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欢迎,米阿,欢迎,母亲”(第2/14页)

此时此刻没什么她能做的,除了把阵痛强度的指针拨回十级,起码她这点儿权利还是有的。

但在这之前……吉他歌声。这首歌儿她听过,非常熟悉。他们到卡拉·布林·斯特吉斯的那天晚上她为当地的乡亲们演唱的就是这首歌。

在遇见罗兰之后她经历了那么多事,此刻再次在纽约街头听见这首《一位无尽忧伤的男子》,她觉得肯定不会只是巧合。这首歌真是动听极了,不是吗?也许是她听过的所有乡村民谣中最棒的一首。她年轻的时候爱极了这首歌,在它的诱惑下一步一步陷入激进运动的热潮,最终去了密西西比的牛津镇。那段日子早已逝去——她觉得自己比那时老了许多——但歌里蕴涵的忧伤和纯真对她仍有强大的吸引力。一个街区不到就是迪克西匹格餐厅了。等米阿带着她俩一迈进大门,苏珊娜就站在血王的领地上了。她没有怀疑,也没有幻想,从来没指望能逃出生天,没指望能够再见到她的朋友、她的爱人,也想过可能米阿意识到自己被欺骗会愤怒咆哮,而她则伴着咆哮永远闭上双眼……但是这一切都没有打扰她此刻欣赏歌曲的雅兴。难道这是她的死亡之歌吗?如果是,好极了。

苏珊娜,丹之女,突然意识到情况原本可能会更糟。

3

街头卖艺的吉他手在一家叫做咖啡糖蜜的咖啡屋前摆下摊子,敞开的吉他盒放在他身前,里面深紫色的天鹅绒(与布里奇屯金先生家里的地毯颜色别无二致,阿门)上面零散地放着些零钱,恰到好处地提醒着善良的行人该怎么做。他坐在一个木头箱子上面,箱子同哈里根教士讲道时站在上面的那个一模一样。

看上去今晚的演出已经基本结束。他套上袖子上缝着纽约扬基臂章的夹克衫,戴上帽舌上方印着约翰·列侬永生的棒球帽。显然他前面本来摆着一个牌子,不过现在已经字朝下放回乐器盒里。反正米阿也不可能认识上面到底写的什么字。她不会知道。

他瞥了她一眼,笑了笑,停下剔指甲的动作。她扬了扬手里剩下的钞票,说:“如果你再演奏一遍那首歌,这些钞票就是你的了。整首歌。”

这个年轻人二十岁左右,苍白的脸上长了许多雀斑,鼻子上套了一个金黄的鼻环,嘴角叼着一支香烟。并非十分英俊的相貌丝毫不损害他身上散发出的迷人气质。当他意识到她手里的钞票上印着谁的头像之后,顿时睁大双眼。“女士,为了这五十块钱,拉尔夫·斯坦利哪首歌都行,只要我会唱……而且我会唱的还挺多。”

“这一首就行了,”米阿说着扔出钞票。钞票飞进了卖艺人的吉他盒,他几乎不敢相信地望着钞票戏剧性的降临。“快点,”米阿催促道。苏珊娜仍然缄默,但米阿知道她正侧耳倾听。“我的时间很短,快点儿演奏。”

坐在咖啡屋前的吉他手拨动琴弦,唱出这首苏珊娜第一次在“饥饿的我”夜总会听过的歌曲。天知道这首歌她在民谣歌会上演唱过多少场。甚至在被丢进密西西比牛津镇监狱前一晚,她在一家汽车旅馆后面也唱过。那个时候三名支持选民登记的年轻人已经失踪快一个月,事实上他们已经被永远埋在了密西西比费镇附近的黑土地里(尸体最终在俄克拉荷马的隆戴尔镇附近被发现,请齐唱哈利路亚,请高呼阿门)①。那个时候白人种族主义者已经再次举起传说中的大铁锤,可他们照样选择继续歌唱。奥黛塔·霍姆斯——在那些日子大家都喊她黛特——起了个头儿,其他人跟着哼了起来,小伙子们唱的是“男人”,姑娘们唱的是“女人”。在那段可怕的日子,眼前的这位吉他手尚未出生,而此时此刻,他的低吟浅唱吸引着被关在道根里的苏珊娜凝神聆听。记忆的围堰终于被冲垮,回忆如同汹涌的潮水一般袭来,而被推上风口浪尖的正是米阿。

※※※※

①这里指的是美国一九六四年发生的费镇疑案。二十世纪五十年代末涌起的美国民权运动在六十年代进入高潮。一九六四年,美国北部的白人和黑人学生联合发起“自由之夏(FreedomSummer)”运动。上千名大学生深入南部各州乡村。帮助登记黑人选民,建立教授黑人选举等各种知识的学校。但是当年夏天三名民权工作者被无故杀害,成为轰动当时美国的费镇疑案。最终谋杀案幕后策划埃德加·雷·基伦于二〇〇五年一月又重新被指控。

4

在记忆的天地里,时间永远是当下。

在过去的王国中,时钟滴答……可是指针从未走过一步。

那儿有一扇找不到的门

(噢,迷失啊)

记忆则是开启门的钥匙。

5

他们的名字是切尼、古德曼和施威纳;一九六四年六月十九日,三人倒在了白人种族主义者的铁锤之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