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利昂(第2/4页)

“他们是我亲密的朋友和忠诚的部属,”提利昂道,“我父亲在哪儿?”

“他暂时将十字路口的旅店当成指挥总部。”

提利昂不禁苦笑,路口那家旅店!或许天上诸神当真有其公理在。“我这就去见他。”

“遵命,大人。”佛列蒙爵士调转马头,一声令下,便有人将三排木桩从地上拔起,空出一条路来,让提利昂带着他的人马穿过。

泰温公爵的军营广达数里,齐拉估计的两万人与事实相去不远。普通士兵露天扎营,骑士则搭建帐篷,而有些领主的营帐大得像房屋一样。提利昂瞥见普莱斯特家族的红牛纹饰、克雷赫伯爵的斑纹野猪、马尔布兰家族的燃烧之树,以及莱顿家族的獾。他快步跑过,骑士们纷纷向他打招呼,而民兵见了那群原住民,吃惊得张大了嘴。

夏嘎的嘴张得也不小;显然他这辈子都没见过这么多人、马和武器。其他几名高山盗匪的惊讶之情掩饰得稍好一点,但提利昂认为他们的惊讶程度绝不在夏嘎之下。情况对他越来越有利了,他们越是折服于兰尼斯特家的势力,就越容易听他摆布。

旅店和马厩与记忆中相去不远,只是村里其他屋舍如今只剩乱石残垣和焦黑地基。旅店院子里搭起了一座绞刑台,挂在上面的尸体前后摇摆,全身停满了乌鸦。提利昂接近时,乌鸦纷纷“嘎嘎”怪叫,振翅腾空。他跳下马,抬头看着尸体的残余部分。她的嘴唇、眼睛和大半脸颊都给啃了个干净,猩红的牙齿暴露在外,露出一抹狰狞的笑容。“我不过跟你要一个房间、一顿晚饭和一瓶酒罢了。”他语带指责地叹了口气。

几个小男孩迟疑地从马厩里出来照料他们的马匹,可夏嘎不愿交出自己的坐骑。“这小鬼不会偷你的母马啦,”提利昂向他保证。“他只是想喂它吃点燕麦,喝些水,刷刷它的背罢了。”老实说,夏嘎自己的毛皮外衣也很需要刷一刷,不过直接说出口未免太没技巧了。“我跟你保证,马儿绝不会受伤。”

夏嘎瞪大眼睛,松开紧握缰绳的手。“这是多夫之子夏嘎的马。”他朝马厩小厮咆哮。

“如果他不把马还你,就剁掉他的命根子,拿去喂山羊。”提利昂保证,“不过你得先找到山羊。”

旅店招牌下站了两个红袍狮盔的卫士,一左一右看守着门。提利昂认出了侍卫队长。“我父亲人呢?”

“在大厅里,大人。”

“我的人需要吃喝,”提利昂告诉他,“交给你打点。”他走进旅店,立刻看到了父亲。

身兼凯岩城公爵与西境守护二职的泰温·兰尼斯特现年五十多岁,却健壮得像个二十岁的小伙子。即便坐着,他依旧显得身躯高大,两腿颀长,肩膀宽厚,小腹平坦,手臂虽细却肌肉结实。自从原本蓬厚的金发开始渐渐稀少后,他便命令理发师把他剃成光头;泰温公爵是个做事果敢决断的人,因此他也把唇边和下巴的胡子通通刮干净,只留两颊鬓须,两大丛结实的金胡子从双耳一直覆到下颚。他的眼睛淡绿中带着金黄。曾经有个愚蠢的弄臣开玩笑说泰温大人连拉的屎里都有黄金——此人据说还活着,不过住在凯岩城最深处的地牢里。

提利昂走进旅店大厅时,泰温公爵正和他仅存的手足——凯冯·兰尼斯特爵士喝着一瓶麦酒。叔叔有些发胖,头也快秃了,下巴全是肉,黄胡子修剪得很短。凯冯爵士首先看到他。“提利昂?”他惊讶地说。

“叔叔,”提利昂一鞠躬,“父亲大人。见到你们真好。”

泰温公爵并未起身,他只意味深长地打量了侏儒儿子一番。“看来关于你已死的传言不攻自破了。”

“真抱歉让您失望,父亲大人。”提利昂说,“千万不要跳起来拥抱我,我可不希望您扭到腰。”他穿过房间,走到桌边,一边走一边觉得自己畸形的腿摇摇摆摆、格外醒目。只要父亲的视线一停留在他身上,他就很不自在地想起自己所有的畸形和缺陷。“非常感谢您为我出兵打仗。”说着,他爬上一张椅子,自顾自地拿起父亲的酒瓶倒酒。

“得了吧,乱局都是你挑起的。”泰温公爵回答,“换成你哥哥詹姆,他绝不会屈服于一介妇人之手。”

“这是詹姆和我的不同之一啦。他还比我高呢,如果您注意到的话。”

父亲没理会他的俏皮话。“事关家族荣誉,除了出兵,我别无选择。让兰尼斯特家人流血的人,必受惩罚,休想全身而退!”

“听我怒吼。”提利昂嘻嘻笑道,这是兰尼斯特家族的箴言。“说真的,其实我半滴血都没流,虽然有几次很接近。莫里斯和杰克却死了。”

“所以你需要新手下?”

“父亲大人,这就不用劳烦您了,我自己找了几个。”他试着咽下麦酒,酒是褐色,充满发酵的味道,非常浓,浓到几乎能咀嚼,不过的确香醇之极,真可惜父亲把老板娘给吊死了。“您的战事进展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