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零四章 扑买税(下)(第3/4页)

李思文立刻道:“这不归我们管,我们就只管扑买场。”

这回答的真是滴水不漏。

最后直接一脚,将皮球踢给了县衙。

张斐只能又传县尉刘大兴上庭作证,县尉就是专管治安方面的事,相当于现在的皇家警察。

刘大兴道:“确实有百姓上门告状,如果证据确凿,我们也会给予处罚的,但往往都是百姓先抗拒交税,双方才发生冲突,而我们又不清楚监务那边与扑户是如何签订契约的,所以很多事,我们也不好管。其实他们税监具备处理这类事务的权力,一般发生在墟市的税务纠纷,也都是他们在处理,我们县衙主要是管贼盗方面。”

刚刚下去的李思文,直接站起身来道:“我们是有处理这类事务的权力,但前提是这墟市还是归我们管,扑买出去的墟市,又不归我们管,我在那里一个人都没有,怎么去管,这理应由县衙来处理,到底那些墟市都是属于县衙的管辖范围。”

刘大兴当即就反驳道:“你们之间的契约,我们又不清楚,如果说违法就得抓,那多半都是百姓先抗拒交税,那我们是不是都得抓起来。”

双方开始互踢皮球。

不得不说,在宋朝踢皮球,那是相当简单,因为权力过于分散,又有大量的重叠,一旦出事,很难去找到谁来负责。

其实监当官的权力不小,他都有权执行苔刑,惩罚那些不交税的百姓。

但已经扑买出去的墟市,是不是属于监当官的管辖范围,这就还真不好说,到底他们监务在那里是一个人都没有,他们怎么去管,百姓也都是找县衙,也不会找他们啊。

但是不是属于县衙,其实也不好说,原本是属于监务的,但是监务将这部分权力卖给商人,就县衙而言,不管你们卖给谁,那都是属于你们监务的,那你们就应该负责,而不应该由县衙负责,关键县衙也不清楚你们之间的契约是怎么签的。

他们这一番太极拳打出来,换得全场最大的嘘声,以及千万道鄙视的目光。

在这众目睽睽之下,你们还这么玩,真的当我们傻么?

你们不就是一伙的吗?

但他们也不是玩给百姓看的,而是玩给皇庭看的,你皇庭不是讲证据吗?

行!

那我们就互相踢皮球,我们自己都不知道这该归谁管,你会明白?

因为他们不是被告,张斐也只是询问一些专业性的问题。

这嘘声过后,双方就正是进入到结案陈词的环节。

范镇先站起身来,道:“这国有国法,家有家规,在我朝,不管是商税,还是农税,可都是有着非常详细的规定,而目前证据已经充分证明,被告并没有根据税法去收税,他们向我的当事人,征收了一倍,甚至于几倍的税。

而对方珥笔所言的计税法,首先,他们是毫无凭据的,其次,那些人也并没有向我的当事人解释清楚,为什么要缴纳这么多税,可百姓当然是有权询问清楚,在没有弄明白之前,百姓也是有权拒缴。

然而,对方却是采取暴力的手段,或抢、或逼迫,甚至于轻薄我当事人的妻子,从而给我的当事人造成巨大的损失,在此我恳请皇庭判我方胜诉,并且惩罚被告赔偿我当事人的一切损失,以及追究他们的刑事责任。”

经过这两场官司,张斐大概也弄清楚范镇的风格,攻击性不强,而且问得也不多,但他总能抓住最关键的问题。

他们怎么踢皮球,我不管,也与我无关,我只管我当事人的利益。

范镇坐下之后,李敏便站起身来,道:“对方说得不错,这国有国法,家有家规,但是我的几位当事人都是严格遵守了与官府的契约,以及官府所赋予我当事人的权力。

对方说我当事人多收税,这都是毫无根据的,因为在契约中,并没有规定,我的当事人最多能够收多少税,同时在契约中的有很多条例,都是强调一点,扑户是自负盈亏,这无不在鼓励扑户多收多得。

而关于这一点,方才李监官的回答是可以给予充分的证明,当我的几位当事人所收上来的税远低于扑买金时,官府是不会给予我当事人任何补助的,官府甚至都不准我当事人在契约到期时,拒绝继续承买。

也就是说,多收少收,只能是各凭本事。至于对方指责的暴力手段,那更是断章取义,事实已经证明,都是对方先拒绝交税,我当事人的手下才会采取暴力手段。

要知道我当事人的权力,是来自于监务,而监务在面对拒缴税收时,是可以处以苔刑,最多可达六十苔。

那么我的当事人也应该具有这权力,但是我们当事人也并未有这么做,他们只是使用武力拿走相应的税收,这目的是税,而不是要伤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