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 言(第2/2页)



  所以他们看到性描写就皱眉头,仿佛在公众场合听到了放屁声一样。他们总要分析性描写的用途:你写性是为了什么?能不能省掉性描写达到同样的目的?如果能,就应该忍回去不写。

  那个用好莱坞标准衡量我的性描写的人最搞笑,居然搞起量化分析来了。但一个是电影,一个是故事,有什么可比之处呢?即便可比,按她的思维方式我也写得不多,好莱坞大片才两个半小时,已经有了两处性场面,我的故事(应该是“不懂说将来”)不知道有多少个两个半小时了,按比例不是应该可以写很多性场面吗?

  我为什么描写性?答案很简单:因为我不把性描写当成放屁。既然做得,也就说得。性描写不是放屁,不用在公众场合忍着。

  我写故事选材的原则跟我转贴的原则差不多,新闻追求新闻性,故事追求故事性。所谓“新闻性”就是事件的“突发性,轰动性”,所谓故事性就是事件的“独特性”。如果我把同一个性场面写了又写,你可以抱怨一下,但如果我写的每个性场面都有它的独特之处,那么就请你别来管我为什么写。

  3、请不要开道德法庭。

  所谓“开道德法庭”,就是事无巨细,一律都要来一个价值判断,而判断的依据不是法律和规章制度,而是所谓“道德”,但实际上往往只是好事者本人的生活方式。

  比如有人对待爱情的原则是:一定要先拿稳对方是终生爱自己的,否则不要轻易为他付出。具体到我的故事,这个人批评海伦在还没搞清楚BENNY是否爱她的时候,就舍身为老板打飞机,说海伦傻,今后肯定要吃亏的。这位批评者不仅用她自己的爱情观来JUDGE我的人物,还用来JUDGE我,说二十年过后,我一定会为我现在宣扬“飞蛾扑火”式爱法后悔,批评者还说“我绝对不会让我的女儿这样去爱”。

  首先,我没有宣扬“飞蛾扑火”式爱法,我写了这样的人物,但并不等于我在宣扬这样的人物。其次,什么时候才能为所爱的人付出,这不是个法律问题,而是个活法问题,是个爱法问题。你不能用自己的活法来JUDGE我的故事人物。如果看故事的人都这样开道德法庭,那我就没必要写故事了。写了干什么呢?供你批判?

  生命是一种体验,体验越多,生命越丰富。但每个人只能亲身体验自己的生活,看故事就是一种弥补,可以在精神上体验一下别人的生活,所谓“开个眼界”。哇,还有人是这样生活的!

  有人为自己辩解说,我这样JUDGE人物,还不是因为你写得好吗?你写得太真实了,所以我看得太投入了,不知不觉就投入了爱恨,JUDGE起人物来了。

  我感谢你的恭维,但我不为你爱开道德法庭负责。你把我的故事当成了真实生活,但这不是你JUDGE别人的理由,因为在真实生活里,你也不应该用自己的活法去要求别人,不能因为你看不惯某人,就下结论说某人是坏人,也不能因为你看不惯某事,就下结论说某事是坏事。如果你老是用自己的活法去JUDGE别人,甚至去要求别人,那你不仅会降低自己的生活质量,也会降低别人的生活质量。你会觉得世界老是跟你作对,人们总是不按照你的心愿去生活,你唠唠叨叨指教别人,也把别人搞得不胜其烦。

  我上面说的这些,只是我对来我的博克看我写的故事的读者的一点希望,你在任何别的地方如何看小说,如何看待性描写,开不开道德法庭,都跟我没关。

  有人看到这里,可能已经气得要开骂了:“自大狂!你以为你写的东西有什么了不起啊?还搞什么约法三章。告诉你,我这次不会跟读你的小说!”

  谢天谢地!要的就是你不跟读。总算把你砸明白了,这序没白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