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幻想乡的魔王】 第二十二章 暖日(第2/3页)

  等两个女孩吃完之后,我又让她们去外面的水井自己打水洗手。之后从货架上拿起一罐茶叶,还有一罐小点心。递给了灵梦。

  “诶,这个是……”灵梦看着貌似很好吃的小点心,稍微有点犹豫:“我貌似买不起这种高级的点心啊。就像平时那样那些仙贝就可以了。”

  “嘛,偶尔也要奢侈一点啊,灵梦。至于钱什么的完全不是问题。反正也不欠这么一点。”我这样说道。

  “那就多谢你了。香霖。”之后,灵梦和魔理沙就结伴离开,不知道去哪里玩了。

  上午,我一个人看着书度过了。

  中午的时候,咲夜过来了。手里提着看起来很不错,但是绝对会吃死人的便当。以及用来保存血液的水晶器皿。

  我没说什么,熟练地切开手腕,之后用血液灌满了水晶瓶。递给了咲夜,并且嘱咐说:“小心一点,不要再让芙兰抢走啊。”

  “我会尽量努力的。”

  说起来,芙兰现在的身体素质已经完全上升到半神等级了。在这种状态下不要说血液,一般的食物也是可以不吃的。但是芙兰不知道为什么,总是千方百计的想要弄到一些我的血液。

  所以,作为蕾米午餐的这一瓶血液,就成了芙兰要狙击的目标之一。在没有我参与的情况下,芙兰经常会把红魔馆搞得一团糟,亏了她这一会儿已经能控制力量大小了。所以最多是打碎几个花瓶,踩死花花草草的等级。不会像最初那样一下把整个红魔馆轰塌了。

  而咲夜她们为了确保这一瓶血液能安然无恙的送到蕾米那里,也伤透了脑筋。发下誓愿要将芙兰妹妹挡住。

  至此,红魔馆日常的馆主之血争夺大赛正式开始。双方在尽量不造成破坏的前提下使出浑身解数,围绕着这一瓶血液展开了惨烈的争夺战。若是芙兰妹妹胜利的话,我就不得不再贡献出一瓶血液出来。而咲夜要被处罚穿上狗的布偶装一整天。美玲要被处罚不给饭吃。帕琪要被处罚户外运动。

  所以大家都相当努力呢。

  “我知道了。”咲夜不无怨念的说道。同时在心里腹诽:还不都是因为你这个混蛋太宠二小姐了。明明是二小姐的错误,为什么到头来受到处罚的使我们啊?

  “其实咲夜你很适合穿狗布偶装啊。我给你起个别名,就叫犬PAD怎么样?”

  “不怎么样!”

  咲夜一把飞刀甩了过来,之后就气哼哼的离开了。

  “啊呀啊呀。还真是的。”我随手将接住的飞刀扔到货架的边缘处,上面有标签:纯银匕首,五千钱一把的那里。

  这一会儿,我心里不知道为什么,稍微有点抱歉的感觉,之后掏出了那封贴身收藏的信,实际上说是情书也可以。

  “今天晚上在人之里见面。”上面没有署名,甚至没有具体的时间地点。但是猜都能猜出来,这是春日那个家伙写出来的。大概是觉得闹得够了,所以想要跟我和解了——但是那天,劳资在白玉楼喝多了酒,所以那封信根本没看啊啊啊啊啊!!!

  就这样,我错过了一次很好的和解的机会。一直在人之里外围等到天亮,之后身心俱疲到伤风感冒的春日再次发誓,绝对不要原谅我——特别是在她得知我那天是去和其她女孩子举行宴会去了之后。

  啊哈哈哈,还真是抱歉啦。

  如果我这么说着去SOS团的话,绝对会被她打死的。

  所以,我来到幻想乡也有几个月的时间了。和其她来自那个位面的女孩子的关系也恢复正常(?)了。甚至趁着春日睡觉的时候,帮她把灵魂和佐佐木的重新调换了一次,顺便偷吻了她一下下。但是和春日之间的关系依旧在冷战中。

  真是头痛啊……说起来八云紫的确有说过,要在冬至那一天举行宴会来着。到时候看看能不能邀请到春日吧。到时候再想办法也不迟。

  我这么说着,之后收好了信,再拿起名为幻想乡缘起的史书看了起来。

  “店长,我进来了哦。”这时候,店外再次传来了一个女孩的声音。我今天的第三个顾客上门了。

  那是个有着一头金色短发的女孩子,年龄的话,应该没有超过二十岁,带着红色带蕾丝边发带,穿着蓝色的连身裙带白色肩饰。以及一条红色的束腰。

  看起来非常漂亮,就好像那些西方书籍之中最长描写到的金发的公主殿下一样。极为炫目的美丽。当然,这位名叫爱丽丝·玛格特罗依德的女孩,真实身份是居住在魔法森林里的魔法使之二。魔理沙的邻居(雾)。帕琪的情敌(大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