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回打碎毒杯救大侠计擒恶霸获名驹(第3/8页)

孟华心头一跳,问道:“为什么?”

老牧人叹一口气,道:“我们的格老前几年还好一些,这两年却是变成贪得无厌,只知道强逼牧民‘献纳’了,生下两匹小马,他要一匹;淘出来的金沙,他要分个七成。

“这还不说,还时常有些不明来历的人到他那里,作威作福,走的时候,总要带走一大堆礼物,那可都是我们百姓的血汗啦。有人说那些人都是在北京的满洲鞑子皇帝派来的。”

孟华心中一动,问道:“最近有些什么样的人来过吗?”老牧人说道:“我正要告诉你,你所碰上的那九个红衣喇嘛,就是我们格老的上宾,他们大约是十天之前来的。前两天说是走了,我们正自欢喜,谁知却还留在这儿。昨天有人见他们在山下挖泥动土,不知是干什么。原来是干害人的勾当。”

孟华心想,那九个喇嘛,已经伤了六个,恐怕是来不及赶回天狼谷了。于是问道:“除了那九个喇嘛之外,还有什么可疑的人物在你们格老那儿吗?”

老牧人道:“有呀,和那些喇嘛同来的还有两个汉人,格老对他们好像比那些喇嘛还要尊敬。那些喇嘛离开天狼谷之后,他们还留在那儿。”

“多谢你告诉我许多事情,我会当心的了。”孟华谢过了老牧人,便即跨上他送的坐骑继续前行。虽然走的捷径,但可惜这匹马却是比他原来的坐骑差得太多。第二天入黑时分,方才赶到天狼谷。

暮霭苍茫中,只见那座山峰好似一头蹲着的巨狼,头部较为平坦,两翼危崖伸展,像是意欲攫人而食的狼爪。往山上望隐隐可见一道围墙,围着一座堡垒。

孟华的坐骑,已是口吐白沫,疲不能兴。山坡极为峻峭,料想它是无力走上去了。孟华将它放开,说道:“多谢你驮我走了这许多路,你自己吃草去吧。”独自登山。

哪知倦马长嘶之声,却惊动了巡逻的兵士,孟华刚踏步进天狼谷,乱草丛中忽地出现四个回兵,喝道:“你是什么人,来此何事?”

孟华无暇与他们细道其详,以迅雷不及掩耳的手法,点了四个人的穴道。这四个人本是天狼部酋长手下的头等卫士,但碰上孟华这样的高手,却是毫无抵抗的余地。他们的刀枪还未来得及举起来,便一个接着一个的“卜通”倒地了。孟华笑道:“对不住,委屈你们在这里躺两个时辰。”幸亏谷中只有这四个巡逻的回兵,并没打草惊蛇。

孟华施展轻功,借物障形,直奔“狼窝”。山上险要之处,虽然设有哨岗,却也给他神不知鬼不觉的直上山头,连过十几座哨岗,都没有被人发现。

天色已黑了。这晚的天色倒是很“好”,无月无星,有利于他偷入堡垒。不过,在他获得意外的顺利到达堡垒之际,心中却是忐忑不安:“尉迟大侠此刻不知如何,我会不会来迟了呢?”

尉迟炯怎么样了?

此际他正在和天狼部的酋长把酒言欢,他是在主人为他而设的接风宴上。

他和天狼部的酋长谈得很是投机,酋长慷慨激昂,矢誓与义军联手抗清。

他经过十个部落,十个部落的酋长都是和他说的差不多同样的话。倘若勉强要找不同之处,只是这个天狼部的酋长说得更加漂亮,更为动听而已。

他本来是个精明老练的人,但可惜正因为他习以为常,以为这个酋长和他拜访过的那十个酋长都是一样,是以身陷危机,竟不自知。

酋长一拍手,两个仆人走了出来。一个捧着漆盘,盘中放着一壶酒,一个捧着一块折得厚厚的红布,上面放着一把尖刀。

天狼部酋长肃立说道:“难得尉迟大侠不远千里而来,帮忙我们抵抗满洲鞑子。请干一杯血酒,祝贺咱们定盟。”

“歃血定盟”是一种很隆重的誓约,在喝过血酒之后,双方的联盟便算告成。如有背约,必遭天谴。所以这杯血酒,尉迟炯是非喝不可,而他当然也是以十分愉快的心情,接受这个“歃血定盟”的。

酋长首先拿起尖刀,刺破自己的中指,挤出几滴血珠,滴入酒壶,尉迟炯跟着也这样做。

仆人倒了两杯酒,分给酋长和尉迟炯。酋长说道:“先干为敬”,一仰脖子,把盛得满满的一杯酒一口吞下。

尉迟炯举起酒杯,正要喝酒。只觉这酒芬芳扑鼻,只是香气之中,稍稍杂有一点血腥气味。几滴血混在一壶酒中,本应血腥之味极淡,甚至不能察觉的。不过一来是酋长首先喝了,二来尉迟炯每到一个部落都是曾喝血酒的,做梦也想不到这个酋长会有异心,是以虽然闻到一点血腥气味,亦是不以为奇。

“祝贵我双方,盟约永固。同心合力,患难相助。”尉迟炯说道。说完之后,便即举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