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六十六章 城头王旗立,血流八百里(第2/3页)

等到晚上入夜,寒气上涌,阴煞如潮,三重天以下的武夫,都要被冻彻筋骨气血凝固。

堪称冰火两重天。

熬个三年五载下来,身经百战的老卒也难吃得消。

个个觉着这破地方鸟不拉屎,荒凉贫瘠,巴不得多斩几颗首级,多攒几钱银子,好早些回乡娶个婆娘过舒坦日子。

省得将一辈子耗在咽口唾沫都心疼怜惜,好似丢了铜板的戈壁荒原上。

“刚入行伍的时候,老子也是这样想的,咱们当兵吃饷图个填饱肚子,脑袋栓在裤腰带上,挣几个血汗钱。

跟那些奔着富贵前程的将种子弟可没法比。”

虎头城上,白发苍苍的老卒长长叹气道:

“结果被迷了心窍,守着烽燧堡,一晃眼便过去二十年。

后悔呐!”

几个新丁三五成群,有样学样,蹲在墙垛亦或者靠着烽燧,仔细擦拭箭矢与腰刀。

他们听着从军二十年仍是甲长的老卒,津津有味聊起虎头城的过往趣事。

“头儿,你天天劝咱们早些挣够银两卸甲回乡,怎么自个儿却待这么久?”

有新丁大笑问道。

“这边塞,就像城里的烧刀子,刚开始喝辣嗓子。

可等习惯了,就想着万一哪天喝不到,日子岂不是过得没滋味。”

老卒嘴里说着后悔,却是不见分毫。

那张沧桑面皮沟壑纵横,尽是岁月风霜的痕迹。

其人尚且硬朗的身子骨倚靠墙垛,低头瞅着别在腰间的旱烟袋子,摇头道:

“再说,俺这辈子没儿没女,卸甲归乡作甚?

倒是你们这些小兔崽子,趁着年轻存些饷银,别都拿去找窑姐儿。

色是刮骨刀,伤身又伤钱,不值当。”

巡城的队官听到这话,应和道:

“老林头字字珠玑,经验之谈,他当年就是没管住裤腰带,这才连着守二十年的烽燧。

要不然,早就置办几十亩薄田当富家翁了!”

有新丁掰着手指头计算,而后瞠目结舌惊讶道:

“几十亩田!按照军功折算,头儿至少得斩首八十余颗,才够吧?”

那些入伍不到两三月的兵丁倒吸凉气,齐齐看向其貌不扬的老卒,眼中犹自带点怀疑。

斩首八十余颗,哪怕是攒下的军功也可以做个把总了。

倘若使点银子跑下门路,升个千总都不成问题。

“扯那些陈年的老黄历作甚,老子就乐意守着烽燧堡!”

老林头哼哼两声,终于没忍住“吧嗒”抽了一口旱烟,乐滋滋道:

“你们懂什么,虎头城是最接近莽荒边塞的地方。

燕王殿下一旦用兵,大征辟土。

这里,最后一个听到号角,传得军令,但却能最快上阵杀敌!

咱们先登卫两营十旗,号称‘兵皆骁锐,每战先登’!

圣人打天下的时候,以伤亡最多,战功最彪炳著称。

成军数十年被打散打崩过近七次,仍旧保留独镇九边的威名与荣誉!

老子就是要守着虎头城,等羌州大小百余城点起烽火,吓得那帮莽荒孽种睡不着觉!”

老林头这番话讲得荡气回肠,让那帮新丁听得热血沸腾,恨不得现在就提刀纵马,斩几颗人头回来。

“殿下足有快十年没动兵了,虎头城风平浪静,大伙儿也能安心领饷银。”

巡城的队官笑呵呵道。

“迟早要打的!殿下说过,此生要为朝廷辟土三万里,再添十城!”

老林头言之凿凿,无比肯定道。

“三万里?那不得打到莽荒深处的狼居胥山?你问没问过那帮化外蛮夷的意见?”

巡城队官显然没当回事,要知道,圣人早年定下九边辟土三千里的宏伟大业,而今都差不少。

他走到老卒面前,打趣调侃道:

“老林头你这么确信,莫非亲眼所见,亲耳所闻?

可燕王殿下何其尊贵的人物,就算巡视边塞,也不会来虎头城。

早二十年前,这里连年犯边,晚上守烽燧睡觉都难安稳,生怕哪个化外蛮夷的小崽子摸进来,割咱们的人头完成所谓的‘神灵试炼’……”

还没等巡城队官话音落地,倚靠在墙垛抽旱烟的老卒却是猛地跳下。

那双本该浑浊的眼睛透出十足的血火,好似淬火的刀胚。

“燕王殿下说到做到!虎头城往北,横推三万里,这是他亲口所言!

边塞太平十年,那是先登卫用尸骨堆出来、刀枪杀出来!

倘若人人图安逸悠闲,二十年前虎头城就该被打穿了!

当兵吃饷,天经地义!马革裹尸,也是理所应当!”

老卒撑着那口腰刀,腰杆挺得笔直,好像虎死架不倒,犹有几分威烈气。

巡城队官也不禁愣住,讪讪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