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1节 超越一切的意志(十三)(第2/2页)

他继续帮助她,为的是她的赔罪,为的是本已不必坚守的诺言。

毒龙剑客一生只追求过郑飞仙一个女人。

因此没有子嗣。

李一剑是他唯一的徒弟,犹如父子般与他生活在一起多年。

毒龙剑客从没有想过要伤害李一剑,他很清楚人的自私,也很清楚他自己的自私。李一剑犹如他的儿子,虎毒不食子。在他心里,李一剑的重要性超过他自己,超过其它的一切。

在他心里,李一剑比他更有活着、和活下去的意义。

生与死,对毒龙剑而言没有区别。甚至于他不认为有必要为多看徒弟几眼的眷恋而留恋生。

当水仙遇险的时候,他毫不犹豫的救助。

这是理所当然的事情。

但在救助之后,他却产生了疑问。

如果郑飞仙要伤害李一剑和水仙时,他会不会救?

答案是毫无疑问的,救。

那么,既然李一剑对他而言,分明比郑飞仙更重要,而他本身又更喜欢神魂国制,那么,他还需不需要为一个本不必坚守的誓言,继续帮助郑飞仙?

他为这个问题仔细、认真的思索了半刻钟。

半刻钟后,他做出了决定。

他要做的事情是在战斗中帮助和保护自己的徒弟李一剑,还有他那战斗经验糟糕,尚需磨练、非常需要人暗助的妻子水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