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章 警犬与人贩子

警民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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漆黑的夜里, 山上到处都是出来狂欢的小昆虫,刑警们全副武装,连露出来的眼睛都佩戴着夜视镜, 警犬身上也穿着防弹背心,带着防爆防弹头盔,这种警犬专用头盔做到了除了鼻子和耳朵外整个头部的防护,头盔上又大又帅的护目镜简直能把人帅死,立刻从一条普普通通的犬,变成反恐精英!

若是没有头顶上跟鸡冠头发型差不多的夜视摄像头就更完美了。

根据线报, 人贩子和被拐卖的儿童妇女很可能隐藏在这片山林中,为了不惊动犯罪嫌疑人暴露行踪, 警方选择趁夜进山。

队里扑咬犬的口笼全部摘掉, 对它们的限制降到最低。

在警犬系统中, 扑咬犬绝对是最恐怖的冲锋犬, 也是所有警犬中杀伤力最大最威猛的,它们是先于警察与犯罪分子对冲的,主要目的是牵制犯罪分子为警方争取抓捕时间, 甚至可以直接制服犯罪嫌疑人。

要成为一名优秀的扑咬犬, 不但在体格上有严格的要求, 还要有足够的胆识和易攻击的性格。

像“你看我干啥?”“我看你咋地。”“爱咋咋地!”——这种性格的犬就当不了扑咬犬。

应该是“你看我干啥?”“我看你咋地。”“我弄死你!”——这种犬才适合。

一句话概括就是:甭废话,就是干。

骆芸跟其他扑咬犬相比,在战斗中野性稍有不足,但是战斗力和撕咬力绝对不落下风,谁能知道她在训练初期是如何克服用嘴巴叼东西的心理障碍, 就……其实当犬也挺难的。

骆芸它们三条扑咬犬跟在追踪犬身后, 桐义市的扑咬犬是条雄性马犬,跟骆芸同岁都是刚毕业的新兵蛋子, 论经验还是黑虎更丰富。它们慢慢向丛林深处推进,队伍成扇形以小队分组搜查敌情。

很快,可可嗅到了人类血迹的味道,另一条血迹搜索犬也发现了可疑物体——一个小孩的手指。

这里已经深入森林,人们在手指三百米外的地方发现了一个被刨开的坑,通过可可和另一条血迹搜索犬的反应可以断定这个坑里残留着大量的血迹。

桐义市的刑侦科队长叫杭英毅,是一名四十岁出头的老刑警,他对桐义市周边的生态环境有所了解,看到现场的情况推断道:“这应该掩埋尸体的地方,被野兽发现刨出来拖走了,大家在附近找找有没有剩下的遗体残骸。”

他对方晓烽说:“桐义市生态环境保护的很好,深山老林里有老虎和熊,这帮人真不怕死,敢往这里边钻。”

方晓烽点头道:“一帮亡命徒,只要有钱赚,他们什么事儿不敢干。”

说是买卖人口,但途中闹出人命的也不在少数,他们拐来的孩子为了不被发现,生病了也不会就医,随便买点药给孩子们吃,扛过去就活,抗不过去就死,这就是一条血粼粼的发财路,踩着别人心肝宝贝的血骨,成就他们的发财梦。

他们并没有在附近找到其他的尸骸,也许被野兽拖进了洞穴,找到的残肢和坑里的土壤做了取样保存,队伍继续搜寻。

发现孩子的死亡让队伍弥漫上更加沉重的紧迫感,骆芸心情更加沉重,她迫切想要找到那群人贩子,也许他们手里还有生病的孩子,它们快一点,可能就能挽救回一条生命。

骆芸催促着红龙它们,自己也在地上搜寻,她并不是追踪犬,也不是搜索犬,但她的鼻子依旧能闻到很多的信息,她要做的就是从这些复杂的信息里找出有用的气味,但凡是人留下来的痕迹,都无法逃过犬的鼻子。

这片山脉可以藏身的山洞、山坳有很多,队伍有目的地向近处可能藏身的地点搜查,一一排查,风带来了山上潮湿的气息,裹夹着一路遇见的动物体味儿,狐狸的、野兔的、山鸡的、还有——人的。

数条犬立刻抬头,支起耳朵,齐齐看向同一个方向,随机狂吠起来,骆芸叫得尤其卖力,恨不得睁开绳索冲出去把对方撂倒。

警犬的示警让方晓烽等人立刻转向那个方向握住了警棍,对方听到了犬吠声也意识到自己暴露了行踪,咒骂一声立刻对警犬方向胡乱开了一木-仓。

土质的木-仓发出一声并不悦耳的爆响,随机传来贝贝尖锐的痛叫声,骆芸心一慌,立刻往贝贝方向看去,它躺在地上,还在动,但显然很痛苦,贝贝的训导员立刻扑向了贝贝,用身体挡住了贝贝大半的犬身,迅速掩护它将它拖到队伍后方。

骆芸看不到贝贝的伤情如何,现场的刑警只迅速做出防御反应,乱都没乱,在方晓烽一句“对方有木-仓,更换武器”后,立刻掏出配木-仓严阵以待。

方晓烽和杭英毅侧耳聆听片刻,林中风声啸啸,虫鸣嘹亮,再没有其他声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