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章 笔落临四十七巷(第2/2页)

劣墨化开并无香气反而有些墨臭,笔架上的毛笔看上去也不怎么好,但他并不在意这些,脸上满是期待的笑容,背在腰后的左手拇食二指不停搓弄,像是很痒。

所谓手痒不是想去偷银子,不是想打小侍女的瘦屁股,只是想写字儿了。

宁缺喜欢写字。就算身旁并无纸墨笔砚,只有一根枯树枝或是一把被雨水浸湿的大黑伞,他都会在泥地或青石板上不时写着。十六年来,笔墨毫尖间的挥洒享受,毫无疑问与冥想并列是他生活中最重要的东西。

粗豪入墨缓缓一拖,吸足墨汁至精神饱满,宁缺双肩并肩而立,静静望着身前纸卷,提笔出砚如厉刀出鞘,落笔入纸如刀锋入骨,手腕微动纸上便多了一竖。

这一竖粗墨重锤,像是某浓眉大汉慨然挑起的眉梢。

随着破纸第一触,他的笔势顿挫却又紧接着圆融而下,这多年来,落笔行字早已深入他的骨髓血脉,并不需要刻意去筹划经营,只需随意而行便能自然行于纸卷之上,随着笔锋抹触渐向左趋,一股质拙而又纵放自如的气息跃然而出。

他在长安城里写的第一幅字只有十六个字。

“山高水长,物象千万,非有老笔,清壮可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