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卷 在绿色和金色的阴霾中乾神之歌 第一章 苔瑟宝慕夫人开车向南去(第3/11页)

“去取皮卡,开着车走吧!”店主在对他说,“归你们了!我把车给你们了!真的!”

“要是你再让那些该死的闪亮的钥匙在我眼前晃个不停,先生,我取走的就将是你的命,”罗兰说。柜台里还有一只钟。他已经注意到了,这个世界里到处都是钟表,仿佛活在这里的人们妄想用这种办法囚禁时间。再过十分钟就是四点了,也就是说他们到达美国这边已经有九分钟了。时间在奔跑,狂跑。斯蒂芬·金就在附近,差不多准备好了要去散步,哪怕他自己一无所知,还是性命垂危。要不,这事儿已经发生了?他们——至少,罗兰——曾经坚持认为作家的死会让他们大受挫败,好比是另一次光震,但也许并非是事实。也许,他死了,其后果会更加不堪设想。

“从这里到龟背大道要多久?”罗兰冲着店主厉声问道。

老先生只是呆立着,两眼瞪得圆圆的,惊惶的眼泪打着转儿。而罗兰这辈子都没像现在这样想开枪杀人……起码可以用手枪抽他几下吧。他蠢得像只卡在石缝里的山羊。

这时候,趴在柜台上的女人发声了。她正仰起头看着罗兰和杰克,双手背在身后。“那是在洛弗尔,先生。距离这里大约五英里。”

一看到她的眼睛——褐色的大眼睛,虽害怕却不惊慌——罗兰就知道这才是他想要的人,不是店主。除非——

他转身对杰克说:“你可以开店主的卡车吗?开五英里?”

罗兰看到男孩很想说“是,”但又意识到他无法担负这种责任,因为他这辈子从未开过车,一旦失手就全完了。

“不,”杰克答,“我觉得不行。你呢?”

罗兰以前看过埃蒂开约翰·卡伦的车。看起来不太难……但那只是他屁股的感受。罗莎就曾经说过,灼拧痛扩散得很快——就像狂风纵野火——现在他明白了她的意思。在前往卡拉·布林·斯特吉斯的铁轨上,臀部抽搐般的疼痛只是偶发。可现在呢,就像是被灌进了烧红的铅块,再用倒刺铁丝里里外外裹了个严实。疼痛不断扩散,向下蔓延到他的腿,直至右脚踝。他见过埃蒂如何踩踏刹车和油门,一会儿踩这个让汽车加速,一会儿又踩那个减速,但总是使用右脚。这也就意味着右侧臀部始终在连动状态中。

他觉得自己干不了这活儿。根本不能保证安全。

“我不行,”他说。他从店主手上接下钥匙,又看了看趴在肉类柜台外的女人。“站起来,先生。”

苔瑟宝慕太太照做了,当她站起来后,罗兰把钥匙递给了她。我总能在这里遇到有用的人,他想,如果这一个也能像约翰·卡伦那样出色,我们就会一帆风顺。

“你要开车带我和我的年轻朋友去洛弗尔。”罗兰说。

“去龟背大道。”她说。

“您说得对,说谢啦。”

“你们到了那儿之后会杀了我吗?”

“不会,除非你磨磨蹭蹭。”罗兰说。

她想了想,然后点点头。“那么,我就不会磨磨蹭蹭了。我们走吧。”

“祝你好运,苔瑟宝慕太太,”店主看着她走向门口,送上了虚弱的祝福。

“要是我回不来,”她说,“你只要记住一件事情就行:是我丈夫发明了互联网——他和他的朋友们,有时候是在卡尔电子,有时候是在他们自己的车库里。绝不是阿尔伯特·戈尔。”

罗兰的胃疼再次袭来。他伸向柜台(店主怯怯地避开他,好像在怀疑罗兰是赤疫病毒携带者),抓起这女人买下的火鸡,并扯下三片肉放进嘴里。剩下的便递给杰克,他也吃了两口,又低头看看奥伊,貉獭正抬着头兴趣十足地盯着那肉。

“我们上了卡车再分给你。”杰克向它许诺。

“阿车!”奥伊应声;接着又以更强调的口吻吠出来:“分!”

“圣人耶稣基督啊!”店主说。

4

店主的美式方言可能听来有趣,但他的卡车就不好玩了。这车用的是标准变速装置,这还只是问题之一。从曼哈顿来的伊伦·苔瑟宝慕自打结婚后就没再开过标准变速的车,那时候她还是伊伦·康特拉,住在纽约史坦顿岛上。而且,这车还是手动挡,而她这辈子从来没开过手动挡。

杰克坐在她身边,脚边就是手动杆,腿上还坐着奥伊(还在嚼火鸡肉)。罗兰坐在杰克旁边的乘客座上,强忍住腿疼没有喊出来。伊伦把钥匙插上,点火,却忘了踩离合器。“国际丰收者”猛然向前一冲又停下了。幸运的是,自打六十年代中期之后它就在缅因州西部的大路小路上奔驰,因而这一下如同老马——而非精力过盛的烈性小马驹——镇静的一跳,要不然,齐普·麦卡佛伊至少又要损失一排玻璃橱窗。奥伊在杰克腿上抓来抓去,企图保持平衡,还喷了一口火鸡肉,顺便吐出一个从埃蒂那里学来的词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