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病因(第3/3页)

这是二壮发现村妇们所言所行以后,自己得出的结论。

这句话里,两人的逻辑是,那些村民是先吃了补品,而后才生出了“好看”的小孩,也就是说,补品是因,可怖婴儿是果。

她被这句话的逻辑影响了,她潜意识同意了这个逻辑,她也把诡婴的诞生当成是药材补品、鬼怪亦或诅咒的果。

但如果事实并非如此呢?

姜厌想。

如果事实是,根本就不存在诅咒呢?

如果事实是,即使没有诅咒,村妇们也大概率会生出可怖婴儿,她们疯狂吃补品,只是希冀让新生儿变得好看一点呢?

这样的话,整个事件,因果关系就颠倒了。

姜厌轻舒了口气。

她回忆着村长与王桂兰相同位置的小痣,想着村子的偏僻闭塞,想着村民对外人的态度,想着村长一直没有出现的儿子,想着村长把留给儿子泡酒的参干给了王保民,想着王保民与王桂兰的兄妹关系。

痣不能成为近亲结婚的证据,但是其他的可以。

姜厌忽然就明白了那个蚕蛹想传达给她的信息——这三人存在的关系,不仅仅是公公与儿媳,也不仅仅是哥哥与妹妹。

而是相似的,相同的,血缘的,父与子的,父与女的,哥哥与妹妹的,丈夫与妻子的。

这个村或许都是类似的关系。

那双倒着的眼睛,不是诅咒,而是这个村近亲结合携带的基因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