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第3/4页)

林佳倩有些厌烦地把东西推在一边,她妈到底懂不懂啊,她门牙被昌哥打掉了,幸好及时送到医院才补上,但现在根本不能吃这种费牙齿的东西。

而康红则拿着手机啪嗒啪嗒在打字,从不断传出来的维信消息提示音便知道,她是在和人聊天。

看着自己母亲脸上时而浮现得意的神情,林佳倩突然想起什么,不经意道:

“妈,我叫你不要把我签约的消息告诉别人,你没说吧?”

康红有点心虚:

“……没说。”

这种大好事,她怎么可能不跟亲戚朋友炫耀啊,她女儿可是要当大明星了!她连半个小时都忍不住!

签约那会她可是亲眼看着的,那么牛逼的天王娱乐公司的音乐制作人,对女儿态度那叫一个殷勤,还保证女儿只要跟他们签了约,就一定会为她争取不下于二线明星的资源,将她打造为国内一线歌手。

一线大明星意味着什么,意味着年收入至少数千万啊!

女儿自己能挣这么多钱,苟凯那个富二代算个屁!

所以,她怎么可能不把这个消息告诉亲朋好友们,一雪在林仁家乔迁宴上的前耻呢!

林佳倩很了解自己的母亲,看她这脸色,就知道可能会坏菜:

“你真没说?”

然后,她把林夕露才是歌曲原唱者,而她又是如何让林夕露代替自己去唱歌的事情说了。

康红呆了好一会,这才犟嘴道:

“可你现在已经跟天王传媒签约了啊,白纸黑字他们难道能不认?就算林夕露发现了也没事吧?”

林佳倩脸色凝重:

“我是以《忘忧曲》原唱者的身份签的约,合同有规定,若是违反诚信原则,是要赔五百万违约金的。”

康红这才慌了:

“那……那怎么办啊!我都已经在家族群里说了你和天王传媒签约的事,林夕露肯定很快就能知道!”

“五百万,天哪!就算是把我们全家卖了,也卖不出五百万啊!怎么办!”

“要不我直接去跟林夕露说,让她不准把这件事说出去!”

林佳倩对于自己拖后腿的母亲非常恼火,但事已至此,她也没有别的办法,毕竟还要靠家里来帮她。

“这么好的机会,她怎么可能答应不说出去……如今只有一个办法。”

“什么办法?”康红连忙追问。

“就是拿钱暂时封住酒吧那些人的口。”林佳倩道,“这样,即使林夕露站出来说自己才是原唱者,我有人证,大家也只会当她是想红想疯了,故意蹭热度。”

要长久封住当然不一定牢靠,但短时间是没问题的。

现在的林夕露很可能根本不知道她是因为《忘忧曲》才和天王传媒签上约。

她得为自己争取时间,只要她在这段时间内,能把那首《忘忧曲》练到超越林夕露的水平,并且能在娱乐圈混出一定成绩,经纪公司即使知道她曾经撒了谎,也不会追究她的责任了。

为了长远的利益,康红忍痛拿出了二十万,让女儿去封住酒吧那些人的口,林佳倩还对酒吧老板许了好处,将来她成名了,可以让老板免费用她的名头宣传,并且每隔一段时间就去他那酒吧免费演唱几首歌,给他拉人气。

拿了钱的服务员和酒保,终究是没有说出,已经有人知道她不是原唱者的事实。

得了各方的保证,林佳倩总算是安心了,忍着牙齿的疼痛,在家抓紧时间练习那首《忘忧曲》。

*

不出林佳倩的预料,林夕露果然就很快知道了她跟天王娱乐签约的事情。

第二天晚饭时,林仁在饭桌上闲聊,说起在群里看到的消息,话语中不乏艳羡。

季凤兰白了他一眼:

“有什么好羡慕的,娱乐圈那种地方,一个没背景的女孩子,哪里是那么好混的!那么黑暗的地方,多危险啊!”这些都是她在网上看到,或者听周围的店主们闲聊的时候说的。

“要是我们露露,我就舍不得让她去混娱乐圈!”

她最近对林义康红两口子很不满,乔迁宴上故意抢他家的风头就不说了,后来还在群里污蔑她家露露,说她不检点,故意勾引堂姐的男朋友,要让堂姐男朋友给她买几百万的珠宝。

当时那个情况,明眼人都知道露露是在开玩笑,提醒佳倩,但康红偏生要拿这种话来污蔑她女儿,不知道的人,竟然还信以为真。可把她气坏了。

林夕露听着两人讨论,倒是没把这事放在心上,随口接话道:

“也不一定非得要有背景,有实力的人,在哪里都可以享受超然待遇。”

她这话满含自信,季凤兰吓了一跳,赶忙道:

“露露你别是也想去混娱乐圈吧?”

她女儿这么漂亮,不输那些大明星,但娱乐圈那地方水多浑啊!

林夕露看她紧张的样子,不由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