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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写诗吗?”

“不写。”

“你看看!”奥古斯塔斯几乎嚷嚷起来,“海蓁·格蕾丝,你是全美国青少年中唯一一个喜欢读诗却不写诗的,这说明了很多问题啊。你一定读了不少了不起的大部头吧,是吗?”

“也许吧。”

“最喜欢哪本?”

“呃……”我说。

我最喜欢的书,高居榜首的,是《无比美妙的痛苦》,可我不太乐意告诉别人。有时候,你读的某本书会让你充满一种怪异的宗教般的狂热,让你深信不疑地觉得,唯有全天下的活人都读过了这本书,面目全非的粉碎世界才能恢复原样。可也有别的书,像《无比美妙的痛苦》这样的,你甚至不想跟人提起,这些书是独一无二专属于你的私人珍藏,将这份钟情公之于众简直无异于背叛。

这本书甚至谈不上写得多么经典多么好,只是它的作者彼得·范·豪滕似乎对我有着诡异而超乎想象的深深理解。《无比美妙的痛苦》这本书是属于我的,就好像我的身体属于我,我的思想属于我一样。

话虽如此,可我还是告诉了奥古斯塔斯。“我最喜欢的书,很可能是《无比美妙的痛苦》。”我说。

“是写僵尸的吗?”他问。

“不是。”我说。

“暴风突击队 [1] ?”

我摇摇头。“不是那种。”

他微微一笑,向我保证:“我要去读这本里面没有暴风突击队、标题乏味的可怕的书。”我立刻觉得刚才好像不应该告诉他才对。奥古斯塔斯转了半圈,从床边桌子底下的一堆书里抓起一本平装书和一支笔,在扉页题词一般匆匆写了几笔,说:“作为回报,我别无所求,只希望你看看这本才华横溢、动人心弦的小说,是我最喜欢的游戏改编的。”他把书递给我,书名叫作《黎明的代价》,我笑着接了过来。接书的时候,我们的手不知怎么碰到了一起,然后他握住了我的手。“好凉。”他一根手指按住我苍白的手腕。

“准确地说是供氧不足。”我说。

“我喜欢听你说医学术语。”他说。他站起来,把我也拉起来,我们一直走到台阶上他才松开我的手。

我们坐在沙发上看电影,彼此相距几英寸。我做了一件彻头彻尾只有中学小女生才会做的事:把手放在沙发上我们俩之间大约等距离的中点,让他知道可以拉我的手。可是他没拉。看了一个小时之后,奥古斯塔斯的父母进来了,给我们端来了墨西哥玉米卷饼,我们在沙发上吃的,味道很不错。

电影讲的是一个充满英雄主义的家伙,戴着面具,最后为了娜塔莉·波特曼而英勇赴死,娜塔莉·波特曼在电影里真是无法无天,而且身材惹火,跟我这张圆鼓鼓的类固醇脸蛋毫无相似之处。

最后出演员表的时候,他说:“真不错,是不是?”

“不错。”我表示同意,但其实心里不同意。这部电影,怎么说呢,是男生爱看的那种类型,我不知道为什么男生总期待我们喜欢男生电影,我们又不希望他们喜欢女生电影。“我该回去了,明天早上有课。”我说。

奥古斯塔斯在找车钥匙的当儿,我坐在沙发上休息,他妈妈走过来坐在我身边,说:“我可喜欢这句了。你觉得呢?”我猜她看到我一直望着电视机略偏上的地方,那儿正好挂着一幅“精神鼓舞”,一位天使的旁边写道:“没有痛苦,我们怎会懂得欢乐?”

(这是“关于苦难的思索”领域中的一句老生常谈,其愚蠢和浅陋可以讨论几个世纪,但只用一句话反驳就够了:西兰花的存在对巧克力的味道没有丝毫影响。)“是啊,”我说,“美好的想法。”

我开奥古斯塔斯的车回家,他坐在旁边保驾护航。他放了几首歌给我听,是他喜欢的一个乐队,叫作“潮热”。歌儿不错,但因为我以前没听过,所以我对其欣赏程度不如奥古斯塔斯。我一直忍不住偷瞟他的腿,或者该说是他的腿以前所在的地方,我使劲儿想象假腿是个什么模样。我觉得不应该在意这点,但我还是没法毫不在乎。他很可能也在意我拖着氧气瓶。疾病令人避之不及,我很久以前就明白了,我怀疑奥古斯塔斯也明白。

我到了家,在门口停下车,奥古斯塔斯伸手关了收音机。空气好像变得浓稠起来。他也许在想要不要吻我,我绝对在想要不要吻他。我在怀疑自己到底是怎么想的。我以前吻过男孩子,但那已经是很久以前了,前奇迹时代。

我停车入位,望着他。他真是个美丽的男孩。我知道不应该用这个词来形容男孩,但他的确如此。

“海蓁·格蕾丝,”他说,我的名字在他的声音里显得新鲜而美好,“认识你真的非常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