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亡首相(第2/7页)

就这样吧。他对莱摩儿女士渐生好感,但这并不意味着作决定需要征求她同意。她的职责只是指导王子七神信仰的教义——这点她完成得很好——但光靠祈祷是没法夺回铁王座的。战争,这是格里芬的使命。他辜负了雷加王子,但只要一息尚存,他就决不会辜负雷加的儿子。

哈尔顿带来的马他不太满意。“只买到这些?”他向赛学士抱怨。

“只有这些,”哈尔顿顶嘴道,“而且你想象不到买它们花了多少钱。现在多斯拉克人渡了河,维隆瑟斯镇里一半的人都想逃走,马是一天一个价。”

我应该自己去买。出了赛荷鲁镇那档子事,他无法再像从前那样信任哈尔顿了。他被花言巧语所惑,竟让侏儒单独去逛窑子,自己跟个白痴一样在广场上闲晃。妓院老板坚称侏儒是被人拿剑绑架走的,但格里芬持怀疑态度。小恶魔诡计多端,天知道这是不是他自导自演的戏,妓女们口中的醉酒凶徒完全有可能是其预先安排的亲信。此事我也有责任。在侏儒舍身挡在石民和伊耿之间以后,我便对他放松了警惕。看见他的第一眼,我就该割了他喉咙。

“就骑这些吧,”他告诉哈尔顿,“反正军营就在南边三里地外。”乘“含羞少女号”过去比较快,但他不愿向哈利·斯崔克兰暴露他和王子的秘密基地;他也不愿带着王子涉过泥泞的水滨浅滩去会面——那样的方式也许适合佣兵父子,却与前首相及其辅佐的王子殿下全然不配。

莱摩儿带着王子从船舱中出来,格里芬将他仔仔细细、从头到脚审视了一番。王子佩上了长剑和匕首,穿着擦得锃亮的黑皮靴和一件镶血红缎边的黑色大氅。他的头发认真梳洗打理过,再染成暗蓝色,衬得眼睛也是蓝的。他喉头用黑铁链串了三颗硕大的方形红宝石,那是伊利里欧总督送的礼物。黑与红,正是龙的颜色。很好。“你今天很有王家风范,”他告诉孩子,“你父亲也会为你骄傲的。”

小格里芬把手指插进头发里面,“可我讨厌染成蓝发。我们应该把它洗掉。”

“你很快就会如愿了,”格里芬自己也想回归本色,虽然他的红发已开始变灰。他拍拍男孩的肩膀,“出发吧!你的军队正等着你检阅。”

“我的军队,我喜欢这说法,”一丝笑容在王子脸上一闪而过,“可他们真是我的军队吗?他们都是佣兵。耶罗曾警告说谁也不能信任。”

“他说的倒在理。”格里芬承认。如果黑心还是团长就好了,可惜米斯·托因死了四年,而无家可归的哈利·斯崔克兰完全是另一种人。但他不能把人心险恶讲得太透,小恶魔已在孩子年轻的头脑里种下了太多猜疑。“所谓知人知面不知心,身为王子,你完全有理由警惕……但另一方面,成大事者不拘小节,做事却不能畏手畏脚、杯弓蛇影。”伊里斯王就是反例,到最后,连雷加也放弃了父王。“最好的方式是不偏不倚,保持折中,让别人用忠诚的服务来逐步赢得你的信任……同时你要大度地接纳他们,慷慨地奖励他们。”

男孩点点头,“我会记得的。”

他们把三匹马中最好的一匹给了王子,那是一匹大骟马,淡灰近乎于白。格里芬和哈尔顿骑在不那么优良的坐骑上,一左一右跟随王子。南行的路在维隆瑟斯镇高高的白色墙垒下延伸了半里多,然后沿着蜿蜒的洛恩河,经过柳树林、罂粟花田和一座高大的木制风车,风车叶片像老人的骨头一样动起来便吱咯作响。

太阳西沉,他们来到河边的黄金团营地。这是一座连亚瑟·戴恩看了都会赞许的军营——布局严整,井井有条,无懈可击。军营周围挖了深深的壕沟,里面装上削尖木桩;军营中帐篷排列成行,留出宽阔通道。厕所修在水边,所有排泄物皆被水流冲走。马儿统一拴在北面,在拴马的地方之外,更有二十几只大象在水边漫游,用鼻子拨弄芦苇。格里芬满意地看着这群灰色巨兽。全维斯特洛找不出一匹战马能与之抗衡。

营地周边的长杆上高高飘扬着佣兵团的金色战旗。甲胄在身、手执长枪和十字弓的哨兵在旗下往返巡逻,监视着附近的风吹草动。格里芬素来担心黄金团在哈利·斯崔克兰指挥下会变得纪律松弛——此人向来是个好好先生,对交朋友比治军在行——现下感到由衷的欣慰。

在营门口,哈尔顿跟负责守卫任务的军士交代了几句,对方便差人去找队长。来人的形象跟格里芬记忆中相比并无二致,依然那么丑:这个佣兵大腹便便、一身横肉,脸上伤疤纵横交错,右耳看起来像被狗啃过,左耳则全没了。“当上队长了,佛花?”格里芬道,“我还以为黄金团的标准比较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