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章(第2/3页)

周青看着她,眼睛也红了,却还是劝:“咱们不告了行吗?这件事就这么算了,我听说告了你也要坐牢啊……”

这根本就不划算啊,何必再把自己搭进去呢?

可别人都不懂,丁蜜只想要个正义的结果,她不愿意这么妥协。

薛振威胁周青:“周青,你要想想,你丈夫和儿子都在这边,你确定要站在丁蜜那边,跟我们爷俩成为对立面吗?这样真的值得吗?为了一个前夫的女儿,把现在好好的家都弄散了,你自己想清楚。如果你真的要给丁蜜作证,我们没别的说,离婚,小彬跟着我。”

周青一向依附薛振,被他这一段话弄得犹豫不决,一方面看不得女儿孤苦一人,另一方面她真的很茫然,怕薛振真的跟她离婚,把薛小彬带走,那她可怎么办啊?

周青一直犹豫不决。

丁蜜低声下气地求了她几次,无果。

她几乎绝望。

然后,她问康正,如果周青跟薛振离婚打官司,有把握拿到抚养权吗?

这同样是个难题,因为周青没有经济来源,她拿什么争夺抚养权?丁蜜急切地说:“可薛振这个人有问题啊,无论是他本人还是他的教育方式,都很有问题,你看薛宁就知道了,薛宁能做出这种恶毒的事情,薛振还包庇她……”

康正叹息:“这个我知道,可以从这里入手,但没有经济来源真的很难,一般打这类官司,谁有钱谁的胜算就大一点儿。”

丁蜜把这件事情告诉周青,周青瞪大眼睛,不敢置信地看她,再看康正。

康正说:“百分之五十的胜算。”他顿了顿,看了眼瘦小倔强的丁蜜,实在不忍心,把周青说了一通,“你是她母亲,当初如果不是你跟着薛振包庇薛宁,事情会发展到现在的地步吗?现在丁蜜一个人打官司,你就忍心不帮她?”

丁蜜红着眼睛,抬头看她,周青难过得掩面哭泣,却还是没能立刻下决定。

丁蜜悲切地笑了声,看向康正:“算了,康律师,我哪有薛振和薛小彬重要……别为难她了……我去问学校那边,还有没有其他办法吧。”

举步维艰。

丁蜜每一步都走得万分艰难。

江州一中那边也迟迟不给予回复。

这种事情对学校来说并不是好事,传出去对学校影响也很大,算是丑闻,毕竟已经过去那么久了,能瞒就瞒。当时那届高三刚过百日誓师大会,如果这件事被传出去,被高考生知道,多少会有影响。

学校一开始不肯为一个已经毕业快两年的学校出面,还是丁蜜以前的班主任李志斌求了很久,学校才肯出面。

最后,所有案件,申请不公开审理。

除了参与案件本身的人,没人知道。

……

第一场官司是高考案。

丁蜜为了胜算率更大,最后一次去求了周青。

至于丁蜜是怎么把周青说动的,康正不知道,但有了周青作证,胜算确实大了很多。

那场官司,薛宁输,判刑一年,由于当初行为恶劣,她所在学校没有为她保留学籍。

……

第二场官司故意伤害案。

尚未开庭之前,丁蜜去律师找康正,康正跟她分析了很多,丁蜜听出来了,低声问:“你是说,三个案子里,只有这个案件,你最没把握是吗?”

康正叹息:“嗯。”

丁蜜沉默了很久,低头盯着杯子里的水,声音更低了,“那……如果输了,我要判几年?”

“至少两年,多则三年。”康正不忍心,“我会陪你回学校,帮你争取保留学籍。”

丁蜜咬着唇,又是良久的沉默,“谢谢你,康律师。”

康正陪丁蜜回过两次学校,跟H大请假,交涉。

如果丁蜜被判刑,希望能保留她的学籍。

值得庆幸的是,交涉成功了。

丁蜜的学籍得以保留。

……

最后一个案子,周青和薛振离婚争夺抚养权。

康正以薛振教育方式不当,以薛宁为例,认为薛振不适合抚养教育薛小彬。

因为高考案官司赢了,所以这场官司打得比较容易,最后,薛振输,薛小彬判给周青,薛振每个月付给他们赡养费。

这是康正第一次连续在一个家庭打了三场官司,丁蜜的坚强和倔强让他印象深刻。

……

烟雾缭绕,浓郁呛人。

两三个小时的时间,陆时勉抽了半包烟,手边全是黑焦的烟头。

他嗓音全哑:“你说的……丁蜜问你会判几年的那天,是不是4月7号?”

至于几号,康正已经不记得了,他想了想说:“我不太记得日期了,不过印象比较深,4月几号,具体不记得,但那天丁蜜说去洗手间,离开了很久,回来的时候,眼睛又红又肿……其实从一开始她坚定打官司,就没见她哭得这么厉害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