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利昂(第3/5页)

“你不是那样的孬种,对吧?”故事的结局提利昂已猜出个七七八八。

“我十六岁命名日时,我爹做了一把长剑送我。”达克道,“洛伦特对这把剑爱不释手,便抢了去,我那该死的老爸连一个字都不敢吭。于是我亲自找上门,洛伦特当面告诉我:我的手生来就不配提剑,只配拿锤子。我气不过,回家拿了锤子过来打他。我打断了他两条胳膊和半数肋骨,然后连夜逃出河湾地,渡过狭海,加入了黄金团。起初我做为学徒干了几年铁匠活,后来哈利·斯崔克兰爵士收我当了他的侍从。再后来格里芬从上游传话下来,说他需要可靠的人来训练他儿子,哈利便派了我去。”

“格里芬册封你为骑士。”

“那是一年之后的事了。”

赛学士哈尔顿浅笑道:“你何不跟你的小朋友解释清楚,你是怎么得到这姓氏的?”

“骑士的意义不止是一个姓氏!”壮汉坚称,“好吧,他册封我的地方在一片空地,我抬头看见了一堆鸭子,所以……不准笑,我说了不准笑!”

日落时,他们离开大道,在一个古石井旁荒草蔓生的院子里歇息。提利昂跳来跳去,以舒缓酥麻的腿筋,达克与哈尔顿则去喂马喝水。顽强的棕色杂草和小树不仅从鹅卵石间的缝隙里挤出来,还覆盖了周围的石墙——那原本该是一座大宅。照料好马之后,骑手们共享了一顿包括咸猪肉和冷白豆的简陋晚餐,并用麦酒送下肚。提利昂发现经历了与伊利里欧的暴饮暴食,简单的晚饭倒是种可喜的转变。“你们拿的这些箱子,”他边吃边评论,“我起初以为装的是收买黄金团的金子,直到我看见罗利爵士把箱子扛在肩上。若箱内装的是钱,不可能如此轻松。”

“不过是套盔甲,”达克耸耸肩。

“还有衣服,”哈尔顿插话,“为各种盛大场合准备的宫廷服装,包括上好的羊毛衣、天鹅绒服饰、丝披风等等。去见女王陛下可不能丢分……也不能空手去。总督阁下贴心地为我们准备了合适的礼品。”

月亮出来后,他们又回到马背上,在群星指引下缓步东行。古老的瓦雷利亚大道在前方闪烁,犹如森林与山谷间一条长长的白银缎带。此情此景,竟令提利昂·兰尼斯特感到了几许平和。“长腿洛马斯所言非虚,这条大道的确是个奇迹。”

“长腿洛马斯?”达克疑惑地问。

“一位死了很久的作家,”哈尔顿解释,“他毕生周游世界,写下两本书《奇迹》和《人造奇迹》,书中详叙了他的游历。”

“我小时候,我的一位叔叔把这两本书送给了我,”提利昂道,“我爱不释手,一直把它们读烂。”

“‘天神实现了七大奇迹,人类却营造了九个’”赛学士引用书中名言,“人类真是不够虔诚,居然比神还要多造两个。瓦雷利亚的石头路就在‘长腿’列出的九大奇迹之列,我记得是第五大奇迹。”

“是第四大奇迹,”提利昂纠正,他童年时代把这十六个奇迹背得可谓滚瓜烂熟。每逢宴会,吉利安叔叔就要他在桌边背诵。我不是特喜欢表演吗?站在端盘子的仆人中间,每个人都盯着我看,我可以向大家证明自己是个多么聪明的小恶魔!后来的许多年里,他一直幻想能踏上“长腿”的征途,周游列国,见证奇迹。

不过在他十六岁命名日到来的十天前,泰温公爵粉碎了侏儒儿子的幻想。那天,提利昂说他要学叔叔们十六岁时的样,去造访九大自由贸易城邦。“我的兄弟们不会让兰尼斯特家族蒙羞,”父亲回应,“也不会娶个妓女。”提利昂提醒对方,自己再过十天就成年了,按习俗将可以自由行动。泰温公爵答道:“没有人是自由的。孩童和傻瓜才向往自由。想走可以,你可以穿上杂色衣、倒立着行走来取悦香料爵爷和奶酪贩子们。不过路费你自己掏,而且永远不要想回来。”眼见男孩的倔强态度被打消,父亲又补充道:“既然你闲不住,就去做点有用的事。”于是提利昂的成年礼是清扫凯岩城内所有阴沟水槽。也许他是想我掉进去淹死吧。如果是那样的话,泰温大概很失望,因为排水沟从没像提利昂负责清扫时那么通畅过。

给我一杯美酒,冲去泰温大人的滋味,一袋美酒就更好了。

他们整夜骑行赶路,提利昂断断续续地犯困,就着鞍桥打盹儿,又毫无征兆地惊醒。他不时往旁边滑,但罗利爵士总能及时出手,把他捞回来。到了早晨,侏儒的脚已酸痛不堪,屁股更如着了火一样。

他们又骑了一天,才赶到葛·多荷的旧址,这座古城坐落在河边。“这就是传奇的洛恩河啊?”提利昂在小山上凝视着和缓的绿色河流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