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章 生死之间(第2/4页)

李寻欢笑了笑,道:“你醉了,女孩子喝醉了,最好赶快去睡觉。”

小姑娘道:“你不想听,是不是,我偏要告诉你,我没有爹,也没有娘,所以也不知道自己姓什么,五年前小姐把我买下来了,所以我就姓林,小姐喜欢我叫‘铃铃’,所以我就叫作林铃铃……”

她吃吃地笑着,接着道:“林铃铃,你说这名字好不好?就像是个铃,别人摇一摇,我就‘铃铃’地响,别人不摇,我就不能响。”

李寻欢叹了口气,这才知道这小姑娘也有段辛酸的往事,并不如她表面看来那么开心。

“为什么我总是遇不着一个真正快乐的人呢?”

铃铃道:“你可知道我为什么一个人留在这里,告诉你也没关系,小姐叫我留在这里,就是要我看着你,每天想法子让你喝酒,让你的手发抖,她说只要你的手一开始发抖,你就活不长了。”

她瞪着李寻欢,像是在等着他发脾气。

但李寻欢却只是淡淡地一笑,道:“十年前就已有人说我快死了,但我却还是活到现在,你说奇怪不奇怪?”

铃铃瞪着眼,道:“我已告诉你,我是在害你,你为什么不骂我?”

李寻欢道:“我为什么要骂你,你只不过是个小铃铛而已。”

他长叹着接着道:“每个人活在世上,都难免要做别人的铃铛,你是别人的铃铛,我又何尝不是,那摇铃的人自己身上说不定也有根绳子被别人拎在手里。”

铃铃瞪着眼,瞧了他很久,突也长长地叹息了一声,道:“我现在才发觉你这人真不错,小姐为什么偏偏想要你死呢?”

李寻欢淡淡笑道:“一心想别人死的人,自己也迟早要死的。”

铃铃道:“但有些人死了,大家反而会觉得很开心,有些人死了,大家却都难免要流泪……”

她垂下头,幽幽地接着道:“你若死了,我说不定也会流泪的。”

李寻欢笑道:“因为我们已经是朋友了……至少我们已认识了许多天。”

铃铃摇头道:“那倒不见得,我认识那位郭先生比你久得多,他若死了,我就绝不会流一滴眼泪!”

她自己笑了笑,又补充着道:“因为我若死了,他也绝不会流泪。”

李寻欢道:“你认为他的心肠很硬?”

铃铃撇了撇嘴,道:“他也许根本就没有心肠。”

李寻欢道:“你若真的这么想,你就错了,有些人表面看来虽然很冷酷,其实却是个有血性,够义气的朋友,愈是不肯将真情流露出来的人,他的情感往往就愈真挚。”

他心中像是有很多感触,竟未发觉郭嵩阳站在门外已很久——他的确不是个很容易动情感的人。

此刻他还是静静地站在门后,面上连一点表情也没有。

阳光很早就照亮了大地。

李寻欢醒得更早,他几乎根本就没有睡着过。

天没亮的时候,他已用冷水洗了澡,将须发也洗干净了,换上了三天前他自己从镇上买来的一套青布衣服。

他的身材既不胖,也不瘦,所以虽然买的是套很粗糙的现成衣服,但穿在他身上却很合身。

现在,面对着窗外的阳光,他觉得精神好多了。

一个人身上若是干干净净的,精神自然会好得多的,他一定要使自己干净些,精神好些。

因为今天是个很特别的日子。

到了今天晚上,他说不定已不再活在这世上,但他活着时既然是干干净净的,死,也得干干净净地死。

今天这一战,他的胜算并不大,能活着的机会实在很少,但只要还有一分希望,他就绝不放弃。

他不怕死,却也不愿死在一双肮脏的手下。

阳光灿烂,枫叶嫣红,能活着毕竟不太坏呀。

他用一条青布带束起了头发,正准备刮脸。

突听一人道:“你的头脑还这么乱,怎么能去会佳人?我再替你梳梳吧。”

铃铃不知何时走了进来,眼睛红红的,似乎还宿醉未醒,又似乎昨夜曾经偷偷地哭过。

李寻欢微笑着点了点头,在窗前的木椅上坐下,阳光恰好照在他脸上,他觉得很刺眼,就将眼睑阖起。

然后,他突然间又想起了十余年前的往事。

那天,天气也正和今天同样晴朗,窗外的菊花开得正艳,他坐在小楼窗前,也有个人在替他梳头发。

直到现在,他似乎还能感觉到那双手的细心和温柔。

那天,他也是正准备动身远行了,所以她梳得特别慢。

她慢慢地梳着,似乎想留住他,多留一刻也是好的,梳到最后时,她眼泪就不禁滴落在他头发上。

就在那次远行回来时,他遇着了强敌,几乎丧命,多亏龙啸云救了他,这也是他永远忘不了的。

但他却忘了龙啸云虽救了他一次,却毁了他一生——有些人为什么永远只记得别人的好处?