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第2/13页)

雅尔不记得了。他甚至不确定自己见没见过他。此外,梅尔菲称他为“朋友”也有点夸大其词。梅尔菲是艾尔兰德一个修桶匠的儿子,他们一起进了神殿的修院学堂。梅尔菲经常殴打雅尔,说他是没爹没娘的野种。这种情况持续了大概一年,之后修桶匠带走了梅尔菲,因为他认定儿子不是读书的料。这就是梅尔菲——他没去钻研阅读和写作的奥妙,而是在他父亲的工坊里流血流汗,打磨板条。雅尔完成学业后,凭借神殿的介绍信成了法官的助理抄写员,结束学徒期的梅尔菲则开始对他毕恭毕敬,并以他的朋友自居。

“我们要去维吉玛,”梅尔菲说,“去参军。这里的所有人一起参加。这两位是米尔顿和奥格拉贝克,都是农奴的孩子,不过已经免除了义务,你知道的……”

“我知道。”雅尔看着两个金发的年轻村民,他们的长相很像兄弟,“每十块采邑里有一块要负责提供士兵。那你呢,梅尔菲?”

“至于我,”修桶匠之子叹了口气,“是这样——军队第一次来招募时,我爹用钱把他们打发走了。可第二次必须抽签……所以,你也知道……”

“我知道。”雅尔又点点头,“艾尔兰德城市议会于一月十六日颁布了抽签征兵法案。考虑到尼弗迦德人的威胁,这是无可避免的应对措施……”

“听听,派克,听听他说话的口气。”一个嗓音沙哑、肩膀宽阔的年轻男人说道。之前在桥边,就是他头一个朝雅尔喊的话。“像个智者似的。”

“自作聪明。自以为是个万事通。”另一个同伴附和道,他的圆脸上挂着愚蠢的笑。

“闭嘴,科拉普洛斯!”这群人中最为年长、留着八字胡的派克怒吼道,“既然他是个智者,你们就该好好听听他说的话。学点东西总没坏处。学习对任何人都没坏处。好吧,几乎没坏处。几乎对任何人。”

“说得没错,”梅尔菲宣布,“雅尔的确不是蠢人。他是个学者,在艾尔兰德的梅里泰莉神殿学过读书写字,负责管理他们的图书馆。”

“我很好奇。”派克透过营火升起的烟雾看着雅尔,“这位学者为什么要去维吉玛?”

“同你们一样。”雅尔说,“我要去参军。”

“什么?”派克的眼睛闪闪发光,就像渔船火把照耀下的梭子鱼[1],“万事通干吗要去参军?你根本没必要去,对吧?傻瓜都知道,神殿不需要提供新兵。而且连傻瓜都知道,抄写员比士兵值钱多了。所以你为什么要去,抄写员阁下?”

“我是志愿入伍。”雅尔说,“我打算自愿参军——不是因为强制兵役。其中有个人原因,但主要还是出于爱国主义的责任感。”

六人爆发出雷鸣般的大笑。

“听听,伙计们。”等喘过气之后,派克说,“你们也发现了,这里的某人有相互矛盾的双重性格。两种本性。这个年轻人,他看起来博览群书,阅历丰富,而且绝不是天生的傻瓜。你们也知道打仗会发生什么——无非是杀人或被杀。他跟你们不同,他出于自己的意愿、个人原因和爱国责任感参军,加入的却是要输的那一方。”

所有人都沉默不语。包括雅尔在内。

“爱国责任感,”派克说,“能暴露出哪些人脑子不好使。但你也提了个人原因。我很好奇,你的个人动机是什么?”

“那是我的私事,”雅尔说,“我不打算拿出来谈论。我倒想听听你参军的原因。”

“仔细听好,”片刻的沉默过后,派克说,“你面对的可不是什么乡巴佬。不过别担心,抄写员……我这次就原谅你。我甚至会回答你的问题。没错,我要去参军,而且也是去当志愿兵。”

“脑子多不好使的人才会加入输家那边?”雅尔被自己的鲁莽吓了一跳,“而且还在路上的桥边打劫旅人?”

“哈,”梅尔菲大笑起来,“他还是没法原谅我们在河边设陷阱。雅尔,那是闹着玩的!我们只是开玩笑,对吧,派克?”

“当然,”派克打个呵欠,“只是个无害的恶作剧。人生充满了悲伤,就像一头被牵去屠宰的牛。人们为了找乐子什么事都会做的,抄写员,你反对这观点吗?”

“我并不反对。在理论上。”

“那就好,”派克闪闪发亮的双眼紧盯着他,“不然你就得自己去维吉玛了。”

雅尔沉默不语。派克伸了个懒腰。

“我想说的已经说完了。好了,伙计们,乐子结束了,该睡觉了。我们明天晚上之前要徒步赶到维吉玛,所以天一亮就得出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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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个夜晚很冷,尽管疲惫不堪,雅尔却无法入睡。他蜷缩在毛毯里,膝盖几乎碰到下巴。等到终于睡着,他也睡得很浅,还做了一个又一个噩梦。第二天醒来,他只记得其中两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