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2章 竹露百果酿(第2/2页)

一般来说买卖货物时,价格昂贵的贵重物品,通常会用小斗来进行计量。

酒可比粮食贵,以古代的酿酒工艺,四五斤米才能出一斤酒。

所以在古代粮食紧张的时候,官府通常都会采取“禁酒”的手段,来防止大量粮食被用来酿酒。

撇开那些浊酒、白酒之类的便宜劣质酒不提,档次稍微好一点的精酿名酒价钱可都不便宜。

李白说过“金樽清酒斗十千”,王维也说过“新丰美酒斗十千”,也就是说一斗新丰酒、阿婆清这一类的名酒、好酒,就要卖到十贯钱左右。

而李白那时候的粮价才多少?

《通典·食货志》中提到:“开元十三年,斗米十五钱”。

“开元”是一百年后唐玄宗李隆基时的年号,在那个“斗米十五钱”的开元盛世,一斗酒都要卖到十贯钱,酒米差价高达666倍,更何况是现在这个“斗米值绢一匹”的贞观元年了。

考虑到工艺价值、品牌效应、年景情况、通货膨胀之类的问题。

贞观年间的一斗“阿婆清”,虽然不可能卖出666斗米,也就是两百多贯钱的天价来。

可是在这个官方禁酒囤粮的时节,物以稀为贵的卖出几十贯一点问题都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