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章巫道不输妖族狂(第2/3页)

不过狐性精灵,得道之易,比之他人,不知道要强上几许。故世人尽畏狐族,便是仙、妖,对狐族也多有顾忌。狐九尾之后,却似到了修为的顶端。若有寸进,则成十尾。十尾者,则为妖族大圣。不过此大圣,远超其他大圣,此大圣,吞天噬地,啸傲洪荒,端的是神通广大。

这十尾狐虽称得上十尾,但那第十尾,却是小如芥子,端的可怜,却是勉强跨进了十尾的门槛,不过饶是如此,他在群妖之中。修为也是佼佼者,远超其余几个大圣,比之十大金乌,也不逊色。

他所散发地青色火焰,正是狐族特有的狐火。这火焰,不损肉体,单损元神,厉害无比。里面蕴涵地寒冷、灼热两股力量。足可以将诸修的元神毁掉。

众妖见得这狐火,也吃了一惊,他们知道这东西的厉害,生怕这狐狸操控不妥,一不留神,沾染到自己身上。更何况这狐狸一向独来独往,和众妖也没有什么太大的交情,这些妖怪也不是什么好东西。有不少人边有几个狐族的侍妾,自然是他们用手段得来地。若是这狐狸公报私仇,这又让他们如何是好?

无牙见了这火焰,也觉得惊惧,以李随云的神通,在十二卷书中,也不得不特意注解:若是遇到狐火。自身又未曾证的混元,那么,恭喜你,你中大奖了。如果你没有足够的法宝,那么,更要恭喜你。你有可能获得跑得最快地修士的称号。我如果是你,将毫不犹豫的逃跑。

这段话和李随云的性格十分相似,写得十分诙谐。但无牙知道,能让李随云如此顾忌的火焰,绝非等闲。他不想冒险,但他也知道,狐族这火焰也不是无穷无尽的。乃是本命之火。毕竟天道离不开均衡二字。若是这火无穷无尽,那哪里还有平衡二字?

李随云在书中也曾言道:狐火虽然恐怖,但若收了炼宝,或是用来筑基,那都是难得的材料。不过凡是能修炼出狐火的狐狸,都是神通广大,上哪里去抓?

有道是利动人心,这无牙急将无量葫芦取将出来,拔去塞子,对准青色火焰,猛地一吸,一股决大的力量发将出来,却似长鲸吸水一般,将那狐火尽数吸将去了。

无牙算计得也明白,自己将这狐火收将去,回到浮云岛,却交与李随云,到时候李随云少不得会夸奖他一番。

狐圣正施展狐火,想要给对面的修士一个下马威,不成想弄到一半,自己苦心修炼的火焰居然被对方收得一点不剩,这让他怎么不惊、不怒?

云霄见诸妖聒噪不休,斗个没完,心中也自恼怒。那边通天正等着她们几个回旨,她们怎好在此迟疑?她眼中寒光一闪,混元金斗祭起,但见金光闪烁处,将那诸妖,撒去了三个。只剩下蛟魔王、鲲鹏大圣、金鹏大圣、狐圣和那望月之犀。倒不是云霄手下留情,也不是这几个妖怪有多大本事,盖因他们一个比一个狡诈,见势头不好,却急踏云,远远的逃将开去。

这些妖怪,都有一般神通,若论逃起命来,速度端的飞快。不过片刻,便已逃出好远,也不管这妖族的太子和女娲娘娘地法旨。

云霄做梦也没有想到这几个妖怪会如此作为。在她眼中,妖族高手,虽不至于像巫门修士那般强大、刚毅,最起码也应该有一个身为高手的勇气。可这几个妖怪的作为,却是失了他们的面子。真想不到,这等人物,怎么会在当年的洪荒大战中大放异彩。

碧霄见那几个妖怪逃得性命,心中却又有些急切,看向云霄,低声道:“姐姐,这可如何是好?师父命我三人擒他们八个回去,如今只抓得三个,若是如此回去禀报,免不得被师父见责。”

琼霄见了,微微沉吟,却又摇头道:“姐姐莫忧。清虚师叔既然也在岛上,自然不会坐看我等受责。谁也没有想到那几个妖怪如此狡猾,居然就这么跑了。那金翅大鹏雕一翅膀就有九万里,我们怎么追得上!”

碧霄看了一眼那凝神戒备的十只金乌,眼睛一亮,点头道:“若是我们把这十只大鸟抓回去,不也不时为一件好事吗?这十只大鸟,都自不凡,乃是妖族地太子,地位比跑掉的那几个,高了不知道多少,若是拿回去,也好凑数罢。”

十只金乌听的碧霄的话,肺险些没有气炸了。她们把自己当成什么了?还拿回去凑数。有拿太子凑那普通臣民的数量吗?这不是拿金子凑铁块?

这几只金乌气得怒火腾腾,但又不敢主动启衅。毕竟双方的差距实在是太大了点。对方手中的可是混元金斗,那东西也算得上一件先天灵宝,只是不知道怎么落到三仙子手中了。自己没有先天灵宝在手,碰上那东西,却万万不是对手。

好在云霄识得大体,她摇头轻叹道:“妹妹,妖族和巫门自有他们的因果,却轮不到我们出手。况且师尊若是要我们将这十个拿将回去,还会不吩咐我们吗?我们便是将他们拿将回去,怕也要受师父见责,何必费这等力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