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卷 第九章 惊艳

无边无际的大沙漠,安静的就象一头沉睡中的巨兽。

挂在天空的似火骄阳,把热浪和酷热四处撒播,刺眼的阳光犹如妒妇凝视着花心丈夫的眼神,迎上去就是一片肆虐的毒辣。

塔克拉玛戈大沙漠就是这样,有风的时候,充塞于天地之间的满是大漠呼啸的声音,没风的时候,却又静寂的象是混沌初开的太古时代,温柔和暴戾,在这个古老世界和谐并存,犹如复杂的人性。

在这片漫无边际的沙海中,繁星落地般点缀着绵延十数里的驼皮帐篷,一只只骆驼乖巧地趴在地上,团团围绕在帐篷群的四周。

营地中的炊烟就象直入九霄的擎天之柱,笔直地一道道耸立着。

天空被高温扭曲成纱幛般模糊的空气中,有一片密密麻麻的黑点,由远及近,渐渐飞临了这片帐篷群的上空。

荡开空中灼热无比的气流,黑点的模样渐渐清晰起来,这都是一些肋生双翼的光头壮汉,耳朵上打着硕大的金环,灰色,稀疏的巨大羽翅撑给地面一片大面积的阴影,两米长的健身躯上包裹着一层缀着铁片的驼皮软甲,他们都有着弯钩一般的鼻子,这鼻子仿佛是黑铁铸就,和他们居高临下的眼神一样,闪烁着无所畏惧的不羁光芒。

在营地上空盘旋了两个来回之后,这些展开羽翼翱翔在天空的秃头汉子,开始向低处俯冲,收拢双翅降落在一座豪华高大的帐篷前,因为落地时巨大的前冲惯性。秃头大汉们撒腿一溜小跑后才刹住了脚,帐篷前被踢起了无数的沙砾,呛地几头趴在地上的骆驼一阵一满地喷嚏。

几乎在秃头壮汉们收拢巨翅落地的同时。帐篷上满缀着珍珠和猫眼宝石地华丽门帘也被门口的两名卫兵掀卷起来,一个清瘦挺拔的身影一躬腰从帐篷里大步走了出来。

这是一个极其英俊的男人,两撇剑眉斜飞入鬓,白皙的脸上留着两簇高高翘起的胡须,一双充满血丝的眼睛中却沁散着令人温和的光芒,这种目光只有贤明地王者看着勤劳的臣民时才会涌现。

他的头上用精美的丝帛缠绕成一圈圈厚厚的头箍,丝帛上还描着细细的金线,在右角位置斜插着一要红宝石般的鸟羽。把尊贵和雍容完美体现,在他的围腰玉带上,还用银链悬挂着一个澄净的金字塔形水晶镶嵌而成地挂饰,清澈的水晶宝石中央,有一个和他一模一样的缩微版小人,就象是封存在琥珀中的上古昆虫,渤这个小人是会活动的,和这位美男子保持着亦趋亦随地行动姿态,神奇无比。

“美帅!”一个身体最壮的秃头的钩鼻大汉怀抱着一具尸体,大步上前。单膝跪倒在这位美男子的面前,轻轻地将手中的尸体摊放在沙地上,把头颅深深地埋下,跟随着他身后的秃头钩鼻大汉们,也排成整齐的队列。单膝跪下,象觐见王者一样,在这位美男子面前低下了眼睑。

“把我的驼乳拿来,先给英勇的依斯高族秃鹫勇士们解解渴。”被称为“美帅”的美男子淡淡地扫了一眼地上地尸体,对身后的卫兵挥了挥手。

听到这句话,所有半跪在地上的秃鹫汉子们岩石般冷漠的脸上,都已经带上了一丝感动,没有任何感谢的话语,他们用重重地磕头来表达自己的心情。

金嘴细壶中倒出的驼乳。沁着比蜂蜜还要甘甜的芳香,滋润着秃鹫汉子们的喉咙,也滋润着他们的心田。

“哈什米安,先起来说话。”美帅伸出自己戴着硕大美玉戒指的手,扶起了还跪在地上的秃鹫大汉首领。

“美帅。我带着二十个儿郎们,向第一站‘粟米特绿洲’飞去时,沿途发现了很多的尸体……”秃鹫大汉哈什米安慢慢地站起了身,用手指蘸着枯裂嘴角上溢出的奶汁,不停揉捻着耳朵上挂着的金环,略带局促地对美帅说道:“……这些尸体连一具敌人的也找不着,都都是我们‘加里曼丹城’的慕兰勇士,想必……想必阿里·代伊已经把‘粟米特绿洲’给丢了。”

美帅没有说话,矮下身将地上这具尸体翻转了过来。

这个尸体曾经是一个强壮的慕兰汉子,骨骼粗大,孔武有力,从他生满老茧的食指和虎口,可以看出他曾经是一个刀法娴熟的摩羯。

现在的他,只是一具驼皮甲上翻卷着巨大的豁口的尸体,这道伤口让美帅只看了一眼就收紧了瞳孔,这是一米以上的宽度的利刃,从后肩胛到前胸完全穿透才能造成的开放形创口,皮甲豁口处流出的内脏,此时已经粘满了沙尘和爬动的蚂蚁,大片大片黑色血渍把驼皮甲糊的梆梆硬。

“他是萨德奇。”美帅看着地上的这具尸体,轻轻地叹了口气:“他的家中还有一个幼发拉底河般美丽的妻子和两个金棕树般漂亮的孩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