会的最终结果,还得皇帝批准,才能够奏效,权力还是控制皇帝手中。

这都是张斐走之前,给设计好的。

二者看似区别不大,但其实非常关键,这就是避免皇帝一时任性,下达敕令直接干预律法,这是司法界最为敏感的事情,也是最不好的。

当然,赵顼之所以妥协,也是因为政事堂经常驳回他的敕令,弄得他也很是不爽。

富弼又道:“但其中多半条例,只能在有公检法的州府施行,只有少部分涉及到死刑、重刑的条例,可以全国普及。”

赵顼问道:“这又是为何?”

富弼回答道:“这是因为很多条例就是基于公检法的审查制度修改的,比如说,河中府皇庭最后送来的那桩关于司法解释的官司。其中涉及到‘任依私契,官为不理’,如果在没有公检法制度下执行,可能会给予官府鱼肉百姓的权力。”

赵顼稍稍点头,突然问道:“富公对于在东京东路推行青苗法怎么看?”

富弼一怔,显得有些诧异,“官家不是已经决定采纳王介甫的建议吗?”

赵顼叹了口气:“是这样的,那青州知州派人送来一道加急奏章,恳请朕先在青州执行公检法,再让青苗法在青州执行。”

富弼眨了眨眼,“欧……欧阳永叔?”

赵顼点点头。

唉……这个欧阳永叔真是一点未变,唯恐天下不乱,不过这把火倒是可以烧。富弼思索半响,暗自一叹,算了,我要多说几句,肯定会惹得王介甫不开心,又会给立法会添麻烦。向赵顼道:“老臣近一年一直在修法,对于政务不是很了解,未能为君分忧,还请官家恕罪。”

赵顼赶忙道:“富公能留在京城,就已经是对朕最大的支持。”

不过他心里已有计较。

第二日,赵顼又找来王安石,将欧阳修的奏章给他看,并且表示,欧阳修到底三朝元老,朕不看僧面,也得看佛面,青苗法就暂不在青州执行吧。

王安石也没说什么,毕竟欧阳修的辈分摆在那里,赵顼要答应,他也没有太多办法,毕竟这还只是试行,少一个州也不会影响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