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石(第2/3页)

当今最美的蛋白石产自匈牙利,我并未听闻过普林尼所述的印度产的蛋白石。印度在普林尼眼中,总是一个梦中之地。亚美尼亚石似乎是指生长在石灰岩分布地带的青色蓝铜矿。普林尼文中,安东尼与诺尼乌斯关于一只蛋白石戒指的纷争固然有趣,不过我更在意最后“野生的兽类”的片段。这兽类指的是啮齿类动物河狸。正如希罗多德(《历史》第四卷第一百零九章)所述,河狸的睾丸是珍贵的药材,人们相信河狸若感到危险迫近,便会咬断自身睾丸逃跑。《博物志》第八卷第四十七章也有这样的记载。当然,从科学的角度来看,这些记载并不正确。

钻石也好,祖母绿也好,黄玉也罢,皆在前文有所涉及。所以接下来引用的是关于还未曾提及的水晶的部分。同为第三十七卷,出自第九章。

水晶经严寒冻㐀后成为固体,总之人们只能在冬雪冻㐀成坚冰之处发现水晶,所以这无疑是冰的一种。正因如此,希腊人才称其为克琉斯塔洛斯(希腊语中兼具冰和水晶两种含义)。水晶也是从东洋传入的物品,印度的水晶被认为是品质最高的。小亚细亚也发现过水晶,不过阿拉班达和奥索西亚附近及其近邻地区所产的水晶,和塞浦路斯岛[9]产的水晶一样,价值极低。与之相反的是产自欧罗巴的阿尔卑斯的水晶,人们待之很是珍重。据朱巴王的说法,与阿拉伯海岸相隔的红海中央有一座名为涅克隆(希腊语中意为死者之岛)的岛,与盛产黄玉的岛相邻,在这座岛上也能采到水晶。据传,托勒密法老的高官毕达哥拉斯曾在此采到长达一腕尺(约四十五厘米)的水晶。科尼利厄斯·博库斯的报告称,在卢西塔尼亚也能采到水晶。在安玛埃亚山地挖井,直到涌出井水,便能挖到异常沉重的水晶㐀块。以弗所的色诺克拉底的报告更令人惊讶。据他所称,在小亚细亚和塞浦路斯岛,有人用锄头从地里掘出了水晶。水晶本不长在土地里,只会生长在岩石之上,从地里掘出水晶之事着实令人惊奇。色诺克拉底接下来的这个报告,则更具真实性。他说水晶是被急流不断运送而来的。斯蒂涅斯认为,水晶只生长在朝南之处。关于水晶的生长之地,可以确定的是,无论是多么寒冷的地方,即便是河水连底都被冻住的严寒之地,只要是湿漉漉的地方,就不会有水晶。水晶的形成需要雨水和洁净的雪,所以水晶不耐热,无法用于冷饮容器以外的用途。为何水晶生成时是六角形的呢?要找出其理由,并非易事。同样的问题还有,水晶的角的顶点总是不一样的。水晶的每个面都非常光滑,无论用什么技术都无法造出与此完全相同的光滑平面。

水晶是雪的凝㐀物,这种说法在现在看来或许是奇谈,但罗马时代的水晶主要产自终年飘雪的阿尔卑斯,因此当时的人们将水晶视作雪的同类,这便不足为怪了。这种说法一直流传到十六、十七世纪。普林尼在这里也提及了东洋的印度,对这件事,读者一笑置之就好。除此之外,普林尼还写了许多凭空想象的内容,正当我为此而惊讶时,他在接下来的一行又问“为何水晶生成时是六角形的呢”,吓人一跳。这便是普林尼的可恨之处。

在叙述完罗马社会对水晶何其珍视、采取水晶又是何其危险的工作之后,普林尼又介绍了这样一个小故事。这是第十章的末尾部分,我这就将其摘录出来。

水晶的流行还引发了另一种疯狂。就在几年前,一位并不怎么有钱的主妇花费十五万塞斯特斯,只为了买一个大汤勺。另外,尼禄被告知自己已活不长久时,极为愤怒,狠狠地将两个水晶杯摔碎在地上。“活该,现在谁也不能用这杯子喝水了。”怀着这样的心情,尼禄对与他同时代的世人进行了复仇。水晶的杯子一旦破碎,便无论如何都无法修复。如今,人们将玻璃造得与水晶令人惊异地相似,玻璃的价值也因此渐渐升高。但即便如此,水晶的价值也绝不会减少。

为防止高价的物品落入他人之手,便将其敲碎,这种事情在别处也能见着。这真是奢华而颓废的罗马人特有的思维方式啊。同样在第三十七卷第七章中描述了关于尼禄的另一个小故事。

前执政官提多·佩特罗尼乌斯将死之时,出于对尼禄的敌意,而将其用三十万塞斯特斯买的萤石大汤勺摔碎。此举是因他无法忍受这只汤勺在自己死后落入尼禄之手,装饰在其餐桌之上。不过尼禄也赌上了身为皇帝的威严,怀着不输于人的想法,买入了单价一百万塞斯特斯的餐碗,令佩特罗尼乌斯大吃一惊。身为国父的皇帝仅为了饮食用途,便挥霍如此高价金额,我们得将此事好好记录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