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章 不客气(第3/5页)

曾凯等不及,拿到图样就要去县里。

林菀见劝不住,就给他带上干粮,让他路上找人家借口热水送着吃。

她和陆正霆送曾凯回来,却听街上有人吵架,仔细一听居然是陆大嫲嫲和一个男人在吵。

陆大嫲嫲:“你还不承认?你鞋底下粘了鸡毛,鞋帮上还有鸡血,不是你是谁?”

邵毅翰直脖子瞪眼的,“我冤枉死了,大娘,你不能想当然就赖我啊?我这一天天的四处去,不只是踩鸡毛鸡屎,我也踩狗屎啊。我鞋帮上都不定是什么了,哪里就肯定是鸡血?之前秋收割着手,也可能是我的血呢。”

林菀和陆正霆走过去,就见知青和社员们围在一起,陆大嫲嫲拉着邵毅翰不让走。

邵毅翰和俞国建借住在陆大嫲嫲家里,就是之前缠着林菀说肚子疼的那个知青。

这一小撮人也算知青里的另类,心眼活泛,一来就想贿赂大队干部分轻快活儿,秋收不想下地就想在场里和老人孩子一起看场剥玉米。刚下乡他们出于种种原因,把口粮给吃得差不多,寻思分秋粮就好了。哪里知道大队分秋粮没他们什么事儿,眼睁睁看着黄澄澄的玉米分不到自己手里,简直是赤/luo裸的勾//引啊。

他们粮食不够吃的就想方设法地蹭吃蹭喝,一开始蹭陆大嫲嫲家。陆长贵和陆大嫲嫲两口子心善,看着他们十六七岁的孩子都不容易,能帮衬就帮衬一把。可他们吃了也不感恩,还嫌给稀汤寡水的红薯汤喝,不给吃干的。

陆家儿子媳妇一来气就不许陆大嫲嫲再接济他们,让他们自己喝西北风。

他们就开始蹭别的知青、蹭大队干部、蹭其他社员,反正只要脸皮厚,总能蹭上口吃的。

可这样一来口碑也坏了,社员们私下里通气,都躲着他们。

没的蹭他们就想办法去偷,先偷大队的,少偷多次,不会被发现,然后再偷社员家的。

这年头,家家户户就那么几间土坯屋子,家里地瓜最多没处收就堆屋子里,另外今年分玉米都是没脱粒的,社员们直接一辫一辫的挂在墙上、树上、木橛子上。

他们就去别人家顺个玉米,偷俩地瓜之类的。

可偷终归不是个办法,一家子去两次顺人家的粮食就会被发现了。

毕竟这时候谁家粮食都不富裕,墙上挂的玉米,家里人进来出去的都看着呢,突然某个地方少了一个玉米,那就空出一个窟窿,全家的神经都被点了呢。

大家一合计,还能不知道是谁?自然也没的顺了。

然后林菀家昨天又吃饺子、猪肝,他们想去林菀家蹭饭没敢,后来就想在路上缠着林菀。

原本他们想把林菀的碗趁着邵毅翰心脏“疼”的时候给打地上,那饺子沾泥土脏了,他们就趁机偷回去洗洗吃。

哪里知道林菀不上当,一眼识破他们不给机会。同时,他们派去抢猪肝的也失手了。

他们几个越想越气,觉得实在是太窝囊。

他娘的,好好的城里高中生,结果一下子变成乡下人嫌弃的知青。

这简直是奇耻大辱!

要吃肉!

他们几个发了狠,一定要吃肉。

最后还是邵毅翰有心眼,他想了个招儿,先偷陆大嫲嫲家的鸡,因为陆大嫲嫲家有两只鸡不进鸡窝睡觉,总是在院子梧桐树的树枝上睡。

鸡窝里的鸡挤在一起,一抓就会引起鸡的恐慌,让它们咯咯咯叫,不好偷。但是树上的鸡,只要方法得当,可以让它们不知不觉就被抓了。

邵毅翰已经发现了规律,那些鸡其实很傻,一到晚上就跟瞎子似的。

睡在树杈上的鸡,只需要把一根杆子放在它跟前略高一点的位置,那鸡就会傻乎乎地跳上来。

然后他只需要保持平稳,将那只鸡稳稳当当地抬出去就行啦。

晚上陆大嫲嫲一家子上炕早,冬天又黑,外面只要没动静屋里人基本不知道。

邵毅翰和俞国建就说出去找别的知青玩儿,陆大嫲嫲一家以为他们饿得受不了出去蹭饭,也就没管。

他们不敢在村里吃,生怕被社员们发现,几个人跑到村外去找个地里看青的小屋子,在那里杀鸡洗剥干净,也没有工具褪毛炖鸡,直接用泥裹着带毛的鸡,埋在土里做叫花鸡。

等叫花鸡熟了,剥开泥壳子,里面那股喷香的味道简直能让人把舌头吞下去。

他们一边吃一边商量着明天偷谁家的,或者直接偷只狗来更过瘾。

只是没想到,虽然他们偷鸡神不知鬼不觉,可社员们也会排除法,排除了一切不可能的,剩下那个就是可能的了。

晚上亲眼看着鸡进鸡窝上树,之后一点动静也没有,只有俩知青出门很晚才回来。一晚上也没听见鸡叫,结果第二天早上看看少了一只鸡,这只鸡难道凭空消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