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14章 格格的戒指(第4/4页)

温媛媛很是尴尬,也无言以对,长大一点,就不会和小男孩在一起玩了,时间久了,有些东西的记忆就淡了,包括眼前的南叔叔。

换位思考,南易也是从小时候过来的,类似的场景他也经历过,他从来不觉得自己是特殊的存在,温媛媛没把他放心上,实属正常。

“小丫头,下次别玩这种游戏,不是每次都能遇见好说话的。”南易说着,从兜里掏出一张名片递给温媛媛,“我的号码,有事给叔叔打电话。”

温媛媛接过名片看了一眼,害羞道:“南叔叔,南无为还在军校吗?”

“已经下部队实习了……”南易看到已经走向这边的林莎,便对温媛媛说道:“暖暖,我们下次再聊,叔叔要等的人来了。”

“好的,南叔叔,南叔叔再见。”

温媛媛离开之后,南易冲林莎招了招手。

林莎看到招手的南易,没有径直走过来,而是按照既定的路线,先瞄了一眼车牌才走到南易面前,“南先生?”

“林小姐,戒指不是你拿的吧?”南易不答反问。

“不是,我是被陷害的。”林莎一脸无辜地说道:“那个戒指我是买不起,但我也不会去偷。”

“理解,今天的事不用放在心上,下部戏,我是说与张先生无关的戏,依然会有林小姐的角色,先这样,麻烦你回去的时候叫一下白飞飞。”

林莎脸上的郁色一扫而空,取而代之的是欣喜,对南易道了声谢,欢快地走了。

“小兰,你怎么看?”看着林莎远去的背影,南易若有所思地问道。

“不像会偷东西的人。”

“是不像,看着很精明,就怕精明过头,反其道而行。”

《北漂》是望北影视今年的大戏,预算高达2400万,都是第一次打交道的张玉泉出的,南易听宫雪提过,张玉泉并不是一个精虫上脑之辈,反而城府有点深,能让这样的人往自己身上砸这么多钱,林莎自然不可能简单。

只是以前没有接触过,南易一时无法判断林莎的不简单到哪个层次。

白飞飞的基本情况杂志上有过报道,加上剧组人多嘴杂,她的那点底细早就被扒了个干净,林莎借着王乐过来的时机,上演一幕《窦娥冤》的大戏,也能符合逻辑推理。

南易见过的人精,除了官场,就数影视圈里集中,能混出点名堂的,又有哪一个好相与。

又等了好一会,白飞飞才过来。

“南先生。”

白飞飞的声音很糯,听着有一点楚楚可怜的感觉。

“王夫人,请上车,我们找家餐厅,边吃边谈。”南易打开车门,做了个请的手势。

“谢谢。”

两人上车,南易让苗小兰把车开去明珠宴,路上又给宫雪打了个电话,告知一声。

这些年明珠宴并没有什么变化,还是开在老地方,还是原来的规模,在南易的影响下,刘青龙两口子没想着扩张,直接往老字号的方向发展,赚来的钱全部用来买房,赚够一套的钱就买一套,两口子手里已经有了二十来套房。

“大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