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本序(第3/7页)

一八二七年法国伊泽尔省布朗格地方发生了一件杀人案。一个年轻的家庭教师同他的女主人秘密相爱,后来把她杀死了。司汤达在《法庭公报》上看到这个案件后,开始写一部名叫《于连》的小说。一八二九年七月他为了完成《罗马漫步》,暂时把那部小说搁下,直到一八三年初才开始续写,同年完成并且出版。这就是《红与黑》。有人说,红象征着革命,黑象征着教会。也有人说,红象征着法国的红军服,黑象征着教士的黑袍。因为在王政复辟时期平民子弟已经没有资格投身行伍,立功沙场,只得穿上黑袍,利用教会这条途径来谋取个人的前途。但是,也不妨说,红象征着热情,而黑象征着阴谋。《红与黑》是一部交织着惊心动魄的热情和阴谋的书。作者通过主人公于连·索雷尔这样一个不甘心于随俗沉浮、虚度一生的平民子弟的典型形象,给我们画出了一幅王政复辟时期的精确的画卷:保皇党人的秘密会议(从参加会议的德·内瓦尔身上我们不难看出查理十世的宠臣、内阁总理波里雅克的形象),教会里的假仁假义的生活,于连在伦敦和美因茨之间冒着生命危险的奔波等场面,揭露了当时上层社会的丑恶的真相。在黑沉沉的查理十世时代的背景前,于连带着轻蔑和挑战的神情屹立着,控诉贵族、有产者和教士们的种种争权夺利、尔虞我诈、假仁假义的罪恶勾当。这位雅各宾党人凭着他伟大的艺术才能把一条社会新闻变成一部政治小说,无论是从其思想性还是从其艺术性来说,不愧是一部伟大的现实主义作品。

一八三年七月革命以后,司汤达被任命为法国驻的里雅斯特领事,但由于奥地利政府的反对,不久他被改任为驻契韦塔-韦基亚领事。这地方是教皇管辖的一个小港口,离罗马很近。他感到在那里“沉闷得像一场瘟疫”,他几乎被“闷成傻瓜,然后闷死”。从一八三二年到一八三五年他写作《自我主义者回忆录》和《亨利·布律拉的一生》,两书都没有完成。一八三四年他开始写《吕西安·娄万》(又名《红与白》),一直写到一八三五年,一八三六年曾做了些修改,但是也没有写完。一八五五年司汤达的表弟高隆在作者身后发表了这部小说的前十七章,书名叫《绿衣猎人》。此书在以后的年月中数经司汤达的研究者校订,始成定本,共六十八章。尽管这是一部未完成的作品,但仍然不失为一部伟大的作品,时代背景不再是《红与黑》中的王政复辟的查理十世时代,而是由财阀统治的路易·菲力浦时代。主人公吕西安·娄万是个大银行家的儿子,但是他受到启蒙运动思想的影响,把路易·菲力浦的立宪政体称为“由假仁假义和装腔作势构成的平庸混合体”。他虽然出生于一个有财有势的家庭,轻而易举地当上骑兵中尉,但是亲眼看到了南锡城的纺织工人的赤裸裸的贫困,对充当镇压工人的刽子手感到十分恶心,终于离开了军队。可是他也无法在内政部里心安理得地当一名官员。他觉得,在内政部里任职简直是进了“强盗窝”。他望着满嘴廉洁奉公,却在暗地里进行股票投机的部长,心里在说:“这就是强盗,正在抢劫的强盗。”怪不得他那只注意别人钱袋的父亲要遗憾地说:“他不是为眼下这个时代生的,他到死不过是个微不足道的好人罢了。”这些愤怒的字句就是作者对七月王朝的最坦率的政治态度。

一八三六年五月,司汤达请病假回法国,他利用这个机会到外省去做了一次旅行,写出了《旅行家漫忆》,并在一八三八年出版。这本书在当时虽然遭到冷待,但是却给后世留下一份研究那个时期法国的珍贵资料,如像里昂纺织工人大暴动这类事情当时几乎是没有人写的,我们只有在《吕西安·娄万》中看到过一些反映。他这次休假时间很长。依靠他的朋友,当时的参政院院长莫莱伯爵的帮忙,他在法国待了三年,直到一八三九年才重新去契维塔-韦基亚。在此期间,他还写了《忆拿破仑》,《意大利遗事》中绝大部分的中短篇小说,当然最重要的是他写了《帕尔马修道院》。

司汤达从一八二九年开始发表中短篇小说。这些小说以《意大利遗事》为总题,陆续在《两世界杂志》上发表,后来他以《卡司特卢的女修道院院长》为名,出版了一个集子。另外他还写了一些中短篇小说,其中有几篇是他生前从未发表过的未完成稿。他的中短篇小说虽然有一大部分取材于一八三三年左右他在意大利得到的“古色斑斓的手抄本”,却获得很高的成就。那些手抄本大都记的是历代口头相传的故事,用的文字是那不勒斯或罗马的方言,故事结构非常简略,甚至前后矛盾,错误百出。司汤达凭他高明的艺术手腕使它们脱胎换骨,放出灿烂的光辉。如《卡司特卢的女修道院院长》写一对贫富悬殊的青年的纯洁的爱情和悲惨的结局。女主人公海兰·德·堪皮赖阿里的父亲是一个反动的贵族,他贿买警察去逮捕男主人公虞耳·柏栾奇佛尔太,逼得他在意大利站不住脚。他的女儿在黑暗的修道院里失身于一个主教,留下了一个私生子,最后用匕首结束自己的生命。虞耳品质高尚、心灵诚挚,他唯一的“罪过”就是贫穷,因此他不但无法得到情投意合的心上人,而且还不得不流落异国。个人幸福和社会习俗间的矛盾具有深刻的阶级根源,不可避免地引起了激烈的冲突,由此而产生的悲惨结局成为对贵族阶级的愤怒控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