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撕碎(第2/3页)

林菀也惊讶道:“谁啊?”999立刻在脑子里提醒她,“是周自强啊,你发小。”

林菀脑海里的记忆一下子清楚起来,眼前浮现一个青年的身影,高高的个子,灿烂的笑容,黝黑的膀子,从小把原主当妹妹的周自强。原主之所以能一直赖着陆正琦,还让陆家娶她,也有周自强的功劳。周自强的爹是林家沟一个生产队长,叔叔是公社副书记。他叔叔没儿子,一直把他当亲儿子,比亲爹还亲,还把周自强弄成民兵队长,说过两年升个连长当当。

原主嫁人那天他没跟来,后来出事却张罗找了干部,林菀想找他道谢的时候他早就走了的。

林菀就给陆正霆介绍一下周自强。

很快,周自强风一样嗖地就冲过来,到了跟前一个急刹车,呲着大白牙笑道:“菀菀,我顺路过来问问,你啥时候回娘家?”

他停在阳光里,脸上都是汗水,亮晶晶的,如阳光一样开朗热烈。

林菀拍拍布包,“这就回呢,你怎么来了?”

周自强笑道:“前几天不一直忙着护送公粮吗,今儿才回公社,寻思家去趟儿,就来问问你。”一边说着,还拿眼乜斜轮椅上的陆正霆。

陆正霆的轮椅停在路边,日头西斜,墙内探出来的梧桐树枝把他笼在阴影里。他一直静静地坐在那里,沉默冷淡,深邃的眸子被眉骨和鼻梁打出的阴影笼着,只有眸光清冷。

林菀就给他介绍陆正霆。

周自强一脚撑地,一脚蹬着脚蹬子,居高临下地看着陆正霆,不由得沉下脸,眉头也皱起来。他哼了一声,很不满道:“陆正琦死了没啊?告诉他敢回来我打断他的腿!”

周自强脾气暴躁,从小和人一言不合就打架,当了民兵队长以后更是如此,这性子让他吃了不少亏,按照剧情还会吃更大的亏。

林菀既然把他当娘家哥哥,自然不想他继续这样,“强子哥,你不要这样。陆正琦是混蛋,三哥是好人。”

“三哥?”

周自强不乐意了,“我是你三哥,你咋又来个三哥?”

林菀赶紧道:“你是娘家三哥,我亲哥!”她又跟陆正霆笑了笑,拿纸笔飞快写到:强子哥来接我,你就不用担心啦。快回去吧。

他微微颔首,本来有些浮躁的心因为她说亲哥这俩字又得到安抚。

他看着她,示意她可以走了。

林菀和他摆摆手,坐上自行车后座,催着周自强赶紧走。

周自强对陆家人没半点好感,可菀菀喜欢那陆正琦,他也只能支持。这会儿跑了陆正琦林菀又嫁给残疾陆正霆,虽然不知道她怎么想的,他也无条件支持。他自己小时候就是个想一出是一个出的,做事情只凭喜好从来不需要理由,所以也不质疑林菀做的事儿靠不靠谱,

年轻人力气大,哪怕带着一个人,自行车也骑得飞快。

陆正霆望着他们的背影,看了好一会儿才低头看着林菀写的纸条出神。

他提醒自己,他们不是真夫妻,他只是她迫于形势的退路,他们互相帮助,互不相欠。

他想帮她,不是嫉妒周自强,不是……

他只是想重新拥有一双健康的腿,能够陪她回娘家,他还想能听见她的声音,她笑的声音、说话的声音、呼吸的声音……

他虽然聋了12年,也只有第一年难过得不行,后来接受现实觉得没什么,从不为此自卑。

可现在,他居然奢望听听她的声音,尤其她眼睛亮晶晶笑的时候,还有她生气拍桌子说陆正霆是我男人的时候……

陆正霆心绪低落,只是哪怕心里翻江倒海,脸上依然没什么情绪,保持着沉静冷淡的模样,驱使着轮椅慢慢地走着。

刚走到胡同的时候,陆明良嗷嗷地从家里跑出来,对陆正霆喊道:“三叔,三叔,我嫲在家发疯,撕三婶的本子呢。”

陆正霆眉头一紧,立刻加快速度回家,果然一进门就听见陆老太在家里又哭又骂。

陆老太要气死了。

之前听说林菀考上赤脚大夫,她又嫉妒又难受,坏媳妇真是走了狗屎运!想到林菀那么坏,以后当了大夫,在村里有身份,在家里还不得骑在她自己头上拉屎?

她就想去大队问问,结果她在那里遇到了陆正霞。听说了一通什么林菀没资格当大夫,是陆正霆走后门,大队考虑残疾军人的要求才答应的。又说她不小心听到陆正霆偷偷给林菀钱让她拿回娘家。虽然不知道多少,不过陆正霞故意往大里说。

陆老太最不能忍家人背着自己攒私房钱,而儿子把钱给媳妇儿不给自己,那更是大逆不道!气得她破口大骂,扭头就去找林菀和陆正霆。结果晚了一步,林菀已经坐着周自强的自行车走了。

她立刻跑回家翻陆正霆的箱子又翻林菀的,没找到钱就把学习笔记都拿出来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