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集(第3/18页)

“‘往高处去’,”喏比嘟囔道,“说起来倒是轻巧。”

“我本来指望能去街上列队。”科垄道,“那位置视野才开阔哩。”

“前天晚上你还说什么特权和人的权利。”喏比指控道。

“没错,那个,人的特权和权利之一就是给自己找个视野开阔的地儿。”军士道,“我就是这意思。”

“我从没见队长脾气这么坏。”喏比说,“我更喜欢他猛喝酒的时候。依我看他——”

“我说,我觉得埃勒病得很重。”卡萝卜道。

他们都转身看着水果篮。

“它在发热,皮肤也亮闪闪的。”

“龙的体温一般是多少?”科垄问。

“哈。你准备怎么量来着?”喏比问。

“我觉得我们应该请兰金小姐来瞧瞧他。”卡萝卜道,“这些事情她最清楚。”

“不,她肯定在为加冕礼做准备。咱们不该去打扰她。”科垄道。他伸手摸摸埃勒不断颤抖的身子,“我过去有只狗,它——嗷!这不叫热,简直是烫得要命!”

“我给它拿了好多水,可它碰都不肯碰。你拿水壶做什么,喏比?”

喏比一脸无辜,“那个,我觉得出门之前不如煮点茶喝,浪费了多可惜——”

“把水壶从它身上拿下来!”

时间到了中午。雾气并没有完全消失,但的确散了些,天空中能看见一团模模糊糊的浅黄色,那是太阳。

尽管随着时间的流逝,警卫队早已经变成了条可怜虫,但身为它的队长仍然意味着正式场合总有魏姆斯的一席之地。当然,尊卑强弱的次序已经发生了很大变化,在晃晃悠悠的露天看台上,他的座位也被移到了最低的一层,夹在丐帮首领和教师公会的会长中间。他并不介意。坐哪儿都比最顶上要好,那里全是杀手、小偷、商人和其他所有飘上社会顶层的东西。他从来不知道跟那些人该说些什么。至少老师一点也不聒噪,他只是偶尔握紧拳头再放开,并且呜咽几声。

“你的脖子不舒服吗,队长?”他们正等着车队,乞丐头子礼貌地问了一句。

“什么?”魏姆斯有些心不在焉。

“你老往上看。”乞丐说。

“唔?哦。不。没什么。”魏姆斯道。

乞丐把自己的天鹅绒斗篷裹紧些。

“说起来,你不会正好有——”他停下来,计算出一个符合自己身份的数目——“大概三百块钱吧?我需要一桌十二道菜的宴席,嗯?”

“没有。”

“好吧。”乞丐头子友好地说。他叹了口气。当乞丐头子,这活儿实在没干头。问题就在于身份上的差别。低级的乞丐只要讨到几个便士就能活得舒舒服服,可如果你跟人家要一栋十六间卧室的房子过夜,人家通常都会扭过头不睬你。

魏姆斯继续研究天空。

在高台上,空眼爱奥的高阶祭司正在为加冕礼忙忙碌碌。昨晚,他借助复杂的普世神学以及自己的终极武器——一根带铁钉的大棒——赢得了为国王加冕的权力。在一个便携式小祭坛旁拴着一只公山羊,正在十分安详地反刍。此刻它多半正用山羊语琢磨:我真是只走运的公山羊,居然搞到了这样好的位置,可以把仪式看个清清楚楚。这故事孩子们该多爱听哪。

魏姆斯的目光扫过距离最近的建筑,它们的轮廓有些模糊。

远处传来欢呼声,表明国王的仪仗队已经上路了。

高台上忙碌起来,狼平·文斯监督着一群笨手笨脚的仆人,要他们赶紧把紫色地毯铺到台阶上。

广场对面,在安科-莫波克日渐消亡的贵族阶级中间,兰金小姐扬起脸。

宝座是用木头和金属片匆忙赶制的,水准稍逊一筹的牧师们在宝座周围各就各位,其中几个脑袋上还带着点伤。

魏姆斯在椅子里不安地扭动身子,他听到了自己的心跳,他的目光投向河上朦胧的雾气……

……并且看见了翅膀。

亲爱的母亲和父亲〔卡萝卜一面尽心尽力地盯着天空一面写道〕好吧,整个镇子都摩拳擦掌,准备要搞那加冕礼了,这可比家里的事复杂多了,另外我现在还得值白班。这很可惜,因为我本来准备跟蕊德一起去看加冕礼,但抱怨是很不对的。现在我必须停笔了,因为我们正等着一条龙,它随时可能出现,虽然它并不真的存在。爱你们的儿子,卡萝卜。

另,你们最近瞧见过薄荷吗?

“你这蠢货!”

“抱歉。”魏姆斯道,“抱歉。”

大家纷纷爬回自己的座位,许多人怒气冲冲地瞪着他。文斯气得脸色发白。

“你怎么能这样蠢?”他怒道。

魏姆斯看着自己的手指。

“我以为看见了——”他张口想要解释。

“那是只乌鸦!你知道乌鸦是什么吗?城里准有好几百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