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17章 歼灭(第2/4页)

几十头迅龙冲进灰狗村,吉莉安和两位地元素亲和的大骑士带领骑士小队紧随其后,立刻陷入了兽人的围攻。

主要是地精。

这种平均身高1.3米,瘦骨嶙峋的类人生物是孱弱、怯懦的代名词,可当它们的数量占据优势,或者无路可退时,便会展现出兽人的野性和强烈的攻击欲望。地精的一生不是在逃跑,就是在追逐食物的路上,体力差的,速度慢的家伙统统被淘汰了。事实上,地精的身手和头脑一样灵活,某个同类被杀死,其余的地精尖叫着四散奔逃。满地乱窜的绿皮矮子在对手的眼中长的都差不多,它们潮水般散开,潮水般聚拢,叫人眼花缭乱。就像一只斑马受惊,整个斑马群都开始跑动,类似的斑纹会使得掠食猛兽晕头转向,跟丢目标。地精不是斑马,它们是彻头彻尾的掠食者,当看到猎物的屁股,总是忍不住地发起攻击,远处的地精用甩弓把石块从四面八方射过来,那些拿着短木矛和简陋短刀的地精干脆扑上去,来一下狠的,如果敌人没有反应,那就再来一下,或者跳到敌人的背上嗷嗷叫,直到敌人回头,它们又尖叫着散开,拼命缩到食人魔的脚下。

食人魔蛮兵身高2.7米,矮小的地精对它们没有任何妨碍,它们也不在乎踩死了几只地精。它们挥舞着大棍,逮到那些被地精分心的六足迅龙就是一顿猛砸。这些可怕的怪物力量雄浑无匹,只要一击就能把铠甲骑士打飞出去,可大木棍子抡到同伴身上,只是让它摔个跟头,充分诠释了什么叫做肉盾型的暴力输出单位。

骑士当然不会被食人魔打中,他们的主要对手是熊地精。

怪物学有种论调,食人魔和地精同出一源,是因为熊地精可以视为缩小的食人魔。它们同样的坚韧,同样的力大无穷,同样的蠢笨无脑,同样是兽人的战斗主力。自古以来,杀死骑士最多的兽人就是熊地精,它们拥有五倍于常人的力量,虽然不具备战斗直觉、狂暴或嗜血之类的种族天赋,但它们神经迟钝到不怕疼,头脑蠢到不惧死,身体坚韧到很难被一击毙命。擒抱、拖拽、撕咬是它们最常用的攻击手段,已用的炉火纯青。

豺狼人永远是最残忍,最狡诈的嗜血杀手,它们在战场的外围趴地梭巡,绿油油的眼眸透着杀戮的欲望,时刻准备着把受伤的敌人拖过来咬死,品尝他的血肉。豺狼人出手一定有把握。如果战士的意志不够坚韧,被豺狼人盯住,难免会分心神不宁,结果就是遭到熊地精的擒抱。

不过,最致命的兽人居然是狗头人。

它们是兽人中的矿工和铁匠,有着怯弱又残暴的矛盾天性。作为矿工,它们不缺乏力量,还会食用某些矿物,让它们的爪子坚硬锐利,能够从石壁上刨下矿物,撕开敌人的甲胄和血肉也是轻而易举。

幸好狗头人的动作谈不上灵巧,对身手矫健的战士没什么威胁。它们混在地精中间,爬上六足迅龙的背,用爪子撕开迅龙的锁甲和内甲防具,挖出坚韧皮肤下的血肉。迅龙疼的满地打滚,碾死背上的狗头人和地精,却被熊地精抱住了腿脚。

超凡强者在战场上的作用没有想象中那样大,维克多第一时间跃上灰狗村最高的仓库顶部,射杀了三只大地精,可杀红眼的兽人该怎么打,还怎么打,它们凭本能配合作战,根本不需要什么指挥。

这就难怪神选者能够碾压兽人,巫师一个大火球下去,立刻清空一片地精,而超凡骑士和高阶神职者都没有范围杀伤技能。维克多的怒风领域倒是可以大量杀伤地精和狗头人,可那非常消耗精力。他必须在战斗中注意保存精力,否则也不会只具现五道虚空风元素去击伤食人魔督军。

所以,全副武装的精锐士兵继骑士之后,一队队的开进灰狗村战场。而罗兰早已带领四位高阶女骑士,翻越围栏,从后面摸进灰狗村,先诛杀那两只白银阶的狂暴食人魔,没给它们施展狂暴天赋的机会。

也幸好,维克多提前在兽人老巢中击杀食人魔督军,否则三头狂暴食人魔带领数千兽人足以正面击溃岗比斯先锋军的攻势。

它们拿的可都是金属狼牙棒。

理论上,维克多一个人可以全歼这股兽人,如果它们不逃跑的话,大概要杀两个多月。它们要是逃跑,那就没办法了。

现在,皮糙肉厚的迅龙充当肉盾,吸引兽人的火力,骑士乘食人魔和迅龙相互厮杀,用盾牌挑起几百公斤重的巨怪,顺手一剑斩下它们的脑袋;秘法战士保护精锐士兵免遭熊地精的伤害,结成十人的战斗单位,把兽人挤压到中间;高阶骑士们一剑就能带走一大片兽人的性命;纳尔森是战场上最耀眼的一个,他毫无顾忌地使用旋风斩,两把斩首巨剑所向披靡,所过之处尽是腥风血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